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中国银行业论文范文资料 与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规激励相容特性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中国银行业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3-06

《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规激励相容特性》: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中国银行业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全球金融监管倡导激励相容,强调金融机构自身目标和监管者目标协调一致.在分析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规激励相容特征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三性”目标和监管机构目标的激励相容程度进行测算,运用GMM方法对资本监管目标和商业银行目标模型进行检验,发现资本监管目标和商业银行盈利性目标并不冲突,而且银行自身持有资本的意愿能够降低风险行为,但是资本充足率监管对于流动性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见,当前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整体上具有激励相容特性,但在流动性和风险性方面激励程度有待加强.

关键词: 资本监管新规;商业银行;激励相容;激励相容度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3-7217(2016)02-0015-06

一、引言

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通过《巴塞尔协议Ⅰ》提出了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将资本金要求和资产风险程度挂钩,奠定了资本监管的基础.随着银行业务创新日新月异,协议中风险资产范围狭窄、计量方法落后以及激励机制缺乏等问题逐渐暴露,促使巴塞尔委员会开始制订新的资本协议,并于2006年底正式实施《巴塞尔协议Ⅱ》.然而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引发了对《巴塞尔协议Ⅱ》监管有效性的质疑,Stieglitz(2008),Eric S. Maskin(2008)等经济学家认为此次危机源于金融监管缺乏和滞后,主张出台更加严厉和具有前瞻性的监管制度.为了应对危机,巴塞尔委员会于2013年正式颁布了新的国际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Ⅲ》,以期全面增强银行系统稳健性,促进全球银行业可持续发展.早在巴塞尔协议Ⅲ发布前,中国银监会就已经启动了对资本监管新规的研究工作,2012年银监会发布中国版巴Ⅲ——《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业资本监管始终是银行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只有保持充足的资本,商业银行才能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并降低对实体经济的溢出效应.但值得关注的是,若一味提高监管标准、不协调商业银行自身利益而制定资本要求,会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压力,丧失其开拓新市场的盈利机会,甚至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这样反而不利于银行的稳健发展[1].因此,有必要探讨以下现实问题: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规是否符合激励相容这一理念?如何定量评价中国资本监管的激励相容程度?如何改进资本监管机制进而提高监管的激励相容特性?

二、文献综述

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le)这一概念首先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William Vickiey和James Mirrlees在20世纪90年代引入经济学领域.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存在“委托问题”,委托人需要设计一种机制,使得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目标能够通过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得以实现,通过这种利益的有效“捆绑”,激励人选择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从而实现激励相容[2].何自云(2004)借鉴信息经济学中有关激励相容的定义,将被监管者的效用最大化目标和监管制度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的状态定义为银行监管的激励相容[3].

目前国内外对于资本监管激励相容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否存在一种最优资本监管机制使得商业银行的行为能和监管机构的目标保持一致.Kupiec和O’Brien(1995)首先提出的预先承诺机制(PCA),就是运用激励相容原理设计的一种最优资本监管机制.监管机构设定一个测试区间,在此区间内商业银行承诺一个资本金水平,若商业银行所发生的实际损失在其承诺的最大额度范围内,那么监管部门就不会介入,如果超过了,监管部门就会对其进行检查,并实施相应的惩罚[4].随后,Prescott(1997)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下,系统阐述了PCA的理论模型,构造了约束最小化条件下的预先承诺机制模型[5].陈珠明、陈建梁(2001)对Prescott的预先承诺模型进行了修正,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最优资本金的配置[6].鲁智勇、于良春(2005)从博弈论角度对激励相容监管进行研究,在预先承诺机制条件下设计了一个具体的机制,并通过案例来说明了激励相容监管的基本原则[7].Miline和Elizabeth(2001)提出了将银行审慎资本监管视为一种激励机制,资本要求是对违规的惩罚,这些任意形式的惩罚都增加了银行管理者和股东的成本,因此,审慎的资本监管可以作为一种激励机制[8].

第二,某一具体资本监管制度是否形成了正向的激励机制,从而解决了监管者和被监管的商业银行之间的“委托-”矛盾.Paul Kupiec(2001)对巴塞尔协议Ⅱ提出的内部信用风险测量法(IRB)是否具有激励相容特性进行研究,发现内部评级法会影响银行对贷款的选择,银行更加倾向于让高质量的贷款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9].Isil Erel(2005)认为巴塞尔Ⅱ的内部评级法(IBR)更加有效率,它能形成一种分离的均衡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好银行不会过度追求高风险投资,而是看重更低的资本充足率激励[10].吴军等(2005)从定性的角度提出判断一项监管制度是否有效的标准——激励相容度,但他并没有设计出定量的计算模型和方法[11].卜亚(2013)开始关注资本监管新规的激励相容特性研究,提出设计预先承诺机制(PCA)提高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激励相容程度[12].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梳理不难看出,现有研究成果主要探讨了激励理论和委托理论下的资本监管预先承诺机制问题,并以该机制为基础进行制度设计,以及《巴塞尔协议Ⅱ》资本监管的激励相容特性,从实证的角度论证了内部评级法更加具有激励相容特性.然而,对于《巴塞尔协议Ⅲ》是否具有激励相容特性问题,鲜有实证研究.为此,本文以中国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作为最新的资本监管准则,根据激励相容的理念,探讨中国资本监管新规激励相容特性,并定量测算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激励相容程度,以发挥监管的正向激励作用.

中国银行业论文参考资料:

中国近代史论文3000字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期刊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中国畜牧杂志

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论文

结论: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新规激励相容特性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中国银行业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中国银行电话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