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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论文范文资料 与三期女职工,权利知多少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权利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6

《三期女职工,权利知多少》:这是一篇与权利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根据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特点,国家对其进行特殊的劳动保护.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已经包含了很多特殊保护规定,切实保障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各项权利.在劳动关系中,“三期”女职工的权利具体都有哪些呢?

享受带薪假期

应该说,带薪假期是“三期”女职工诸多权利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从产前检查到生育期间长达数月的产假,再到婴儿出生后的哺乳假,都是计薪的. “三期”女职工带薪假期,除了国家规定的天数(小时)外,还有一些地方性规定,通常表现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天数或时间,提高“三期”女职工的福利.

国家产假

根据国家层面的有关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其一,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属于行政法规,是国家层面的规定,适用于全国的用人单位和女职工.

其二,该规定所指天数如何定义,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理解为自然天数,既包括工作日,当然也应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但有些地区则对此作了相应规定,比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其三,有些地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若干天数或提高了相应福利,比如,广东省2016年12月颁布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等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陕西省2018年1月颁布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休产假98天”.

晚育假

先看国家层面的规定.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这部法律时,将其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此,我国从国家层面取消了晚育假.

再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级地区)的规定.在国家层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各省级地区纷纷修改地方规定,截至2017年12月底,除西藏还保留晚育假规定外(尚未修改地方规定),全国各地区均已取消晚育假.

地方奖励产假

笔者对全国31个省级地区的奖励假进行了梳理,主流的奖励形式为女方产假奖励和男方护理假两项(详见文后附表),此外还有一些特别奖励,比如北京市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通过笔者梳理后制作的表格可以看出,女方奖励假最长是三个月,为河南和海南二省,男方护理假最长是一个月,为河南、云南和甘肃三省.

产前检查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那么,产前检查假到底该休几次,每次休多长时间,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怀孕女职工本人体质情况、所提供的医学证明等因素合理给予.

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次数是,怀孕3个月内,产前检查1次;4-7個月,每月1次;7-9个月,每半个月1次;9-10个月,每周1次.每次所用时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当地医院的排队情况不同而灵活操作,一般来说,每次半天是比较合理的.

哺乳假

其一,国家规定的哺乳假体现为每天1小时,没有具体明确是一次性使用,还是可以分次使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女职工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也有一些地区对此作了较为细化的规定,比如,《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三)等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哺乳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其二,除国家层面的规定之外,有些地区还有地方规定,比如,《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

男方护理假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对“三期”女职工的配偶给予护理假,男方护理假大多体现在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比如,河南省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等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等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除上述假期之外,还有手术假、产前假、保胎假等,以及各地方规定的一些其他奖励,只要是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劳动者均可享受,此不赘述.

用人单位不得终止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国家对“三期”女职工的第二项重要的特殊保护,体现在用人单位不得终止或单方面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三种无过失情形(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当这三种情形出现时,对于非“三期”女职工来说,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规定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需要强调的是,这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绝对情形,而非相对情形,本条并没有类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样的兜底性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得在此三种情形之外进行扩大解读.

权利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三期女职工,权利知多少为关于对写作权利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权力和权利的区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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