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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对待论文范文资料 与认真对待证据裁判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认真对待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12

《认真对待证据裁判》:本文是一篇关于认真对待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内容摘 要:张辉、张高平案是我国“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之下的又一冤案.从证据裁判原则的三层含义进行考察,本案证据链条并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相关证据能力存疑,根据疑罪从无原则,理应对张辉、张高平作出无罪判决.但我国“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注重形式(书面)真实而非实质真实;体现线形诉讼结构的单向思维而非等腰三角诉讼结构之下的交互理性;助长“侦查中心主义”,有碍发现真实.而证据裁判原则在缺乏自由心证主义之密切配合的境遇下,也显得孤立难援,甚至被束之高阁.

关键词:证据裁判原则 证据能力 证明力 证明模式 整体主义

“是他们人为把我办成铁案,不是我犯下铁案.”

——张高平

一、引〓〓言

证据裁判原则(主义)是现代证据制度乃至诉讼制度的基石,有学者甚至将其诠释为证据规定的帝王条款之一,支配所有的犯罪事实之认定.〔1 〕一般认为,证据裁判原则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第一,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既包括没有任何证据,也包括证据不充分的各种情形.没有证据,或者仅有一部分证据,或者有证据但没有达到法定程度,都不能对事实进行认定;第二,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第三,裁判所依据的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的证据.〔2 〕

大陆法系国家大多通过法律明文规定证据裁判原则,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一般没有直接明确证据裁判原则,但其大量的证据规则也体现出证据裁判原则的精义.我国《刑事诉讼法》 〔3 〕在2012年修改之前就已经明确了证据裁判原则,原《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62条分别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4 〕

然而,在张辉、张高平案(以下简称“本案”)中,〔5 〕原审据以认定叔侄两人、杀人的26项证据中仅有被告人供述一项直接证据,并且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或实物证据;同时,本案多项证据的证据能力存疑,而客观性较强的DNA鉴定意见和监控录像等却被办案机关所忽视.“疑案”如何被一步步办成所谓“铁案”?证据裁判原则失灵下的刑事司法程序值得我们怎样反思.〔6 〕本文无意于事后责难,只寄望以证据裁判原则为中心分析本案中相关的证据问题,并对我国“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进行初步研究,从而揭示本案之于我国刑事司法所可能具有的启示意义.

二、“证据链条”及其生成逻辑

证据裁判原则的首要含义是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在本案中,一审判决书罗列了26项证据,其中5项是关于死者位置、衣着、死因、遗物等的描述;9项是死者王冬的行程、通讯等情况的证明;9项是张氏叔侄户籍背景、抓捕情况、指认现场、货车及侦查实验等相关情况的阐述;其余3项则是定案最为关键的证据,即张辉、张高平承认奸杀被害人的口供,同监*的袁连芳证明曾听到过张辉提及犯罪事实的书面证言,以及杭州市公西湖分局刑侦大队证实从未对张辉、张高平刑讯逼供的情况说明.〔7 〕表面上看,本案形成了证据链条,多项证据相互印证.但仔细分析,本案多达26项证据中,仅有张氏叔侄的口供属于直接证据,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或实物证据,在案件中普遍采用的DNA证据也没有呈堂;其余证据中证明力最高的仅有未经法庭质证的袁连芳的书面证言,并且其证言是被告人供述的传来形式,实际形成了以被告人供述进行自我补强的局面,原则上无法与本案直接证据相互印证.由此可见,本案中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结合事后披露的相关信息,办案机关显然遵循了“有罪推定、填充有罪证据、形成证据链条”的办案逻辑,不能排除在侦查过程中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

(一)有罪推定与口供中心主义

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是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的两个维度,立法者和司法者对两者的权衡时常陷入两难境地,形成二律背反的现象.我国沿袭了前苏联式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因为特殊时期的需要,甚至逐渐形成“重打击、轻保护”的“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尽管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适当增加了当事人主义色彩、明确无罪推定原则,但一线办案人员仍旧未能摆脱传统诉讼观念的消极影响.推定可区分为“事实上的推定”和“法律上的推定”,本案中,办案人员就是根据经验法则对张氏叔侄进行“事实上的推定”之后再进行“法律上的推定”.实际上,通过事实上的有罪推定将犯罪嫌疑人视为有罪,司法程序方能推进,无罪推定原则显然只否定法律上的有罪推定.从证据法上看,有罪推定最根本的特征也许并不在于它允许刑讯,而在于它将证明无罪的责任附加在被告人身上——这才是允许刑讯的一个逻辑结果.被告人需要证明的事项,又并非如同控诉方那样,是一个积极主张.相反,被告人必须举证证明的是自己无罪这样一个难以证明的消极主张.〔8 〕

当犯罪嫌疑人无法证明自己无罪时,办案机关即可进一步推动司法程序运转.但根据诉讼法原理,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因此办案机关需要收集证据,而犯罪嫌疑人口供正是首选.除了传统诉讼观念的消极影响,口供中心主义也有其存在的现实土壤:首先,口供可以提供侦查线索,以口供为突破口容易收集到客观性更强的书证、物证等;其次,口供可以降低侦查成本,在没有口供的案件中,办案机关需要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进行侦查,还不一定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但在本案中,办案机关以口供为中心定案并非因为这一原因,反而还进行了多次侦查实验,花费昂贵的鉴定意见也未有效运用);再次,口供可以掩饰侦查能力的不足,口供方便审查、容易与其他证据形成印证,而在缺乏口供,特别是缺乏直接证据的案件中,办案机关需要将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排除合理怀疑,十分考验办案机关侦查能力.基于此,实践中办案机关想方设法获取口供,以至于刑讯逼供屡见不鲜.

认真对待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认真对待证据裁判为大学硕士与本科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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