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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纠纷案件论文范文资料 与会计证据在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应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合同纠纷案件范文 科目:期末论文 2024-03-10

《会计证据在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应用》:本论文为您写合同纠纷案件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本文将从会计证据的基本特征出发,并对收集会计证据的原则以及会计证据的证明对象进行简要阐述.接着引出Z物流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分析该案件的争议所在,最后对会计证据在该案件中的应用进行剖析.

关键词:会计证据 购销合同

一、会计证据在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特点

(一)会计证据的来源

会计证据来源于会计资料,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这些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但是有时候也和公司的法律部门密不可分,比如合同纠纷中的经济合同就是很重要的会计资料,而它却来源于法律部门.

(二)会计证据的证明对象

解决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往往就是要明确合同双方或者多方之间的民事责任以及利益关系,而会计证据的证明对象就是合同案件中各方具体的利益关系以及其数量和金额.

(三)会计证据的证明方法

会计证据在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证明方法主要有两种,轨迹追踪法和痕迹证明法.前者是通过追踪资产或者经济利益的转换活动来获取会计证据,后者则是通過发现经济事项所留下的痕迹来收集相应的会计证据.

(四)会计证据的多元化

任何一个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仅仅收集一个会计证据是不够的,因为购销行为的发生往往需要通过多次财务事件的转换才能完成,那么为了证明购销行为的完整性,就需要收集多元化的会计证据.

二、收集会计证据的原则

(一)完整性原则

会计证据要能够反映某个经济事项的全过程,并且要根据不同的资金阶段来收集,然后再根据收集的各个阶段的会计资料来观察整个资金链活动,切忌截取部分会计证据对案件妄下定论.

(二)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作为会计的重要原则之一,同样也适用于会计证据的收集.和会计谨慎性原则不同的是其主要用于避免对违法人员违法程度的高估而非用于避免对资产或者收益的抬高.某些案件中罪名的认定不是通过单一的会计证据就能判别的,而是要通过不同渠道的不同证据才能最终判定.

(三)独立性原则

参和会计证据收集的主体,应是和案件不相关的、独立的第三方,最佳的选择就是信用良好的、专业水平高超的法务会计人员,如高校中从事法务会计课程教学的老师.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收集会计证据的主体不能被案件中的主观因素所影响,应当保持公平公正以及客观的态度对案件审时度势.

三、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会计证据的证明对象

(一)证明合同的履行程度

根据购销合同中所述事项来收集证据以判断合同各方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义务.首先,证明事项是否属于经济事项或者财务资产关系;其次,证明该经济事项或者资金流通过程发生的原因是否和合同所述一致;最后,如果证明了某些经济事项和资产关系,还要用可靠的方式来证明其金额和数量.

(二)证明合同中所述行为人

在购销合同中行为人可以是购货方(需求方)、销货方(供给方)和中间方.我们可以通过会计证据证明会计资料中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人,如开具销货增值税专用的开票人以及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等等.会计证据还可以证明财产物资进行交易的经办人,如交付货物并开具送货单的人员.当然光凭一些会计凭证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去收集其他的法律证据来判断行为人的真实性.

(三)证明经济事项过程

一方面,会计证据可以证明购销业务的完整过程,在销货方发货时会有发货单、运输单据,而在购货方收货时会有收货单、入库单,另外在付款时还有支票、托收承付单和增值税专用等等.另一方面,会计证据能够证明资金进入购销业务的特定主体以及退出特定主体的过程.比如购货方在何时付款、销货方垫付的货款在何时收回等等.

(四)证明民事责任和利益关系

购销合同纠纷出现最多的情况就是合同某一方侵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其需要负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首先,会计证据可以证明合同纠纷中侵权方应负担的民事责任.其次,还可以证明在购销合同中所销售或者购买的标的物的数量和金额.再次,如果合同一方有损失,那么会计证据可以证明该方损失额的大小.最后,如果合同一方违约,根据合同可以证明违约金的大小.

四、案件引入

根据上述对会计证据的初步了解,下面我们就对和第三方物流有关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分析.

假设Z物流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和商贸活动,和两家商贸公司L公司和S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商品购销合同,其约定如下:

在规定的一年期内,L公司将商品销售给Z物流公司,在商品到港之后其直接转手销售给S公司;交付方式为水路运输;当Z物流公司将商品销售给S公司时,S公司对商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一方面,如果S公司延迟付款,那么L公司不对Z物流公司进行催款;另一方面,如果S公司拒绝付款,那么L公司则放弃要求Z物流公司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货款.

在合同签订后,L公司向Z物流公司出具了数份水路商品运输单和增值税专用.另外,S公司向Z物流公司提供了收货证明.根据原始凭证的记载,三方确实发生了商品交易.

但实际上,三方并没有进行任何购销活动,S公司没有支付给Z物流公司货款,Z物流公司也没有把货款付给L公司.事后,Z物流公司发现,L公司和S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但S公司隐瞒了这个事实.Z物流公司以L公司和S公司双方恶意串通以及以欺诈的方式和其签订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购销合同纠纷争议

(一)购销合同纠纷权益争议

在本案件中,被告两家公司以合谋的手段欺骗了Z物流公司,使得Z物流公司丧失了整个购销交易的知情权.

(二)购销合同纠纷量化标准争议

在经济交易中,合同虽然规定Z物流公司在收到商品时立马转手给S公司,但在Z物流公司收到商品时还是拥有其所有权的,而实际上L公司根本没有销售任何商品,因此L公司应当就这些商品对Z物流公司进行一定的赔偿.

合同纠纷案件论文参考资料:

合同管理论文

结论:会计证据在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中应用为大学硕士与本科合同纠纷案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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