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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裁判文书论文范文资料 与2018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现状调查报告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裁判文书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14

《2018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现状调查报告》:此文是一篇裁判文书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伴随着依法执政的透明化,裁判文书上网进程也于2013年提上日程,并从2014年初开始全国各地法院大规模地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事项.笔者针对首年度的裁判文书上网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注重比较分析,并且针对所调查问题进行实地探访,总结出实践中运用调整和改善裁判文书上网现状的对策.

[关键词]裁判文书;上网;现状调查;对策

一、抽样调查2014年度全国省市裁判文书上网的现状

自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并且率先示范发布了最高院的部分裁判文书,随后至2013年底部分省市陆陆续续开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部分的裁判文书.2014年初全国大多数法院正式启动,少数法院随后也跟上了步伐,文章主要针对2014年度省市县裁判文书上网现状的调查,从而深入探究经过一年多时间调整后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的情况.

下图是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抽样调取部分数据的整理结果:

对比图中数据,我们不难看出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在逐步提升,文书种类覆盖面渐渐完善,而且通过研究裁判文书内容发现文书格式趋于规范化.尽管如此,我们也从另一方面分析发现一些尚待完善的问题:如文书发布不定时(图表未显示,从网上发布情况分析得出),不同月份发布量差异大(尤其是四川中院),部分法院在年底十一月十二月大量发布积压文书现象、不发达地区的发布量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甚大、更新周期不稳定(图表未显示,从网上发布情况得出)、有些文书诉辩内容高度浓缩、全国各地法院裁判文书格式规范尚未统一等等.

二、裁判文书上网现状反映的问题及原因

本文针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调查,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因而仅截取裁判文书现状中尚未如人意的部分加以分析.笔者根据五个方面(数量、种类、更新速度、更新量以及质量)比较裁判文书上网现状的调查数据,分析数据中所隐含的问题.

从数量上分析,由于缺乏各个法院在2014年度明确的结案总数,因此根据季度或年度上传量也无法判断其裁判文书上网数量是否与所应上网的裁判文书总数相符,难以判断其是否严格遵从“全面公开”原则.

从种类上分析,很多法院对各种类型案件均设置了专栏同时也上传一定量的裁判文书,但种类差距大甚至存在部分法院将专栏架空,专栏内找不到该类型的裁判文书.比如行政方面的裁判文书与民事或刑事裁判文书相比,上传数量比例差距大,有的如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甚至只是设了专栏但没有任何文书上传.

从更新速度上分析,全国各地法院的更新速度参差不齐,按照统计数据显示,比较发达地区如广东、浙江等地法院裁判文书上网速度大约维持在20天周期左右,而有些地方,比如云南地区的部分法院的更新周期达至3个月甚至更久.

从更新量上分析,一些法院更新量极不均衡.比如浙江高院,其刑事裁判文书在2014年的上传量仅仅为500来份,而在2015年(调查截至4月20号)上传量达1万多份.并且据调查的现状来看,各地法院上传裁判文书的时间不定且较为杂乱,有时候隔两天上传一次,有时候两三个月上传一次;而且上传的数量也不定,有时一个月上传几百上千份,而有时却只有几十份,这样不利于裁判文书的系统管理,同样也不利于公众行使其知情权.

从质量上分析,一些法院上传的裁判文书说理方面仍有问题,说理冗长,格式不规范,质量良莠不齐等,特别是上下级法院的裁判文书规范不一致.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几个省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和该省市的市中院、省高院在公开和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的平衡中的做法不相一致,如关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姓名是否公开问题,基层法院采取姓氏加某某来代替当事人的真实名字,而市中院、省高院则采取全面实名公开.

由于裁判文书上网数量、种类、更新速度及更新量等数据之间彼此联系,存在共同原因,其不外乎有:存在选择性宣传性上网;效率不足以应对结案率及文书上网速度;忽视诸如行政、知产的裁判文书上传;上网不够及时、更新周期长等.就裁判文书质量方面的瑕疵或问题,笔者认为既有外部因素:法官司法能力有限;文字素养不齐;裁判文书模版套用的僵化;各地各级法院对信息公开范围意见不一;裁判文书绩效考核增加法院职业心理压力.也有内在因素:裁判文书的法律逻辑强;法律语言冗长枯燥;文书文本规范性与说理弹性的冲突等.

