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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援助论文范文资料 与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制度化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律援助范文 科目:mba论文 2024-01-26

《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制度化》:本文关于法律援助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一、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概述

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①法律援助的实质是通过法律援助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核心是为社会弱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统计,中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而实际得到法律援助的案件不足18万件.面对巨大法律援助案件的缺口,单靠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求,而要使供需矛盾有效解决需要高效法学专业学生发挥作用.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进行立法规定,使得多数学者将注意力放在对政府组织的法律援助机构上,而对高校的大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研究以及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机制研究少之又少.

二、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②法学属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高校法学院在完成理论教学和培养的基础上,更应该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如何通过教学改革强化法学学科实践性教学,改变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成了学校教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首先,学生参加法律援助案件的*,进行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文书、参与案件讨论以及进行诉讼活动等,可以将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现实纠纷的有效方法.其次,通过法律援助进行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学生由被动式的接受到主动式的探索,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多所高校实践证明,利用高校的法律援助组织这一平台进行实践教学,学生的学习热情大幅度提升,对法律援助事业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加秉持公平正义理念.最后,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利用法律援助的机会可以走出学校接触社会.

我国每年大约有70万件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但实际政府法律援助组织和社会法律援助组织能够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只有18万件.现实的情况决定了我国法律援助必须大力开发新资源、新渠道.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能够缓解现实的供需矛盾,并且也符合我国对创新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设立是我国法学教育方式的创新,其最初的形式是学校的社团组织.高校法学专业学生虽然大部分还没有取得专业执业证书,但是一些大三、大四年级或者研究生阶段的学生已经具备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完全具备处理普通民事案件的知识水准.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学生表示愿意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如果能够充分发挥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援助中的力量,就会在法律援助事业中注入新鲜血液,而法律援助也就不再仅仅依靠律师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

三、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困境

(一)学生参加法律援助身份不明确

我国现行《法律援助条例》对于学生*案件的身份和地位以及对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和学生社团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学生在*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碍.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为学生出具的公函得不到公检法等机构的认可,在取证过程中很多单位不愿意配合,这也导致案件的关键证据难以获取.在法律上得不到明确且认可的身份,学生只能以普通公民的身份*案件,而新《民事诉讼法》对公民诉讼*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对可以公民身份*案件的人员进行了限制.这些限制不利于学生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更不利于维护需要法律救济群体的权利.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援助是其未来职业中一项最重要的使命,也是法律人职业精神最好的体现.法律援助不仅是法律人精神上的追求,法治上的坚守,更是对人权的弘扬.

(二)经费制约持续发展

高校法律援助经费匮乏是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重要困境.目前高校法律援助活动的经费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国外资金支持.如我国首次引入法律诊所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高校都是在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下开展工作,但来自国外经费的支持只能是暂时的;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部分经费支持;三是高校定额拨款.无论是司法行政机关还是学校拨款,其资金额度都是在一定范围之内,而法律援助基本是免费的,没有其他经费收入,因此法学专业学生参加高校法律援助得不到充足的资金支持,不仅影响到高校法律援助的持续性问题,也将导致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目的难以达成.

四、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完善建议

(一)以法律明确学生在法律援助中的身份

目前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身份和地位不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时的具体身份和地位,这就导致法律诊所和社团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身份各异.如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律诊所学生以社团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学生外出办案,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有的高校与政府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学生参加法律援助服务以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外出办案.③尽管这些做法为学生参加诉讼活动创造了条件,但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真正享有法律上单独赋予的*权还具有一定的差距,也无法解决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身份和地位问题.我国很多法学院学生在大三年级就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职业律师最基本的要求,并且已经修满一定学分,且法学理论知识能够解决基本的法律援助问题.只需在参加法律援助前得到学院的证明和当事人的委托就可作*当事人进行法律援助活动.所以在法律上赋予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学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身份,并赋予参加法律援助的学生“准律师”的权利,同时在参加法律援助过程中享有律师拥有的权利.④

(二)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多元化保障机制

若是更好的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必须解决当前高校法律援助资金短缺的问题.首先,学校必须加大对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并将这部分资金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之中,以此确保该资金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由学校设立专门法律援助基金,作为教师和学生在法律援助中表现优异的奖励,以此鼓励学生参加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也是现实学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式的保障.学校每年为法律援助投入的资金应该有最低数额限制,避免“投而不足”的现象出现.其次,政府部门要对高校的法律援助组织进行拨款.各级司法行政中心是管理法律援助组织的主要政府部门,因此,每级司法行政中心应该将高校的法律援助中心纳入本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同时也要对高校的法律援助组织进行财政支持,根据本辖区内全年高校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确定投入资金数额.将引导与管理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作为本部门工作的一部门,充分发挥高校法律援助在整个法律援助中的重要作用.最后,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内部要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加强日常资金管理,提高有效资金额的利用率.在办案中要树立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将办案成本缩减到最小额度内.

五、结语

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不单单是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更要对弱势群体权利的保障.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应该具有公平正义理念、人文关怀理念,应该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改善社会法律援助环境.更好的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对建立健全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体制起到促进作用.(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注释:

①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等于bGRr8TmuWDDoVsi91ayHEt uat5mnymBm07f0xAPHa6XAPOuBiSmXJQikO——EGICSfDAInTkSUqnsjAOoGin_访问日期:2016年5月19日.

② [美]奥列弗·温德尔·霍姆斯.普通法[M].冉昊,姚中秋,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1.

③ 桂兆金.论高校法律援助活动与法律诊所教学的融合[J].探索与交流,2006(21).

④ 江钦辉.高校法律诊所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实施的瓶颈及突破[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10).

法律援助论文参考资料:

法律和生活论文

法律类期刊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结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法律援助制度化为关于本文可作为法律援助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法律援助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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