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法律冲突论文范文资料 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制度成因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律冲突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3-12-25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制度成因》:这是一篇与法律冲突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作为无法回避的法律现象,法律冲突错综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的特殊性在于其更为明显和集中,并给我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实践挑战和执行难

题.其制度原因在于法律稳定与制度变迁的矛盾,城市管理双重体制的交错摩擦,政出多门的法律制定机制,法律内容执行的实践难题.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权

中图分类号:DF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2)01-0104-05

自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以来,执法者自觉地自我创新与完善成为加快推动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不竭动力.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执法工作一直处于没有基本的法律规范可以遵循的状态之下,各地方在执法体制、执法程序、执法方式与手段等方面才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这种大胆创新与锐意探索的尝试,不仅彰显出其旺盛的生命力,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丰饶的“富矿”.其中的成败得失、艰难困苦汇聚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点滴进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的原因也浸润在改革与探索的制度积累之中.对于这一领域法律冲突问题的成因,除了人类认识的局限、立法技术的选择与侧重、执法人员素质等主客观原因之外,还应当从制度的丰富性和实践的复杂性来分析.因为法律冲突的现实并非简单的文本矛盾,社会现实永远都比法律的预设场景复杂得多.

一、法律稳定与制度变迁的对立

关于制度,至今仍无统一的定论,甚至可以说制度实则呈现出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庞,让人难以琢磨.①有学者认为,“所谓制度,是由当时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所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规定(包括法律制度的条例)等构成的一组约束个人社会行为,因而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规则”.②也有学者认为,“制度是人们交换活动和发生联系的行为准则,它是由生活在其中的人们选择和决定的,反过来又规定着人们的行为,决定了人们行为的特殊方式和社会特征”.③笔者认为,制度是指在比较长的时间内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在宏观上,制度通常是指社会制度,即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规范体系;在微观上,制度主要是指在一个组织或一定范围内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④制度与法律的关系尤为密切,制度是法律有效执行的重要资源,是“调整法律执行关系的行为规范”,⑤二者既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也具有适用上的互补性.法律变迁是制度变迁正式而又基本的形式,任何时代和社会条件下的制度变迁基本上都是以法律及其文本形式作为载体表现出来的.⑥法律既要保持稳定,又要反映社会情势的变化.法律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制度供给的短缺,而这种短缺就是制度变迁的逻辑起点.在法律稳定与制度变迁此消彼长的磨合中,法律得以不断地发展演进.

在社会宏观层面,法律是现代政府输出的主要产品,是联结政府与社会的基本纽带,政府正是通过一系列法律,实现其对社会各领域事务的管理,塑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政治秩序.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公共秩序就是法律秩序.而法律持续的稳定性,是法律有效地调节社会行为、塑造良好的法律秩序的基础.同时,在法律体系层面,法律稳定是法律公正的基础,只有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性,才能有效地维持法律之间的综合配套和平衡,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整体效能.如果法律频繁变动,势必造成法律之间的脱节,导致法律体系结构性紊乱,而这往往成为社会摩擦和冲突的根源.更重要的是,法律实际上是一种政府信用,它之所以能够调节和规范社会行为,人们之所以信赖政府、依靠政府,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政府有诺必践,讲求信誉.朝令夕改、法无常规会慢慢使人们失去对政府及其所制定的法律的信赖,以致令不行、禁不止,政府的权威性受到损害,联结政府和社会的法律纽带松驰,社会凝聚力遭到破坏.长此以往,将导致政府和社会之间信赖关系的破裂和社会分裂,直至整个统治秩序的崩溃.⑦

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而言,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是实现城市高水平管理的前提条件.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要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求法律必须常常变革更新,紧跟时代变化和城市发展的步伐.然而,由于法律自身的稳定性而不能及时对法律加以修订、废止和清理,出现了大量新旧法律并存的混乱格局,尽管新法律可能更加符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更符合城市发展的时代潮流,但是,新旧法律之间的磨合与执行实践总是存在着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的时空隔膜.比如,由于城市规划前瞻意识不强,现有城市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规模,无法满足市民百姓的生活需求.法律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规则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变迁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变化频繁的法律也会使法律对象和执行机关无所适从.而另一方面,社会情势的变动不居是一个长期的客观存在.法律的稳定性是相对的,是包含合理变动的稳定,是稳中有变;法律的变动性是绝对的,但变中求稳.合乎客观实际的法律是稳定性和变动性的统一,但也正是这种稳定性与变动性之间的交错统一,使得法律冲突有了滋生的土壤.

二、城市管理双重体制的交错摩擦

“体制是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任何一个领域而言,体制问题关系到方向,关系到全局,关系到长远,关系到根本.众所周知,如果体制上出现了偏差或者不够完备,管理上的创新所能取得的成效和可供探索的空间将是十分有限的”.⑧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30多年来的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这30多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结合进行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四项职能,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职能的全新界定,政府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也作了大幅调整.实践表明,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相得益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但面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这场渐进式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但远未结束,而且也产生了很多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错综复杂的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出台,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契机,为改革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在城市管理领域确立新的行政执法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正是在这样的体制改革中产生的,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城市管理领域的一个新的尝试,是对管罚合一的行政执法体制一次“切割式”的颠覆.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各个城市在探索和建立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方面,普遍以转变职能为切入口,优化城市管理内部结构,明确了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分配框架,努力解决以往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轻规划、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创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了城市政府统一领导、城区政府具体实施、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然而,城市管理领域的新旧体制交替仍然需要较长时间,“新旧体制并存必然同时存在两种互相抵触的运行机制,有如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的交通规则,让一部分汽车靠左行驶,另一部分汽车靠右行驶,势将造成混乱”.⑨正因如此,如何分权、如何监督、如何制约便成为非常敏感的问题,尤其是分权和监督的界限、程度问题一直是相关部门争论不休的焦点.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使很多部门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设置了重重障碍.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未彻底打破的条件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打破性成分和建设性成分并存,打破已经开始,而重建却困难重重.

法律冲突论文参考资料:

法律和生活论文

法律类期刊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结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制度成因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法律冲突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法律法规授权有冲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