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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论文范文资料 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社会主义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29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该文是关于社会主义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制度形态具有二重性:抽象性与具体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就是抽象的社会主义制度形态在中国的具体化,它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又经历了一个“二次抽象”的过程,即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抽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结合中国实际(具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抽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体).随着具体—抽象—具体的制度构建逻辑的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逐渐形成并具有了独特的内涵.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认识有必要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与社会主义制度形态、资本主义制度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其他三种形态以及“中国模式”等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关键词:制度;制度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3-0006-06

近代以来,在世代累积的基础上,“历史的合力”将人类推进到工业文明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经历了纯粹的思辨哲学向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转向,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的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纯粹空想进化为科学理论,并和社会主义运动一起,在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统一中不断发展.100年前,第一个社会主义制度形态——苏联制度形态诞生,彰显出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巨大优势,但最终却因放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而崩溃.170多年前,中国人民为谋求民族独立开始了探求进步社会制度的斗争,最终历史和人民选择了在中国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历经革命、建设、改革,终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人类社会制度文明的新形态.当前人类正从工业文明时代步入后工业文明时代,资本主义制度形态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西方国家出现的“反全球化”现象就是其直接表现之一.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对于坚度自信、加强制度创新、提升制度竞争力、向世界展示“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进而引领人类走出制度困境,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从制度形态概念本身出发展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思考,力求对其有更深刻的认知和理解.

一、制度形态及其二重性

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不仅要从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其他三种形态(即理论形态、实践形态和文化形态)相对的意义上来理解,而且有必要从制度形态范畴本身的意义出发来理解.加强对制度形态的研究,深刻认识制度形态的含义及其二重性,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进行深刻认识的前提.

1.制度形态的含义

制度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①,“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②,尽管“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③,所以“现存的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④,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的科学观点.学术界因研究视角不同而把制度视为一种规则、组织或秩序等,较为普遍的共识是:制度是一种规则.笔者认为,理解制度概念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的基本观点,即制度作为一种规则,是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在“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与自然界的物质交换的基础上必然发生的人们之间交往关系的产物,它规范、约束着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形态一般指事物可以被人感知、理解和把握的形式、状态、样貌等.《现代汉语词典》关于形态有三种解释:一是事物的形状或表现,如意识形态,观念形态;二是生物体外部的形状;三是词的内部变化形式,包括构词形式和词形变化的形式.关于形态学有两种解释:一是研究生物体外部形状、内部构造及其变化的科学;二是语法学中研究词的形态变化的部分.⑤笔者认为,形态指的就是事物的外部形式、内部结构及其运动状态,是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的样貌、结构、状态.从哲学意义上讲,形态是事物的一种量的形式,同一事物可以有不同的形态,但形态的变化不宜超出事物本质属性的规定,若突破这种规定,事物的本质将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新事物.

制度形态即制度之形态,是指制度的样貌、结构及其发展状态.制度形态与社会形态是两个联系紧密而又完全不同的范畴: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规则(包括正式与非正式),而社会是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无数个人活动所构成的系统.⑥制度作为人类社会的产物,被嵌入社会之中,没有社会就没有制度;社会总是以一定的制度组织起来,通过制度表现出来,没有脱离制度的社会.把握制度形态总是和把握社会形态联系在一起,脱离了社会形态也就无法找到制度形态的实体,脱离了制度形态,社会形态也无法得到说明.制度形态的确立是社会形态形成的标志,不同制度形态下的社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所以长期以来,人们总是将制度形态与社会形态视为同一含义,认为广义的制度形态就是社会形态或将社会形态抽象为制度形态.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为科学分析制度形态奠定了基础,但对于制度形态的把握还需要深入研究制度形态本身的属性.

2.制度形态的二重性

制度是历史地形成的,也是人们有意识地创造的,制度构建的过程同人们的思维和认识过程相一致,也是“具体—抽象—具体”的展开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对当时西方社会资本主义制度形態的“具体”认知的基础上,按照唯物史观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抽象出未来社会制度形态的基本原则.但这些基本原则还只是停留在头脑中的“抽象的制度形态”设想,还未成为现实中的制度安排,而如何将这一设想变为现实并在现实中将其逐步展开上升到“具体”,是正在经历这一现实过程的人们的任务.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不可能提供这些细节,而他们抽象出的这些基本原则的运用也“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的过程,其中自然也包括制度形态的具体化.

“具体—抽象—具体”的制度形态形成过程使得制度形态具有了二重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现实中一个总的制度形态从体现其本质的核心价值到具体可操作的行为规则之间存在不同层级的制度形态,距离核心价值越近的抽象性越强,反之,则具体性越强.抽象性越强的制度形态越具有根本性,越能从根本上规度的价值取向,人们一般把它称作根本制度或基本制度.具体性越强的制度形态可操作性越强,人们一般把它称作具体制度或体制.抽象与具体是相对的,相对于核心价值来说,根本(基本)制度具有具体性,是价值实现的最初展开,但相对于具体可操作的行为规则来讲,它又具有抽象性,还需要通过一系列下位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来实现.具体制度相对于它的上位制度来讲具有具体性,而相对于它的下位制度来讲也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制度形态的二重性决定了现实中的制度形态存在着复杂的演变过程,往往容易出现根本(基本)制度脱离实际或者具体制度游离于核心价值的现象,其结果往往表现为作为整体的制度形态的设计初衷与制度绩效相背离.因此,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思维把握好制度形态的二重性及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这有助于在现实中处理好制度的价值性与科学性、制度的成熟与定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制度的设计安排与制度执行等一系列的辩证关系.

社会主义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态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社会主义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社会主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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