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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数民族论文范文资料 与黔东南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少数民族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4

《黔东南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少数民族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传不断被蚕食,一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甚至濒临消亡.因此,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本文将以苗族服饰知识产权保护为例,通过发挥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商标权保护苗族服饰的经验,期以为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服饰;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3-0256-01

作者简介: 杨晗(1989-),女,侗族,贵州天柱人,贵州民族大学2013级民法学硕士研究生.

一、黔东南州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在国务院批准的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贵州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位于全国地州市的榜首.当前黔东南州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三十九项五十三个保护点.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百二十四项,一百四十个保护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百二十四项,一百四十二个保护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六百五十九项;国家级传承人二十一人,省级传承人四十二人.2008年黔东南州就颁布实施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这对民族文化繁荣兴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黔东南州也是贵州省较早通过立法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地区.

(一)国家层面上涉及到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

1.现行《宪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与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2.《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5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支持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支持对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

3.《著作权法》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包括民间传统手工艺作品)的保护纳入保护范围,在《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自身性质与理论研究不足,国务院尚未出台相关规定.

4.2011年6月1日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共6章45条.本法主要制定了调查、代表性项目、传承和传播三项重要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二)贵州省层面上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的相关条例

1.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本条列共有6章37条,分别规定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原则、职责部门、抢救与保护的要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与传承单位的命名、开发与利用的原则、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2.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共9章54条.本条例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代表性项目目录、代表性项目的代表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传播和利用、权利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二、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苗族服饰

(一)著作权的保护

苗族服饰保护中,著作权制度保护也遭遇难点.主要表现为:一是保护苗族服饰的主体难以确认.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及国家.著作权旨在保护的是公民的个人创作,而不是集体的创作,但苗族服饰制作、发展、内容思想表达形式不是个人原创的,而是集体创作的产物.因此,在苗族服饰的主体确认上可设立一个组织或者团体,以组织或者团体作为苗族服饰在著作权上的权利主体.

二是著作权保护期限较短.《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与死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限较短.在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在保护期限限制内.而苗族服饰具有传承性与长久性的特点,一般很难确定苗族服饰是何时创作完成、又是何时消失的.且苗族服饰具有艺术价值、经济价值甚至是*价值.如坚持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一旦保护期限到期,苗族服饰将进入到“公共领域”,苗族服饰的文化艺术和商业价值将会遭受难以估算的损失.为了更好地保护苗族服饰,应把保护期限设为特殊的无限期保护,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苗族服饰.在保护苗族服饰时,我们还可以借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相关规定,将保护苗族服饰时采用特别机制,制定强有力、独特的版权和相关权利机制加以保护.

(二)商标权的保护

在我国,申请商标权并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商标注册人申请并取得商标权,那商标注册人就享有独占权.商标权制度并不能完全地保护苗族服饰,如果苗族服饰被申请了商标权,其他人想要制作苗族服饰就必须征得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才能创作苗族服饰,不然就会侵犯商标注册人的权利,这样不利于苗族服饰的发展与创新.众所周知苗族服饰并不是一个人的,而是一个民族共有的文化遗产,因此申请商标权并不能去更好的保护它.但通过商标权保护苗族服饰的有利之处也是明显可见的:第一,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可以通过权利人的申请而长期存在,这与苗族服饰源远流长的性质相契合.商标申请人可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那商标权的主体就是集体而非个人,这与苗族服饰的集体性相吻合.少数民族群众还可将苗族服饰中的传统工艺、苗绣工艺等申请注册.

[ 参 考 文 献 ]

[1]王文章.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研讨会论文集[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

[2]李秀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3]赵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少数民族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黔东南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少数民族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少数民族人口排名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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