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侵占罪论文范文资料 与侵占罪诉讼方式完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侵占罪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01

《侵占罪诉讼方式完善》:这篇侵占罪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在司法实践中, 、检察机关经常在受理案件之后,发现该罪的定性为侵占罪,对于出现的此种情形的如何处理,侵占罪是否存在公诉方式,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笔者认为,如何解释告诉才处理,是解决侵占罪是否进入公诉程序的关键,完善侵占罪诉讼方式,扩大 、检察机关对侵占罪的管辖权,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被害人的举证责任,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体现了刑法保护人民的立法目的.

关键词: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公诉;自诉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8-00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刑法条文既规定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也通过第三款确定了此罪的诉讼方式,即告诉才处理.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检察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该如何处理,是困扰着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厘清告诉才处理的立法逻辑,通过刑法解释原理阐明立法原意,为完善侵占罪诉讼方式提出建议.

一、侵占罪和告诉才处理

(一)侵占罪的内涵

1.侵占罪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前者属于侵占委托物(委托物侵占、普通侵占)”;后者属于侵占脱离占有物(脱离占有物侵占)[1]

2.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和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侵占罪的诉讼方式

在立法上,刑根据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于侵占罪,须告诉的才处理.

(二)告诉才处理的内涵

1.告诉才处理的概念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 98 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70 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基本诉讼形式是公诉,公诉是由 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判的诉讼程序,但是在个别刑事案件中,却是由被害人提起诉讼,法院直接受理并审判,即所谓的告诉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是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亲告罪,又称亲告犯,告乃论、告乃坐、告诉乃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某些犯罪必须有被害人一方的控告或告诉,司法机关才能追究犯罪人的责任.它同非亲告罪相对应,是依据追诉条件对犯罪所作的分类.[2]

2.告诉才处理的特征

(1)社会危害性较小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和其他类型的犯罪相比其社会危害性要小的多,在很多情况下其往往介于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之间.告诉才处理通常是不会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这类犯罪大多侵犯的是私人的权益.即使对于被害人来说,这些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处分的,对这些犯罪人不予追究也不会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

(2)被害方和侵害方之间通常具有特定的关系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或者有高度信赖委托关系的群体之间,对于告诉才处理犯罪允许被害人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将告诉才处理犯罪诉讼的启动权交给被害人,让被害人来决定是否发动刑罚,这体现了对被害人的尊重.

(3)告诉才处理犯罪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

国家制定刑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法益,只有在别的法律不能很好维护时,刑罚才产生,这就是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告诉才处理案件其本身社会危害性就小,有很多在犯罪行为发生后通过和解和调解,当事人双方就会谅解,不必非要通过司法机关的介入.被害人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使司法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

(三)侵占罪的告诉才处理

关于侵占罪的告诉才处理,理论上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侵占罪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向公、检、法三个机关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提出告诉.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报案、控告或者是*,公、检、法三机关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人,对于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因此这种观点认为被害人可以向公、检、法其中任何一个机关提出告诉,都应视为告诉.

第二种观点也是主流观点则主张,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告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告诉.“告诉是专指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告诉,它并不包括向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司法机关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自诉案件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了告诉才处理案件,因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同意第二种观点,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侵占罪案件并不存在除法院受理的机关,被害人向 机关提出告诉, 机关是不会受理的,被害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告诉.我国法律虽然规定 机关可以移送,但实践中 机关并不这么做,只是要求被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告诉.因此,在当前立法背景下,侵占罪的受理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侵占罪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侵占罪诉讼方式完善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侵占罪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