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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论文范文资料 与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建筑施工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15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该文是关于建筑施工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自2016年5月1日 起“营改增”也得到了全面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的实施不仅仅是由一个税种转换为另一个税种,更关键的是带来了企业税负与净利润的增减变化、组织架构的重设、供应商的重新选择、税控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以及财务核算系统的变化等一系列影响.本文就“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展开一系列讨论,并就其影响提出了相应措施,以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税务筹划;会计核算

现行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是一个集团公司,拥有众多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组织架构复杂、管理链长,同时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经营承揽因受资质的限制,普遍还存在资质共享或借用资质的问题,多层级的管理模式及集团内部资质共享问题加大了税务管理成本及潜在的税务风险,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就“营改增”本意来讲,是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侧重于促进企业减税、推动税制调整,同时助力国家经济转型、发展.在实际操作中,这种“避免重复”是通过打通增值税专用*抵扣链条来实现的,这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侧重于以下两方面来谈及“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其后阐述其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从营业税率的3%改变为增值税率的11%,单从字面意义上看直接提升了8%的税点.但国家税务总局的目的不是为了给企业“增压”,而是“减负.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准确理解国家政策、规范实务操作.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本身异于其他商品生产的特殊性,在其实际操作中,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很可能会增加.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材料采购方面,其一、由于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这加大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其二、由于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的不同,有的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全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故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就多些,而有的工程项目主要材料或大宗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然后再发放给施工单位使用,施工企业仅采购一些辅助材料或零星材料,这样施工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偏少,实际税负明显偏高;其三、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经常比较分散,有很多工程项目所处地点比较偏僻,所用的材料种类比较散、杂、小,例如施工所需砂石料、砖瓦、石灰等一些零星材料,基本上都由当地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当地老百姓个人提供,其所购买的材料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因此也就无法取得可抵扣的进行税额,导致施工企业的税负增加.

(2)在建筑劳务方面.建筑施工企业人工成本一般占工程总成本的20%~30%,而务工人员主要来源于建筑劳务公司以及零散的农民工,而建筑劳务收入按11%计征增值税销项销额,正规的劳务公司最多也只能提供稅率6%增值税专用*,作为利薄的劳务公司来说,其所承担的6%的税负势必将转嫁到施工企业中去.对于零散的农民工用工成本根本就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且目前人工费也是日趋上涨.这相对于在营业税制下需重无点考虑的问题转升为目前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

(3)在征地拆迁费方面,根据增值税现行相关规定,施工企业代业主支付的征地拆迁费,作为施工合同总金额的一部,包含在定额中,构成企业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则全部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即施工企业收到业主此款项时做收入处理,按建筑业11%计征销项税额,但施工企业支付此款项时,由于支付对象往往是村委会或是村民,其很难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因此也无法抵扣进项税.

(4)在企业内部法人主体间资产调拨方面,企业内部跨法人调用“营改增”前购置的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视同销售需要开票,需要计征增值税销项销额,但由于“营改增”前都没有实行增值税进项税核算,全部作为成本或资产原值,从而无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使施工企业的税负增加.

(5)在集团内部两级资质共享方面,如设有局指及其管理的施工项目,采用标准分包管理模式,局指收入主要来源于对上对下验工计价的分包差和收取的局指管理费.“营改增”后,局指与项目部之间能够相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则对上验工计价构成局指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对下验工计价则构成局指进项税额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则主要来源于局指对上对下计价的分包差和管理费.但这种集团公司内部分包行为必须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否则可能存在《建筑法》中的违法转包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若规避此风险,采用集团集中管理模式,则工程公司产值空心化问题将日益突出,严重制约集团各子公司的后续发展.另外,在标准分包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内部分包要签订内部总分包合同,新增的总分包合同将同时增加局指和项目部印花税的支出而导致税负增加.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市场不是处于理想状态的情况下,“营改增”实施后的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小于理论意义上的进项税额,致使企业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需要调整会计科目的设置,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收入、成本核算准确性,并进行税收筹划.

(1)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实行“营改增”以前,企业在会计处理上使用“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核算,而在“营改增”后,新增“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法时会计上设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且下设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预缴税金等明细科目.由于涉及增值税的业务比较复杂,所以导致明细科目繁多,加大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

(2)对*管理要求提高.在“营改增”前,企业所获取的*比较简单,除工程项目专业分包所获取的建安*可用来抵扣部分营业税外,其他无法分包抵扣的情况都是直接通过营业额来计算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是凭票抵扣,且有一定的时限性,逾期将不得抵扣.因此对增值税*的管理要求非常细致.

建筑施工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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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影响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建筑施工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建筑施工总结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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