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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商法学论文范文资料 与针对我国近代民商法学诞生和成长具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民商法学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3-11

《针对我国近代民商法学诞生和成长具体》:这篇民商法学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民商法作为一项与国民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法律,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民商法的诞生和成长见证了我国近代历史的变迁,也是国建法律逐渐完善的一个过程,本文主要针对我国近代民商法学的诞生与成长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以供参考.

关键词:民商法学;诞生;成长;近代历史

早在民国时期,民商法及已经有了雏形,它的诞生是受到西方民法和众多民法著作的影响,并由一些民法学者经过不断的努力才确定了一些基本框架的建立,从此民商法也就进入了一个初始阶段.后来,在法学界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中国涌现出了大量的法学学者,其将国外的诸多研究进行了文献资料的翻译,后期在引用的时候与中国当代的发展国情进行了有效地结合,这就为中国民商法学的发展铺垫了道路.

一、中国近代民商法学的诞生

中国近代民商发的诞生应该最早应该是在1880年,这也是*战争爆发的时代,当时由一位法国学家翻译一篇《法国律例》的著作,这一著作的翻译,对当时的民法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也可以说这是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第一次正式传入中国.随着这一著作的翻译,西方民法学开始逐渐的进入中国.1932年,属于中国的第一部关于民法学方面的著作诞生了,它就是由基督教会所设立之上海广学会出版的《泰西民法志》.在此之后,沈家本的出现又对中国法学的后期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他的支持下,修订法律馆开始大量地翻译引进西方尤其是日本的民法学著作,如富井政章的《民法原论》、梅谦次郎的《民法讲义》、志田钾太郎的《民法总则》等.直到新中国的成立之初,即1949年,中国历史上已经有一千多余种关于民法学方面的教材、资料、专著等,而且在民国时期我国学术界还发表了约两千五百余篇的民商法学的论文,这使得民商法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完善.在1905年创办的京师法律学堂,民法学、商法学、与法学通论、宪法学、刑法学等一起,分别是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主干课程.之后,至1949年民国政府解体,凡是设置有法律系或法学专业的大学,都开设了民法学和商法学的课程.中国近代民商法学开始形成并日渐壮大.

二、中国近代民商法学的成长

在中国近代民商法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有许多的文人著作都为其的发展做出过努力,如严献章、熊元楷、梅谦次郎、黄右昌、李祖荫、李宜深、胡长清、李漠、梅仲协、余昌、史尚宽等人,他们的著作成果对民商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们对其中几部经典著作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一)熊元楷编辑《商法总则》

熊元楷是民商法學发展历史上影响比较深远的人物之一,其曾经担任过民初直隶高等审判厅推事,出版过多部关于民商法的著作,包括《商法总则》、《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总论》、《商法第四编有价证券法》等,其中《商法总则》,以前是日本学者志田钾太郎在京师法律学堂所作的讲义,经编辑者记录整理后,结合志田的商法著作一起编辑,由安徽法学社于1911年作为“法律丛书”第11册公开出版.这部著作的出版,在当时起到了极大的反响,其特点主要表面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这本著作形式,其形式虽然出出资日本的商法,但是它的精神体现则是结合了当时的最新学理.以学理的原则自成体系,不以条文来诊释学理;二是其具有系统、更全面的优点.这本著作是以日本商法作为参考,具体的结合日本现行商法和商法修正案的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来的,与其他的商法著作有着明显的不同,更具有系统而全面的特点.

(二)严献章、匡一、王运震编辑《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一书,是中国最早一批从国外引入的民法学著作之一.原著者为日本著名民法学家、《日本民法典》起草人之一梅谦次郎,编译者严献章、匡一、王运震.《民法总则》一书以梅谦次郎讲课之笔记为主,吸收其《民法原理》和《民法要义》编辑而成.本书作为阐述日本民法总则的作品,原著者在阐述上述三个原因时,对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契约、*等作了详尽的论述.由于中国的民法学与民事立法同步诞生与成长,因此,民法学理论对中国的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上中国的民事立法实际上是通过借道日本向德国学习的,故本书作为最早进入中国的日本民法著作(且著者又是《日本民法典》的起草人和最有权威的解释者),对中国近代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的影响十分巨大,是中国近代民法学的奠基之作.

三、中国近代民商法学的形成特点

民商法本身是是历史演进和社会经济关系相*弈的结果,它的进步与发展,必须立足于历史和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而不能由外界思想展开刻意的设置.其形成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近代民商法学也保留了不少中国传统社会的民事规范意识或礼教的思维,这与近代其他法学学科如宪法学、行政法学和诉讼法学等有所区别,尤其是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法领域,中国传统礼教的影响要更深一些;第二,条文释义和教材类等民商法注释学的作品多,专题研究的专著比较少,一些民法学者发表的著作大多也都是对民法典五个部分所撰写的解释性作品;第三,在中国近代民商法作品中,民法学的成果比较突出,而商法的研究比较薄弱,作品也很少,这与日本近代民商法学的发展形成明显的对比.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民商法学的诞生与成长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而且为了能使现代社会能实现平稳的发展和进步,民商法也一定会为了顺应时代而不断的改善.民商法学的发展对法学界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还是国民经济的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赵中孚,邢海宝,傅翠英,解志国.2000年民商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法学家,2001,0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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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针对我国近代民商法学诞生和成长具体为适合不知如何写民商法学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民商法专业大学排名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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