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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流转论文范文资料 与简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土地流转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13

《简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土地流转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当前我国全面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改革也将面临众多风险,例如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商业资本下乡“囤地”威胁粮食安全、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等.因此,笔者持“半开放”市场化的态度,认为应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禁止商业资本进入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在根本上赋予农民自由流转权、实现不动产权能最大化.

关键词: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增值收益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4-0057-02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承包土地承载着生活保障功能,农民不愿流转承包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宅基地、家庭承包地,以及自留地、荒地等.其中家庭承包土地对农民的意义重大.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重不足四分之一,稳定转移的比重更少,多数属于外出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立足,最终要返回农村;在农民收入中,农业收入的比重占到三分之二,种植业收入的比重仍占一半左右.[1]由此可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依赖性仍然很强,失地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无生活来源或者生活质量降低,因此绝大多数农民不会选择转让土地,而是选择出租土地,以防外出归来时有生活保障.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不明确,无法充分实现市场价值

我国土地整体上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者相较而言,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划分具体,产权性质明确,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国有土地可进行市场流转;而对于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受到极大的限制,集体土地的价值被固定在农业产值上,因而土地的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首先,集体土地使用权基本上不具备抵押、担保等派生功能.据《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可以抵押,这表明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大体上没有抵押权能和担保权能或者极大程度地被限制,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其次,集体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且该集体土地不得用作非农业用途.以农村宅基地为例,物权法规定宅基房屋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如果转让给城镇居民,则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民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风险问题正是基于这一事实产生的.

(三)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不完善,阻碍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

当前我国有关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并不完善,不利于农民公平合理地流转土地.首先,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缺乏统一的标准,无专门的集体土地评估机构.农民普遍存在对土地市场信息把握不及时、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了解交易当时的土地市场,因而出现凭经验定价、随意定价的现象.其次,政府拥有征地垄断权,农民极少获得土地增值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商品市场,这实质上法律赋予了政府征地垄断权,即政府一方面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征地权利, 同时又经营二级市场——把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农民所获得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农作物收益有关, 土地征收、转让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多数被政府拿走.同时,大部分政府都存在“土地财政”的现象,政府违法改变土地性质、使得集体土地流入市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二、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将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失地农民问题是放开土地转让市场前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民有715亿之众,[2]传统农民以农业种植为生,一旦脱离土地,其生存可能受到威胁.从日本、韩国的经验看,这两个国家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之所以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一是因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对土地升值普遍存在心理预期,“惜地”意识越来越强烈;二是因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最重要的是日韩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虽然我国农民也有惜地意识,但是我国的就业服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仍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中,目前不足以充分保障农民的生活,我国放开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虽然不会引发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但是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仍然是重中之重.

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导致的农村贫富差距加大也不容忽视.研究发现,在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社、家庭、个人等诸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中, 家庭农场在生产效率、生产效益、环境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 是首选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1],这也是我们鼓励集体土地自由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生产的最初目的.然而集约化就意味着土地多寡分配不均,对于农民来说,农业种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土地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收入的多寡,这必然造成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二)商业资本下乡“囤地”,粮食安全受威胁

集体土地的自由化、集约化流转有利有弊,利处在于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弊端在于如果允许商业资本流入集体土地市场,在利益驱动下,商业资本会大量下乡“囤地”,这将严重扰乱集体土地的市场流转秩序,使得集体土地的流转具有投机性,造成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其他主体无法获得集体土地或者只能高价购买集体土地,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直接的后果就是粮食大肆提升.同时,商业资本囤积的集体土地多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耕地大量减少,严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三)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个人意志,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进行农村土地交易.[2]当前我国《物权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自由保护和确权保护不到位,赋予发包方在集体土地流转上的决定权,极大的阻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自由,同时现实中也存在土地买入者和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互串通,胁迫农民强买强卖土地的现象.农民是土地的“长久使用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具有充分的自主权,然而土地流转的推动者却多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农民丧失了话语权,违反了平等协商原则和自愿原则,严重地扰乱了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秩序.

土地流转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简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土地流转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土地流转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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