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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论文范文资料 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现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少数民族地区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1-02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现状》:该文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少数民族农村地区集偏、广、穷等特征于一体,在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具有特殊性.由于当地经济基础薄弱,法律知识匮乏加上舆论控制对村民影响较大,导致当地群众知法途径单一、守法认识模糊、用法意识薄弱.如何增强广大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法治意识,解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强化少数民族地区法治意识必要性进行分析,指出了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现状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 法治意识 少数民族 农村

基金项目:三峡大学教学研究项目J2017015,宜昌市大学应用基础研究项目A17-302-a13.

作者简介:田莉,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余娇、梁全欢、蔡政英,三峡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187

2015年*一号文件指出,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要统筹城乡法律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本文把法治思维维度分成了3个方面: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律行为.为了探讨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法治意识培育问题,本文首先初步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法治意识培育的必要性,说明农民的法治意识的提升对于我国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通过调查分析了解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法治意识现状及其问题,初步探讨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法治意识的培育目标及内容,最后,尝试性提出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法治意识培育对策.

一、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的必要性

(一)政治保障——有利于完善农村基层*建设

1982年12月,宪法确立了农村村民自治制度.1998年,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眾依法*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层*建设是我国*建设重大创举,我国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建设.但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来说,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进程缓慢.法治是基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有利于*建设.法治意识的提高能很大程度上增强村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进而促进基层*建设.

(二)精神基石——有利于加强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显著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公正、平等、法治、自由是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思想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享有同等的市场权利,其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农民是生产者,在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培养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另一方面需要逐渐树立自由竞争、平等合作的市场参与意识.由此,法治意识的培养有助于推动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经济动力——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侵犯农民*权利、经济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村里教育、医疗制度不健全.

此外,随着电子商务的触角深入农村,农民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如何缩短城乡差距,给与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法治是最有效的手段.

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现状及困境

(一)知法途径单一,缺乏基本法律常识

想要营造依法治国的社会氛围,首先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拓宽公民知法途径.由于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相对狭窄,法制教育力度不够;再者村民本身文化素质有限,大多数人学历水平较低,无法通过学校法治教育这类方式进行法治宣传,致使村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常识.

(二)守法认识模糊,总体法治环境差

在所调查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农民守法观念的缺乏,使得农民言行游离于法律边界之外,有时候自己实施了违法行为后,还不知情,此外,遇到问题把*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守法认识模糊.

另一方面,法律意识淡薄,遇到纠纷所用方法都是“一半人情、一半法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使法治环境受到较大干扰.

(三)用法意识薄弱,缺乏对法律的信仰

公民法治意识增强的主要表现之一是能够自觉地运用法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要想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用法意识是关键.大多数农民群众用法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对通过法律解决纠纷缺乏信心,有时即使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更情愿采取“私了”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的保护.

三、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薄弱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基础较弱,物质前提缺乏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水平低下,便没有培养法治意识的物质条件.在我们的调查中,超过半数的人认为法律知识是法律专业人士需要掌握的,自己没有能力,更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然而效率和公平,经济和文化是相互作用的.因此要想提高农村法治意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前提.

(二)教育水平低下,法律知识匮乏

法治意识的强弱依赖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又取决于教育水平.通过调查显示,农民教育水平低,大部分的教育背景都停留在初中水平,而且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来说,教育背景更差,因此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非常突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更不知道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解决问题时分不清道德、政策和法律的范畴.

少数民族地区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法治意识现状为大学硕士与本科少数民族地区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少数民族地区划分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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