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消费者论文范文资料 与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消费者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1-15

《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本论文为您写消费者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界定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概念

消费者,其作为一种法律主体的身份,是相对于经营者而言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由上,在此谨明确如下的定义: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民事主体.相反经营者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事主体,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行为人,因此本文中在使用消费者作为被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主体时,使用经营者指代侵犯行为的实施者.

“个人信息”这一名词最早出现是在1968年[1],当时若要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都是以资料保护的名义,而个人信息主要是指无关乎公共利益,却能够通过其识别出个人身份的一些数据、信息.笔者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定义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凭借其直接或者间接识别特定消费者的信息.能够直接识别的消费者个人信息通常和个人信息联系得更加紧密,甚至具有一一对应的特点,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驾驶执照等;间接识别的个人信息(例如年龄、学历、职业、婚姻状况等).

(二)消费者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在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各大商家发现了隐藏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巨大商机,可助其占领市场、扩大业务以及其他商业用途.各个商家进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交易,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轻则影响消费者生活的安宁,重则造成其人身、财产的损失.对消费者而言,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是对其个人信息形成有力保护的屏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了,才能进一步保证其人格尊严不受无谓的侵犯,才能够保证其他权利的正常有效行使.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在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并且此种潮流持续流行的趋势十分明显.由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必须先注册,并填写相对完整的个人信息,这给一些不法商家提供了一个机会.最近几年中,不法商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案件层出不穷,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泄漏后,不法分子结合该信息行骗,消费者受诈骗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多种信息按照使用用途明码标价,包括机动车主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及大量企业信息等.此类案件的频繁发生,给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敲醒了警钟.强化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可以有效地减少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环境下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保证网购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受侵犯.

此外,除了具有规范作用外,法还具有社会作用,即法律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服务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有助于保障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通过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成为可能.法律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最权威的手段,通过法律途径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合理保护,有利于维持社会经济秩序,激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继续又好又快发展.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是刻不容缓的.

二、我国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和缺陷

(一)我国在立法方面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的保护

1993年中国颁布《消法》,由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当时尚未出现,人们对于个人信息价值的敏感程度并不高,因此旧《消法》并没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条文.随着通信技术飞速发展,每个人都有某种形式的沟通交流,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多麻烦.人们经常抱怨他们的手机垃圾短信,电子邮件的垃圾邮件,消费者要求对他们的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在直接為消费者群体提供保护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引入相关条款,无疑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保护方式.立法者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2013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2]新修订的《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正式施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跃然纸上,此举无疑给当下饱受各种非法商家疯狂的垃圾短信、邮件、骚扰电话等困扰的消费者带来了好消息,并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水平.《消法》(2013)中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具体有如下条文:第14条关于信息保护权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此为基础性、原则性规定.第29条规定明确经营者应遵守的义务,主要内容分三个方面来描述:①收集和使用信息的,遵守正当、必要的原则.②如实告知义务.③安全储存信息义务.此外,该条文明确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两大权利.第一、自决权.第二、知情权.以上权利的规定预示着消费者对于个人信息权利的维护已从被动的防守状态逐步向主动的控制状态转变.此处不一一列举.

2.其他法律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国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都是通过对隐私权及其他人格权的保护来进行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之中.[3]

(1)宪法保护.《宪法》第 38 条有关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作为原则性规定为我国隐私权保护提供了宪法依据.

(2)民法保护.《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同时《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40 条中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2001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 1 条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消费者论文参考资料:

消费者行为学论文

结论:消费者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为大学硕士与本科消费者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12315投诉商家会怕吗方面论文范文。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