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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论文范文资料 与法学如何学术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学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4

《法学如何学术》:这是一篇与法学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当下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学研究者自身,因此需要将视线转向学术本身.基于学术史方法是学术最基本方法的判断,可以发现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在于学术史方法的缺失,这使得中国法学研究中的学术性和非学术性混淆不清;法学难以确立自己学科的独立地位;法学研究中引证混乱并难以发挥学术评价功能;法学研究中学术传统西化倾向严重.而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完善之路在于:实用标准和学术标准的适度分离,确立学术的独立性和学术评价的独立标准;增强对学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术史意识,强化学术规范;自觉推动法学学术传统的中国化.学术性、学术史方法并不是我们对法学研究的更高要求,而只是提醒我们在法学研究中首先要回到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然后再谈其他方法.

关键词:法学研究 学术性 学术规范 学术传统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4)02-0117-15

引 言

中国的法学研究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恢复以来,经过几代学者的努力,有了明显的进展,但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进步,很大程度上源于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实践的推动,而法学通过自身学术性推动所取得的进步却有限.或言之,当下中国法治实践对法学研究的推进要大于学术性方法对法学研究的推进.我们知道学术发展也是学术性本身的产物,“法学之繁荣不仅依赖于法治实践的兴盛,也须法学自身在学科目的、学术方法和相应规范三方面的独立、发达和严谨”.①因此需要关注法学研究学术性的成熟和完善.作为不争事实,中国法学自身的学术性离成熟还有一定的距离.不讲学术规范的现象在法学界也最为突出.“20余年来,我国法学取得巨大成就的一种负产品就是学术规范性不强”.②“法学在我国是一门比较‘幼稚’的学科,学术研究中的无序现象尤其严重.这种情况和我国近现代法学学术性较差的特点有密切关系”.③如果说改革开放前的法学没能发出自己的学术声音是由于外因的话,那么随着改革开放后学术的泛政治化影响的消退和淡化,中国法学研究学术性不强的原因,已不是意识形态和相关社会环境等外部性因素对中国法学学术性的影响和侵蚀,而更在于学术方法和学术品格的缺失.因此,需要我们将视线转向学术本身.正如邓正来先生指出的,当下学术规范化运动的关键,乃在于它把我们的关注点从原本侧重于社会科学如何摆脱僵化意识形态的外部性关系问题转向了社会科学内在的发展机理及自主规则的问题.④

坦率地讲,学术性所关涉的问题有很多.学术所关涉和特指的是专门的知识生产活动.而人们在从事知识创造的过程中,既受制于现实社会状况(知识生产的基本前提是人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又遵循知识生产自身的逻辑规律.一个时代知识生产, 并不完全是知识之外的社会实践单方面可以决定的,也不只是知识内在逻辑力量作用的结果,而毋宁说它是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和知识的内在逻辑两方面互相作用的结果.学术方面的内在规律和各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着一定时期的知识生产.本文侧重从学术的内在逻辑尤其是从学术史方法视角,来对学术的内涵特质及当下我国法学研究学术性的现状、问题、原因及完善之路加以梳理和评析.

一、何谓学术:“学术史方法”的阐释

在人类的早期时代,知识生产是散乱的.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复杂性的增强,简单的、散乱的知识生产已不能满足人类活动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专门化、专业化的知识生产活动出现了,这便是学术.因此,学术体现为一种专门化、专业化的知识生产活动.知识生产的专门化,目的在于更好地实现知识传承积累和增量创新.由此也就决定了学术的本质在于创新,创新是学术区别于其他非专门知识活动的根本特征.因此对于学术而言,“创新”本是自然而无需提倡的,若“创新”也到了必须提倡的地步,要么是误解了学术的自然秉性,要么是学界对学术的本质认识不清.而保障知识的传承积累和增量创新的方法,便成了学术方法,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学术方法也构成了学术本身,即没有学术方法就没有学术.其中,对课题作学术史的定位,乃是学术的继承和创新原则的体现,通过嵌入学术史、学术传统,搞清楚别人在该问题上都说了些什么,还存在哪些不足.严格地说,没有学术史、没有规范的知识积聚和创新不能称为学术,由此,也就决定了学术史方法是学术的最基本方法.

(一)“学术史方法”的运用,是学术和非学术的重要区别

学术性论著不同于其他非学术性论著,在于后者可以不要学术史交待.学术决不是指一种对某一问题的简单认识和感发,而是意味着对某一问题的系统思考,并用符合规范的形式加以表达,这种过程不可能脱离某一方面的学术史系统和学术规范.否则,“这种论文实际上只是在作宣传,而不是作学术研究”.⑤学术理性是严谨的,学术论文的写作要有学术史交待.究其本质而言,知识的传承积累和增量创新一定要落实到学术史层面.学术通过学术史方法彰显着学术是积累和创新的知识系统,没有学术史方法的知识生产是不规范的.因此,一般也都把学术史方法看作是学术研究的基础,看作是学术的构成部分.任何人都可以从事学术研究, 但是只要做研究, 就需要掌握学术史方法,学术史方法乃是解决学术发展问题所必须的和必不可少的前提.“对学术史的了解原是学者进入研究前必要的修养和训练.通过研读前辈学者的著作,了解他们的业绩,掌握现有研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及成果达到的深度,这是每个学者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等在这个意义上说,学术史是我们入门进学的台阶”.⑥对一个学者来说,遵守学术规范乃植根于这样的精神,即要使自己的研究对学术史负责,将当下的研究认真地置于学术史的相应环节中,这是一个严肃的研究者最起码的学术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漠视学术史的‘研究’谈不上是真正的学术研究”.⑦“在从事研究之前,对相关领域的基本文献进行必要的熟悉和掌握,其目的绝不仅仅是为自己提供相关的知识底蕴,而是为其研究能够在学术脉络上展开提供最起码的前提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学者并非一定非要‘广泛涉猎’不可,但学者必须而且一定要有在‘学术脉络’中阅读的习惯”.⑧这也并不是说没有学术脉络阅读习惯就一定不可能贡献有价值的思想,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在学术脉络中进行阅读却极有可能奉献重复和过时的知识.也正如邓正来先生所言,现有的知识存量都是从学术传统中生长和发展起来的,如果离开了学术传统,我们就不会知道自己的学术观点是否已被先贤详释,不会知道除了实际效用之外还可以从何处获得对增量知识的评判标准,当然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知识增量和学术创新问题了.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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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学如何学术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法学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法学硕士就业前景分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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