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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征管论文范文资料 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税收征管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12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关于免费税收征管论文范文在这里免费下载与阅读,为您的税收征管相关论文写作提供资料。

[摘 要] 随着科技进步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但其税收征管程度却远远无法适应其发展要求.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提出了规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以期解决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电子商务健康稳步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的迅速发展.

[关键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建议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17. 046

[中圖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17- 0121- 03

0 引 言

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以其便捷性、无纸化、数据化等特点被赋予了强大的生命力,逐渐融入我们的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截至2017年6月,规模已达5.14亿,与2016年底相比增长10.2%,占网民比例为68.5%;据2017上半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已达3.1万亿元,与2016年上半年的2.3万亿元相比增长34.8%.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将开拓我国零售业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新型发展模式.然而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收、税收管理领域的相关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较好的、彻底的解决,在阻碍其持续发展的同时,也使国家和公众的部分利益遭受了损失.因此,本文将着重分析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从宏观和微观多个方面寻求对策,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1.1 国外研究现状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普遍的高度重视,但是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主张开征新税.税务学界一些学者建议针对电子商务交易另外开征新的税种,进而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分配问题.加拿大的阿瑟·科德尔的“比特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也引起了很多国家和组织的学习和借鉴.

主张免税.此类主张的代表性国家是美国.美国一直主张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免除网上交易的税收,从而长驱直入他国获利.这对于最大的电子商务输出国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而发展中国家普遍不支持这一主张.

主张修改现行税制.不像前两种方法的极端性,有一些国家推崇修改现行税制.他们提出电子商务征税应当以现行税制为基础,进行修补和完善,来适应电子商务特征.经合组织和欧盟等大多数团体都这样认为[1].

1.2 国内研究现状

通过梳理文献,我们将国内学者的观点总结如下:

有些学者主张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李海芹[2](2012)认为,开发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应软件,在各业务环节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推动发展变革.朱军[3]等(2013)认为,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交流,能够有效解决由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税收矛盾.

有些学者主张加强国际间税收征管合作交流.张炜[4]等(2014)认为,通过研究和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参与国际征管规则的制定,建立国际间合作交流关系,能够有效保障电子商务规范运行,促进其稳步发展.

有些学者主张加强相关税务制度的完善.王文清[5]等(2015)认为,要逐步建立电子商务申报制度,通过网络进行政策法规咨询等多层次的纳税服务体系.阿莉雅·巨艾提[6](2016)认为,要坚持电子商务的课税性和税收征管的法治、公平,且坚持电子商务的超前立法.陈瑶瑶[7]等(2017)认为,应该尽快调整和完善现有税制中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同时加快电子商务立法进程.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在理论研究层面,国内外学者多年以来致力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相应的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体系;在实践探究层面,大多数西方国家已经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独特征管体系,而我国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断尝试改革,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制也逐步完善,如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跨境税收政策的出台等.但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部分旧问题仍然存在,新的问题也源源不断地出现.因此,需要我们针对我国现状展开更加细致的探讨、更加深入的思考、更加系统的研究.

2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

2.1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

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个人对个人(C2C)和企业对政府(B2G)四种类型.其中,B2C和C2C是我国电子商务两个重要的运营模式,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也主要集中在这两个领域.而目前大多数电商平台上的B2C电商,纳税较为规范,仅存在个别征税问题,主要矛盾还是集中在C2C电商——个人网店领域.

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发布了一份电商税收研究报告,报告选取了两个市场交易规模大、交易活跃的C2C电商平台各210家经营商户,涵盖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主要针对全国C2C电商少缴税数额进行了测算.如表1所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且税收流失、监管漏洞等问题有逐渐扩大的趋势,亟待解决.

2.2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

2.2.1 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和监管制度的缺失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以税务登记为前提,而税务登记的基础是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出现的问题,往往会导致不少电商处在税收征收监管之外.

一方面,电子商务的数字化、虚拟性等特点使得工商登记出现了漏洞;另一方面,2014年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工商登记”.这一政策客观上造成部分超过免税标准的企业以网店形式躲避税收征管、登记人与实际经营主体不一致等现象;同时也易被理解为自然人卖家只需要向平台登记,不需要工商登记[8].

税收征管论文参考资料:

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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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税收征管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税收征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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