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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论文范文资料 与建立正当检察考评程序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检察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02

《建立正当检察考评程序》:本论文主要论述了检察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检察考评权是处分检察人员考评利益的人事行政权.由于涉及考评相对人的利益,检察考评权应当在程序的轨道上运行.由于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人治传统和高度集中管理体制的惯性作用,导致《检察官法》对考评权规制的程序设计缺位,致使出现检察考评制度失调、检察考评结果不公正、检察人员积极性受挫、检察机关公正形象受损等问题发生.为了回应实质法治理念呼唤,减少检察考评不公正问题发生,有必要突破藩篱,建立以考核、评定、结果运用为核心的正当检察考评程序.

[关键词]检察考评权;正当检察考评程序

一、检察考评权含义

检察考评权是检察机关组织考核、评定及运用评定结果的人事行政权.检察考评权因其作用对象是检察机关内部的检察人员,故其性质属于特别权力.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影响,立法对检察考评权的规制予以了一定程度的保留.《检察官法》对检察考评程序设计的缺失,则是具体表现之一.

根据现代实质法治理论,所有权力都应该在程序的轨道上运行.所以,有必要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进行修正,确立考评程序,实现对考评权的规制.

根据检察考评权存在状态的不同,可以将检察考评分为考核阶段、评定阶段、结果运用阶段.相应地,规制检察考评权运行的检察考评程序也分为考核程序、评定程序、结果运用程序.

二、检察考评程序的缺失

首先,检察考核程序不完整.《检察官法》第八章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检察考核的某些事项,诸如:考核的组织、考核的原则、考核的内容、考核的等次等内容.但是,对于考核的方式、考核遵循的程序却少有规定.在规定的条文中,对于检察考核组织机构的产生方式、考核信息公开、考核对象参和、考核利害关系人回避、考核的具体方式、考核监督等程序事项,都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考核程序问题也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其次,初步结论评定程序缺失.《检察官法》第二十七条虽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但是并没有规定在考核组织做出初步结论后,初步结论的评定程序.在法律条文中,对于等次评定机构产生、评定人员回避、评定方式、评定结果公开以及评定结果异议等程序也未作具体规定.在实践中,考核等次的评定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该条文规定:“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显而易见,《公务员法》除了赋予了主管领导不受限制的建议权、“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以外,没有规定评定权正常运行的程序,而《检察官法》对此也只字未提.

再次,评定结果运用程序缺失.虽然《检察官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检察官奖惩、培训、免职、辞退以及调整等级和工资的依据”,但是该条文没有规定评定结果转化为奖惩、培训、免职等依据的具体程序.从评定结果到激励依据转化的结果运用程序,处于完全缺失的状态.不只是《检察官法》没有具体规定,就是《公务员法》也没有具体规定.既没有在实体上规定不同考评结果转化为激励政策的相应标准,又没有在程序上规定相应的转化程序,给操作留下了自由裁量的空间.

三、检察考评程序缺失导致的问题

1.检察考评程序缺失导致考评制度失调

检察考评程序在本质上属于考评制度的组成部分.检察考评程序的缺失,造成检察考评制度的残缺不全.例如:由于检察考核组织产生程序的缺失,导致检察考核组织产生制度的缺失;由于检察考核委员会产生程序的缺失,导致检察考核委员会产生制度的缺失;由于对监督程序的忽视,导致了整个考评过程监督制度的缺失等等.由于这些制度的缺失,导致检察考评的权力主体不适格,导致检察考评权力运行不正常,甚至隐藏权力异化的风险.

程序具有联结前后制度的功能,在维系制度的协调方面起着纽带的作用.检察考评程序的缺失导致检察考评制度失去了协调性,难以形成有机协调的体系.虽然在形式上,《检察官法》对考核制度、评写作度、结果运用制度都有所规定,但是由于缺乏程序联结,前后制度相互脱节,评定过程可以忽视考核过程,结果运用过程可以否定评定过程,前后产生冲突,导致整个考评制度在体系上难以协调,不能形成有机统一的体系,妨碍检察考评制度功能的发挥.

2.检察考评程序缺失导致考评结果不公正

检察考评程序缺失,导致检察考评权的运行,背离最初目标,偏离正常的运行轨道,产生不公正的结果.在考核主体、评定主体、结果运用主体产生程序以及回避程序缺失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考评对象和考评成员之间围绕考评权形成利益集团,干扰考评权公正运行.在考评过程中,由于缺乏程序保障,导致考评过程拒绝信息公开,排斥相对人参和,否定利害关系人回避,逃避应有监督,出现考评暗箱等问题发生,致使考评结果失去公正性.

3.检察考评程序缺失使检察人员积极性受挫

在缺乏程序规制的背景下,检察考评权运行处于任意状态,势必会对检察人员的利益构成任意处分,挫伤检察人员从事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在检察考评程序缺失的状态下,检察人员不能参和到考评的过程中,无法就自己遭受不公、利益受损的事实提出异议申诉,久而久之,使检察人员对考评制度失去信心,使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受挫,影响检察人员的发展.本来,设立考评制度是为了激发检察人员从事检察事业的热爱之情,是为了赋予检察人员实现人生价值的希望,却因为检察考评程序长期缺位,考评结果不公正,导致检察人员对人生和事业失去希望,甚至产生诸如精神抑郁的问题,影响检察事业的发展.

4.检察考评程序缺失影响检察机关整体公正性

检察机关的整体公正性是在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由一个个检察人员的公正性承载起来的.在检察考评程序缺失的背景下,如果检察人员经常面临缺乏程序维护权利的尴尬境地,反复遭遇程序缺位导致的不公正,很难保证其心理不发生扭曲,乃至于产生对程序的轻视、蔑视,丧失对公正价值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这些不良因素的潜移默化,就可能迁移到案件处理过程中,造成执法办案的不公正,导致检察机关整体公正形象受损.

检察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建立正当检察考评程序为关于本文可作为检察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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