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治理机制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我国网络表达治理机制和转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治理机制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11

《论我国网络表达治理机制和转型》:本文关于治理机制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表达自由具有基本人权和 制度的双重属性.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公民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表达意志的途径,但也使得网络表达问题日趋复杂.我国对网络表达采取直接和间接手段相结合的治理机制,但日益高涨的 诉求使互联网治理转型迫在眉睫. 自治新秩序观的形成需要构建开放包容、 自强的思想市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回应制度、鼓励倡导互联网行业自治.

关键词:网络表达;治理机制; 自治;治理转型

中图分类号:D9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16.05.10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江凌.论我国网络表达的治理机制和转型[J].克拉玛依学刊,2016(5)64-68.

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属于人权的范畴,同时又具备重要的 政治意义.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其价值仍未得到充分实现.信息技术的发展为 参和创造了广阔的平台,使表达自由在互联网语境下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之而来的还有不断加剧的挑战.在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当下,伴随日益增量的民意互动,网络表达的治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期构建自由畅通的表达渠道和 自治的互联网新秩序.

一、表达自由和网络时代新发展

(一)表达自由

表达自由的内涵和外延十分广泛.尽管各国宪法以及人权公约对其规定不一,但大致包括了不受干预地发表意见的自由、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同时表达自由的手段多样,其形式不限于语言、文字,还包括行为、音像、标志等象征性语言.[1]54其中, 是表达自由的核心,也是其他各种形式自由的基础和保障.基于 ,表达自由涵盖了出版、新闻、集会、游行、 、结社等方式,也包括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监督权.

表达自由具有人权和 政治制度的双重属性.它不仅使公民在获取知识和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表达自由能够保证对公权力的制衡.因此,这一权利已经成为现代 政治的基石和其他各项人权的保障.当然和任何权利一样,表达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在和公共利益、私人权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对其做出必要限制,以实现价值的平衡.

(二)网络时代表达自由的新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民能够逐渐脱离现实社会的种种禁锢,在网络空间实现自由表达,但虚拟社会的弊端也使表达自由的价值蒙上了一层阴影.网络的无中心化使任何用户都可以成为发送信息的主体,信息多样性达到最大化,信息源的数量趋于无限,打破了以往传统媒体垄断信息的局面.互联网的交互性更使得每一个网络主体不再被动地接收信息,而能够主动选择甚至影响所传播的信息.网络技术和载体的多样性使网络表达的形式趋于多元,微博的转发评论、微信朋友圈的点赞、贴吧的顶帖都可能成为新的表达方式.表达自由的权利体系框架在互联网语境中得到丰富和扩展,人们不再仅仅关注观点是否能够自由表达,同时更加注重传播渠道的畅通、表达方式的自主选择以及信息的充分交流.网络时代,信息自由即是思想自由.

然而,在成本极大降低的同时,各种表达的弊端也开始成倍放大,无论是对虚拟空间还是现实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网络传播的便捷容易导致网络谣言肆虐横行,增添了威胁社会秩序的不稳定因素.其次,互联网强大的搜索功能和信息聚合能力对个人隐私、名誉权的威胁日益扩大,一旦造成损害无论是持续时间的长度还是影响范围的广度都是传统线下模式无法比拟的.[2]78再次,网络运作的匿名特点使得法律规制的责任对象缺失,大批 利用匿名*实现对言论的操纵,导致正常的公共话题淹没在利益群体设置的议程之下.最后,网络特有的传播结构还容易导致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使网民对公共议题的讨论最终演变为一场毫无意义的谩骂和煽动,表达自由的 价值难以真正实现.

面对日益发展同时也日趋复杂的网络表达,一方面传统的法律手段已经无法应对互联网市场的冲击,亟待进一步改进以重新界定表达自由的限度;另一方面,在采取必要手段的同时,也不能过度限制网民的表达自由.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平衡是立法和规制的关键.

二、我国网络表达的治理机制

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手段以治理网络表达带来的弊端.国家治理机制的强化和 参和需求的增量成为当代我国互联网治理面临的新特征.

(一)直接手段——“网言入罪”

我国对网络表达的直接治理除了组建信息安全执法部门进行日常的行政管理和处罚外,更为重要的是构建了相对完整、层次清晰的网络言论规制法律体系.从传统宪法对表达自由规定的权利界限到《刑法》的*、侮辱罪,以及《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对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保护,再到近年来专门针对互联网制定的相关法规、解释,我国的网络表达立法日益完善.这一整体法律架构能够有效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运行,在表达自由和国家利益、社会秩序、私人权益发生冲突时,或追究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或采取行政处罚,甚至加以严厉的刑罚以维护各方权益的平衡.

然而,我国对网络表达的刑事管制可能导致公权力的滥用.“网言入罪”本身能够有效抑制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但在缺乏合理根据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随意追究表达人的刑事责任无疑将阻碍互联网推动的 秩序进程.[3]71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司法解释,是对《刑法》第246条“*”等其他传统罪名在网络环境具体适用做出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对网络表达加以刑事管制的范围,其正当性存在争议.比如,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量化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标准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这样的严格规定使刑罚手段对网络表达的规制范围不合理扩大,压制了网民参和 评议、检举揭发的积极性.

治理机制论文参考资料:

激励机制论文

公司治理论文

关于公司治理的论文

结论:论我国网络表达治理机制和转型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治理机制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公司治理机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