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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者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劳动者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23

《我国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分析》:这篇劳动者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个协议.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该阶段内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十分复杂的.本文从多个方面阐述了有关试用期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完善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一些好的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6-0051-03

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谐是保证该单位正常运行的一个关键.但是,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出现了很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如有关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这些现象既不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一定隐患.

所谓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各方面素质和能力的一个规定的时间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该含义是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因此,试用期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判断劳动者的能力、素质、道德修养等很多方面,以此作为是否正式录用劳动者的重要依据.这样,用人单位可以有效降低损失.同时,在试用期内实行低薪酬,使用人单位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招到优秀的、合格的人才.

试用期最明显的三个特征是自愿性、有限性和从属性.自愿性是指试用期不是强制性规定,它的设立取决于劳动合同双方的意愿.有限性是指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从属性是指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特殊阶段,其本质上仍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和自己的工作(包括职业发展前景、对工作的适应度、与工作岗位的契合度、是否愿意长期从事这项工作等),较准确地判断自己是否适合这项工作以及是否愿意加入该用人单位.不仅如此,劳动者还可以在试用期内对用人单位的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等进行考察,防止被骗.总而言之,试用期的设定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者都有利的行为.然而,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却不是总能受到保护的,损害试用期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试用期规定的法律解读

虽然在试用期内劳工的其他劳动条件和一般劳动之间有所不同,但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依然享有完整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报酬权.这是劳动者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用人单位利用的一个权利.由于《劳动法》的规定不全面,使得很多用人单位都抓住了这个空白.在劳动者试用期间,对劳动者的劳动进行“压榨”与“剥削”.换言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的劳动与用人单位付出的工资之间不成比例,即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价值大于他实际获得的工资.虽然,试用期内的工资本就低于试用期届满后的工资标准,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压低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使试用期变成“白干期”、“剥削期”.随后,在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报酬权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为试用期间的劳动者的工资提供了一个较具体的标准和底线.

第二,社会保险.有些用人单位会利用劳动者法律意识不足或法律知识欠缺的缺点,不为劳动者*社会保险手续或者试用期内不缴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损害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使用人单位获得了很多“廉价短工”.针对这个权利,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相关费用,那么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除了这些权利之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的合法权利还包括: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的权利等.三、试用期内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表现

第一,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很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不为劳动者*社会保险.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可是,有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安全等问题.

第三,用人单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限.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在设立试用期的时候应当遵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意愿,不能任意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否则,即算违法行为.

第四,随意解雇劳动者.有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足,认为既然劳动者现在是试用期,那么就不是正式员工,就可以随意解聘.很多公司会高薪招聘一些劳动者,然后在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以考核不合格为理由解聘.虽然公司有权利解聘劳动者,但解聘时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同时,也不能打着招聘的幌子招来一批为自己做“廉价短工”然后试用期接受马上“赶走”的劳动者,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五,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这样,在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就可以以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或没有生效为由,辞退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却获得劳动者“免费”为自己“做短工”的利益.四、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受到侵犯的原因

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受到侵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不健全.虽然我国一直在不断完善有关试用期内劳动者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很多漏洞,给一些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例如,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很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都十分低下.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劳动者而言是不公平的.还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考核标准以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录取条件规定模糊,导致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以后随意辞退劳动者,然后再依法炮制,继续录用别的劳动者,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我国试用期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分析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劳动者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赞美劳动者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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