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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病种论文范文资料 与内科型大病入组医保DRGS病种付费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病种范文 科目:论文题目 2024-02-18

《内科型大病入组医保DRGS病种付费》: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病种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 从各方面的报导及管理文件分析,由于DRGs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效率和医疗安全能够进行客观的评价,作为一种重要的医院管理手段,也将成为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应用DRGs病种费用可规范临床路径,使患者住院费用相对标准化、社保资金可控.在我国已在北京等少数地区试点运行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正应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要求向全国推广.但是经和国内知名专家胡牧、张乐辉等教授探讨,试点医院并没有对如血液肿瘤等内科型大病进行试点运行.因此我们提出对内科型大病,如何入组医保DRGS病种付费的思考建议,供相关管理部门参考.

[关键词] 内科大病医疗保险;DRGs;病种付费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654(2017)07(b)-0098-04

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报导,根据国家统计局及《2015 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包括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及个人卫生支出在内的卫生总费用1995—2004年,年均增长13.5%,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超过50%[1].到2010 年均复合增长为 15.2%.卫生总费用占我国 GDP 的比重也不断提升,从 2010 年的 4.9%增长至 2015 年的 6.0%.群众就医负担不断加重,全民医保的启动部分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群众就医负担依然很重.原卫生部2004年《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医疗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把单病种付费作为一个有效的控制费用的方法.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部署全国各地全面推进在国家统一规范下的DRG支付方式在内的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要求包括“成人、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初治患者”等共32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天津市结合2016年福建三明市《关于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明医管【2016】27号)DRGs分组经验进行分析思考.

1 回顾DRGs

DRGs中文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是按疾病将就医患者的病历及费用分组的分类方法.它以疾病的临床诊断、特征为前提,是从患者所需要的医疗服务资源消耗强度的角度归类的医保付费方案.其方法是以病人的主要诊断为分类基础,其次考虑并发症和合并症的严重程度,同时考虑药物、手术等处置因素,综合确定对卫生资源的占用额度(用金额表示),并将不同诊断但占用相同卫生资源额度的患者(疾病)归于同组[2].政府或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金标准来确定各DRGs组的费用偿还标准[3].

DRGs是以往以医院的投入为支付依据的结算方式,改革为以医疗产出为支付依据,通过定额包干模式对医院医疗资源的消耗给予合理补偿的付费方式.并用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4].对于每个DRGs组中的每一份病历,医疗保险机构均按固定支付标准支付给医疗机构,而不是按病历的实际医疗费用来支付.因为医疗机构的收入和每个疾病所在的DRGs组的医保支付额度有关,而和治疗疾病的实际成本无关.所以医院要以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治疗成本来提供医疗服务才能有所结余.以此激励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自觉寻求最合理的治疗流程,提供必需和适宜的服务,主动地避免大处方、重复检查,尽可能降低治疗成本等.

DGRs用于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同时,在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质量及推动医院间评估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5-7].第一代DRGs(MEDICARE—DRGs)诞生于美国,后被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广泛采纳[8-9].

2 我国DRGs现状及评价和影响

2.1 我国DRGs现状及评价

我国首次引进DRGs-PPs这一概念时已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但因为当时的信息化程度还比较落后、还不能达到DRGs管理的条件要求,所以当时DRGs的相关研究也被搁置.一直到2006年我国在北京重新启动了对DRGs-PPS的研究.通过对北京市12所 医疗机构4年的70万份病历资料及数据的研究和试验性分组[10].成功开发了有600余个组的“BJDRGs”分组器[11].并在2011年于北京6家医院开始了其中108个病组的试行.经过试点运行给予了各病例组合的定额付费方式医、保、患三方基本可以接受、“医院正常业务收入并未因试点改革而受损,反而受益;试点效果较好”等良好评价[12].但同时也有系统需要持续改进和“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已是常态;如果全面推行,最终影响效果还有待观察”的呼声[13-14].

现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医保付费方式依然是按项目付费为主,按病种、治疗(手术)单元定额(限额)、床日、人头付费为辅的模式.DRGs付费模式正在逐步推广中.2015年5月17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號),意见指出“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 可见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国家统一规范下的DRG支付方式改革已经开始,按DRG支付将成为按病种付费的主流方式.

试点医院还没有太多对如血液肿瘤等内科型大病进行试点运行的经验.

2.2 影响

DRGs付费模式在我国的试行过程中,也取得了和国外相同的效果,如缩短了患者住院周期时间、提高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15].

但也总结报道了因此出现的 影响,如医疗机构为减少患者的实际住院日,将患者转移至门诊服务,从而导致门诊费用的上涨,未得到总费用预期的控制效果;还有医疗机构向收费高的诊断逐渐攀升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再者医疗机构推诿收治危重患者和取消了社会需要但成本高的服务项目等.同时也显现出组内病种数量难以满足疾病日益多样化的种类等问题[16].

病种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内科型大病入组医保DRGS病种付费为关于病种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病种有哪些类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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