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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衍生品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制度的创设与完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衍生品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6

《论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制度的创设与完善》: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衍生品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场外交易本身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双重特性,主要优势体现在资本容量的扩充及资本流动的加速,对金融风险和金融收益能够进行有效的管控.然而,由于现阶段我国场外交易规范的法律位阶过低,具体规定又相互冲突,因而场外交易给交易主体带来相当程度的交易风险,甚至因而会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而交易担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此类风险,为场外交易提供了制度缓冲的空间.鉴于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态势,创设与完善场外交易担保制度正当其时,而通行的ISDA主协议框架下的信用支持安排将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场外交易担保;ISDA主协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8)08-0042-05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18.08.006

近年来,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国际市场发展迅猛,而国内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也渐趋活跃.在法律监督层面,国内现行的交易监管仍然停留在政策层面,尚缺少完备和系统的相关规定.企业作为场外金融交易的主体,往往会面临着一系列的交易风险.而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制度,正是基于防范此类风险而发展出来的.在国外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中,交易担保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经成熟.随着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发展,相应的交易担保制度也应当建立与完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不仅有利于促进交易顺利进行、有效降低交易风险,还能完善交易市场秩序、维护金融系统安全.

一、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相关概念辨析

(一)场外金融衍生品概述

“金融衍生品”由美国纽约州联邦法院首先使用,其后随着期权和期货制度的设立而为人熟知,是指相关的金融派生产品,其在基础产品和基础变量上,随着基础金融产品的(或数值)产生变动.

与传统的金融媒介不同,金融衍生品是派生产品.在法律层面上,金融衍生品的本质是买卖双方关于出售金融衍生品所指向的对象的合约.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过程,与普通商品的交易过程有所不同,但本质上是一样的.它们的契约合意形成的过程、法律性质及交易程序都有类似之处.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分为场内和场外,区分的主要依据是交易的发生是否集中于指定的交易场所.场内交易的风险低,但交易的品种和形式受到约束;场外交易的风险高,但交易品种多,交易形式灵活.一个完备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必定包括场内金融衍生品以及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形式.

(二)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特性

目前的国际金融市场仍然是场内和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形式并存的格局.通常场内市场以标准化期货和期权产品为主要交易对象,而场外交易市场往往是个性化的产品.场外交易以种类繁多和形式灵活的优势而促进了交易量的不断增长.较为常见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包括外汇、证券、利率和信贷产品等.场外交易的品种和规模远超场内,占据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绝对主导地位.

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急速扩张有着独特的原因.首先,场外交易市场基本不存在刚易规定,因而交易的品种和形式灵活多样.在现实交易中,有需求的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交易,无须通过场内交易的经纪人,因而也就不会产生额外的交易费用.其次,场外交易通常提供旨在满足市场参与者的特殊避险需求的“个性化产品”.这种产品符合交易者的个体风险偏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再者,当场外的衍生品交易达到一定水平后,对市场参与者的资质要求就比较高,比如具备实力和信誉的券商或大型银行类的金融机构等.而这些机构投资者在场外交易市场中,可以以做市商的身份,参与提供金融衍生品,从而丰富和扩展了场外交易市场.

(三)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法律关系分析

随着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增加,对相关的交易关系进行分析是必要的.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本质是销售契约,即交易双方同意在将来的某个时间转让特定金融产品指向的对象的所有权.因而,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法律关系,本质上是根据场外金融交易法对交易双方行为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首先,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体是市场交易的直接参与者,即金融衍生品的消费者和交易商.一般而言,场外金融衍生品的消费者,也是衍生品的使用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而交易商则根据提供衍生品的种类分为投机性业务的交易商和套利性业务的交易商.

其次,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客体是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即场外金融衍生品.场外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仍然在不断增加.以基础金融资产为标准,可以分为股票类衍生品、汇率衍生品和利率衍生品等;以具体的合约权益实现形式,可以分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或者掉期等.

再者,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容是交易双方围绕交易合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合约包含了双方就价值变动的预期,因而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因此种关系而产生的是民法上的物权关系.这种物权关系的处理面临着基础金融资产风险的对冲或转移.在此意义上,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蕴含着系统性的风险.

二、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的简要分析

(一)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的界定

场外交易担保有广义和狭义上的定义.广义上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是指场外交易的当事人和担保人约定,为降低因交易双方不履行约定义务而出现的信用风险,用特定的财产或第三方的信用为保障.而狭义的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包括信用支持,是指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交易双方依据主协议下的信用风险程度去约定特定的财产提供担保,降低对方的信用风险,从而确保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引入的必要性

风险意味着不确定性,但只有可度量的不确定性才能称之为风险.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一方面源自衍生品本身所内含的风险;另一方面来自场外交易市场中的风险.具体表现为,在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中,由于政策、市场、*、操作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造成了预期成本与实际成本、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之间的偏差,进而带来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参考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指南》中的表述,场外交易的两类风险又可以细分为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由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进入商品的流通领域,因而会将各种分散的风险集中到衍生品本身,所以一旦风险发生,衍生品的投资者必定遭遇巨大损失.

衍生品论文参考资料:

小学思品论文

金融衍生品论文

结论:论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担保制度的创设与完善为适合不知如何写衍生品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衍生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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