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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嫌疑人论文范文资料 与未成年团伙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和讯问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犯罪嫌疑人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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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不断攀升,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由于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在心理学上的认知、意志、情感、个性等方面,除了具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共有的特点外,还具备一些团伙类犯罪人所特有的特点.深入分析并灵活掌握这些心理特点,采用有效的讯问对策,能帮助侦查人员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提高破获案件的成功率.根据所分析的心理特点,本文提出了无中生有、作茧自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啖之以利和挑拨离间的讯问对策.

关键词: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心理特点;讯问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5-0075-02

作者简介:胡畔(1990-),女,汉族,辽宁抚顺人,中国刑警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犯罪学.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增势明显,特别是团伙犯罪,数量居高不下.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06年到2010年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中显示:在2006年至2010年的117名未成年罪犯人中,有63人为团伙作案,占总数的54%.[1]由于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具有涉案种类多、组织形式松散、作案随机性大等特点,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困难,进而给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作案特点以及涉案嫌疑人的心理特点,采取有效的讯问对策,以提高案件破获的成功率.

一、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概述

(一)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中国,团伙犯罪只是 机关在实际工作中习惯性使用的一个概念,而不是正规的法律用语.但受到我国传统文化和语言习惯的影响,团伙犯罪已经被社会所认可.因此,根据肖建国教授的观点,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可定义为:“三个及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发地纠合在一起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法律,应该受到处罚的共同故意犯罪.”[2]

(二)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现状

在我国,团伙犯罪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改革开放后,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迅速攀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团伙犯罪占到了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0%,成为犯罪问题焦点中的焦点.

目前,几乎所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和理论研究中,都提到了“团伙犯罪”这一突出问题,并将其列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征之一.[3]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规模、组织结构、犯罪形式尚不足以和成人帮派相提并论,但该种形式犯罪的危害性不断加剧,并且有成为成人帮派“后备军”的隐患,需要给予极大的关注.

二、未成年团伙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一)认知特点

研究表明,未成年人在青春期阶段需要形成自我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同一认识.[4]埃里克森的社会心理发展阶段理论也指出:青春期的青年人开始寻找新的角色以便能够帮助他们揭示自己的性、意识形态、职业方面的同一性.[5]然而未成年人的认知结构还不够成熟,往往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同一认定,发生同一性和同一性混乱之间的心理社会冲突.这种冲突会导致未成年人拒绝接受长辈的教诲,喜欢接受同龄人或团伙的价值观,进而形成自己的宗教、政治和社会观念.未成年人的认识标准也是模糊或者错误的,对是非、善恶、好坏易做出歪曲的评价,特别是在自己获得了消极的同一性时.这使得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看到同伙的犯罪行为时,不能明辨是非,受眼前利益诱惑,认同了团伙中的角色,走上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在认识方面的不成熟还表现在对法律知识、道德知识、社会生活知识、文化知识的缺乏.他们受到团伙中“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口号的影响,粗浅地认为这就是自己的生活方式,要受惩罚大家一起,每个人承担一部分责任就好,不会很严重.这种无知加剧了团伙犯罪行为,将很多未成年人推向犯罪的深渊.

(二)意志特点

未成年人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心理发育还不够完全,明辨是非的能力比较差,容易接受别人的暗示而盲从.在实现社会化目标方面表现出意志力薄弱的特点.在亡命称霸的英雄观支配下,未成年人犯罪时表现出狂妄自负、盲目冒险等不良意志行为.而团伙作案在这种情况下的强化效应,成了未成年人选择团伙犯罪的直接原因.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化效应表现在很多方面.首先是助长胆量.未成年人虽然在心理上对很多事情存在不满和逆反的情绪,但个人却缺乏胆量进行反击.而以团伙为单位进行反击,成员之间相互“鼓励”,助长了个人胆量.其次是获得归属感.有些未成年人在学校中被冠以“差生”的称号,在家庭中被当作无能的小孩,这些都严重的挫伤了他们的自尊心,让他们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但在团伙中,他们能在实施完犯罪行为后得到伙伴的称赞,被认为是“英雄”,让他们获得归属感.再次是找安慰,使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很多未成年犯罪人在单独实施犯罪活动后都无比的后悔,但在团伙犯罪中未成年人却能找到开脱良心谴责的合理理由,找到心理安慰.

(三)情感特点

未成年团伙犯罪人的社会性情感浅薄,他们和人建立感情的条件是“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好的标准是是否有利可图.他们所谓的哥们义气只是酒肉朋友罢了,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侠肝义胆的朋友关系.

再有,未成年团伙犯罪嫌疑人的自尊感和自卑感并存.他们的自尊感往往很强,渴望别人对他的尊重.然而,这些未成年人却经常受到家长的打骂、老师的一味忽视和挤兑、社会的议论和歧视,被冠以“双差生”的标签.这严重挫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失去了对自我价值的认同.但团伙中的生活让他们得到了决策权,拥有了独立性,自我价值受到了极大的认可,极大地满足了未成年团伙犯罪嫌疑人增强自尊感,削弱自卑感的需要,使团伙形式的犯罪成为未成年人青睐的犯罪形式.

(四)个性特点

犯罪嫌疑人论文参考资料:

犯罪心理学论文

青少年犯罪论文

犯罪心理学论文3000字

结论:未成年团伙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和讯问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身份证上有嫌疑人记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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