三、法院内部应对裁判文书上网带来的问题所采取的相关对策

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开启以来运行了将近两年,各地法院均已采取了各种措施规范本院裁判文书上网程序、质量.笔者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了解并分析了几个法院内部对于裁判文书的处理机制.

据调查显示,部分法院创设校对表,将案件细节方面问题一一罗列,从而避免在制作裁判文书的过程中在细节方面出问题;一些法院成立裁判文书校核室,聘请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退休法官专门从事裁判文书的校核工作,但笔者认为此举尚需考虑是否增加财政负担成本;还有部分法院建立裁判文书“三联审”制度即由书记员初核、审判员校核、庭长签发审核,从而确保裁判文书的准确性.另外,有法院制定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强调裁判文书上网的科学化、规范化,杜绝“选择性公开”,强调全面公开,而且还在其法院官网上对每月裁判文书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包括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未及时上网、文书质量瑕疵或错误、承办法官)、生效裁判文书抽查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也有部分法院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中关于不上网的裁判文书的规定加以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比如某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在辖区内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其他优秀的裁判文书”可以上网,而不上网的裁判文书中包含“事实表述不清,辩法析理不强的裁判文书”,显然不符合“全面公开”原则.

四、补充意见

笔者认为,为防止法院采取选择性上网而逃避裁判文书真实公开,可采用案号核对方式或要求法院公开申报每年度的结案数据,虽不能百分之百确证其同上传的数据一致,但也可尽可能使上传的数量接近结案总数(除去按规定不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其次,建议确定上传裁判文书的时间期限,比如在固定的日期、时间段内上传该阶段的裁判文书,时间期限根据法院的实践情况或技术状况可略有不同,但该日期应恰当适中且确保能够将该时间阶段所结案的裁判文书上传至网上,便于公众查阅裁判文书.另外,确定裁判文书上网积压率,这是鉴于出现突发状况导致某一时间段结案率过高而文书上网效率不足以将所有文书在该段时间内全部上传至网上的情况.而上网裁判文书的完成质量问题,笔者以为造成该问题的因素中以外部因素具有可控性,因此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问题应从解决外部因素出发.法院应当明确各类裁判文书的整体规范格式而非套用裁判文书模版导致文书僵化,明确裁判文书信息公开范围,使各地各级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规范化,完善裁判文书校对机制,避免文字、标点符号之类的低级错误.另外,在加强法官裁判文书写作技能的同时要完善舆情应对机制,认可舆论监督司法,同时也要防止舆论过当从而阻碍司法.

有学者建议完善追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将公开裁判文书质量与法官的职业生涯挂钩.笔者以为我们要严格追责条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给法官这一职业带来“内忧外患”,内忧即裁判文书上网质量影响法官业绩评价,外患即公众对其职业能力的质疑,况且裁判文书本身逻辑性和说理性极强,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的工作量大,因此,追责机制建立虽是必要但不可太过严苛,责任追究虽能促进司法能力提升,可也应当给予法官以喘息的空间.

五、尚未完成的研究课题

我国在司法公开改革方面筹划多年,开启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入口,但是其中的相关制度尚未跟进,学者们以及司法工作者(尤其是法院工作人员)也对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改革各抒己见.笔者经过调查分析,在上述中也提出相关问题及完善意见,但仍发现一些尚未得以解决并且尚未得出具体解决方法的问题.比如在实地探访中了解到的法院在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后的舆情应对机制问题,许多法院也仅仅是泛泛而谈,笼统性地表示或者是呼吁要进一步加强舆情应对.中国社会在裁判权威和调节舆论两者之间如何调制好正义天平确实是一道难题.另外全面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之后可能会侵犯公民隐私权以及可能对公民的生产生活工作产生影响等问题也需要引起国家关注.在当代注重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而裁判文书中包含的相关裁判诉讼信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属于公民私人领域的信息,那么在司法公开(看得见的正义)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如何抉择也还未寻到答案.

裁判文书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2018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现状调查报告为关于本文可作为裁判文书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裁判文书是裁定书吗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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