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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文论文范文资料 与奖惩事项适用公文辨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公文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09

《奖惩事项适用公文辨析》: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公文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内容摘 要:本文以国务院制发的为研究对象,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行文规则,针对奖惩事项的公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混淆和错误,明确各自的用途.

关键词:奖惩事项 重要性 发文机关权限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发布的《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关于各公文文种的适用问题虽有所论及,但语焉不详,适用范围的论述一直存在欠缺.表彰与奖励、批评与惩处是机关单位经常遇到的事项,也存在一些误用、混用的问题,因此撰文进行辨析.

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规定:决定、命令(令)、通报这三种文种可以用于表彰,其中决定、通报两种文种还可用于惩处与批评,该如何区分三者呢?

一、根据发文机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七条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决定和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中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发布决定和命令.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只有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职权,没有发布决定和命令的职权.由此看出,“决定”和“命令”一般由国家行政机关发布,国家权力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使用.

“通报”没有限发机构,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和单位如有需要,可以使用“通报”.

二、根据奖惩性质和内容区分

“命令”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文,“嘉奖令”具有强制性、领导性、指挥性,是最高规格的嘉奖,比较庄重,属于下行文,一经发出,除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撤销本级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外,其他下级机关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命令”的发布权限有严格规定,就连国务院自2007年后,也几乎不制发“命令”.

国务院自2003年以来共制发“奖励决定”13个,全部为“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是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体现了国务院对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发布“表彰决定”共9个,其中《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3个,《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个,《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机关先进模范集体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各1个.自1985年以来,共发布决定164条,使用“决定”进行表彰与奖励共26条,使用“决定”来批评与惩处则一项都没有,由此可以看出,国务院使用“决定”进行奖惩十分慎重.

在《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合并施行之前,《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对“决定”的适用范围表述为: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决定”适用的事项是“重要事项”.

因此可以推断,使用“决定”进行奖惩的事项,应该是“重要事项”,是对全局影响广泛而深远的事项,或者制发机构主观上认为需要强调、要求高度重视的事项.

“通报”有告知性的特点,从《国务院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违反规定征收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的通报》、《国务院关于一些单位违反规定组织泰国“*”来华演出的通报》可以看出,相对“重要事项”,用“通报”奖惩的事项相对较小.因此可以认为,在日常工作时,需要奖惩时通常用“通报”.

参考文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作者单位:广东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校)

公文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奖惩事项适用公文辨析为关于公文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公文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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