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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弗格森论文范文资料 与卢梭、弗格森社会思想之比较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弗格森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2-27

《卢梭、弗格森社会思想之比较》:本文是一篇关于弗格森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 卢梭与弗格森这两位启蒙时代深具影响的思想家,基于不同的人性假设、理论路径与思想取向,对社会问题进行了不同的思考与回答.从社会起源看,卢梭认为社会起源于契约论,弗格森认为社会起源于自然主义;从社会的演进与发展看,卢梭认为社会演进与发展依托高尚的野蛮,弗格森认为依托财富积累与民族的美德;从文明社会的救治之道看,卢梭主张回归城邦,弗格森主张重拾美德.在现时代背景下,比较二人的社会思想,不仅有助于深化对18世纪启蒙运动的多元性与多样性的认识,也有助于推进我们的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 卢梭,弗格森,社会起源,社会发展,商业社会

〔中图分类号〕B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4)03-0031-04

如果说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致力于“人的发现”,那么启蒙运动的着力点很大程度是“社会的再发现”,诚如斯图亚特·霍尔所言,“有关社会的研究并不新鲜.数千年来,著述者就一直在对社会生活进行观察.但是下述观念,即‘社会性’作为一种分离出来的独特现实形式,可以在完全世俗和经验的意义上予以分析,能够成为理性探究和解释的对象,则无疑是一种现代的观念,而且这种观念只是在启蒙运动的话语中才最终确定下来.” 〔1 〕法国启蒙运动与苏格兰启蒙运动是18世纪启蒙运动的重镇,两地的启蒙学者均以社会的转型与变革为思想主题,苏格兰启蒙运动“主要关注的是对社会的理解及其进步” 〔2 〕 (P38 ),法国启蒙运动致力于为社会革命建构“理性的意识形态” 〔3 〕 (P86 ).卢梭与弗格森基本同时期,二人在各自启蒙阵营中都略显“另类”,并在很多问题上不谋而合,比如:都从人类学的视野歌颂“高尚的野蛮”,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和积极自由,推崇斯巴达的美德之治,强调人的社会性情感,是近代文明及其隐患的早期批判者.然而,细致甄别两人的社会观,无论是在社会的起源,还是在社会的演进与发展,抑或对近代商业文明的困境与出路问题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与不同.比较二人的社会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化对18世纪启蒙运动的多元性与多样性的认识,也有助于我们对社会的演进与发展进行再启蒙,推进我们的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社会的起源:契约论与自然主义

对于社会起源众说纷纭的理论阐释,英国著名学者莱斯诺夫将其归纳为两种形态:契约论与非契约论,后者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两大类:超自然主义的(如上帝创世说)与自然主义的,并认为近代以降主要是自然主义和契约论这两种形式.〔4 〕 (P15-18 )在启蒙时代,弗格森与卢梭正好分属于这两种不同阵营,并且还都试着对各自理论阵营的学说进行修正与完善,更为有意思的是他们之间还有思想的碰撞.鉴于卢梭的契约论学界较为熟知,这里径直论述弗格森对契约论的批评及其社会自生自发论.

弗格森对社会契约论非常熟悉,在《文明社会史论》开篇他反复援引契约论的自然状态说:“有人假想人类是从自然状态中脱颖而出的” 〔5 〕 (P1 );而在自然状态中,“没有形成任何政治联盟”,“没有任何解释情感的方法”,“人人都会和他人发生争执,他人的出现就意味着争斗.” 〔5 〕 (P2 )此外,他还从各种版本的契约论中洞察到了其共有的思维套路:“不管是基于哪一种假想,人类初始的自然状态一定和人类在以后的任何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状态毫无相似之处” 〔5 〕 (P1-2 ),“自然状态”与经由契约而成“社会”被人为地割裂与二分.因而,在弗格森看来,无论卢梭对契约论做怎样的修补,这一理论固有的两个致命缺陷都没法克服:其一,“自然状态”真实性是个问题,如果申辩自然状态只是逻辑的假设与虚构,那立基于自然状态之上的契约构建也就只是个假设,从而无法说明社会的起源、政府的设立、权威的正当性;其二,契约论有个无法填平的“自然”与“社会”的二分的鸿沟.对于前者,弗格森认为“自然状态”违反了经验和历史事实,只是一种“臆想”,“出于为建立一个称心如意的体系打基础的” 〔5 〕 (P2 ) ;因为“绝不会有任何先于人类社会的契约”,契约“皆在社会成立后出现” 〔6 〕 (P123 ).对于后者,弗格森采用归谬法进行了详尽的驳斥,构成其社会思想中非常具有特色的部分.

首先,弗格森指出契约论者所构想的“自然”状态是“非自然的”.“把人们并非自然倾向的状态视为自然状态是荒谬的,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互不认识也是荒谬的” 〔6 〕 (P126 ).这种荒谬性,在弗格森看来,就是背离了“自然”的本真含义.为此,他对“自然”进行了非常深刻的辨析:从语义上说,“自然”一词最为基本的含义是“本然”、“本性”.因此,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就应被视为人的本有面目;然而,按照社会契约者的描述,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和其他动物一样,只有本能的感受和欲求,人的其他特性如推理、思考、使用语言、同情他人、对社会的依恋、节制的能力,都被遗忘乃至认为不是人的本性.在弗格森眼里,这样对于人性的描述显然是虚构的、是“不自然”的.

其次,弗格森认为社会状态也是人的本有状态、自然状态,从而从根本上消解了自然与人的对立.在古希腊哲学那里,“自然”和“人”、“技艺”等概念相对立〔7〕 (P20 );但在弗格森看来,“技艺是人的本性之一”,人具有思考推理能力,能够制造器具、设计居住场所、改善周遭环境,这些都是人本有的特质和才能.因而都可以说是他的自然状态.我们不能说哪一部分是“自然的”,哪一部分是“非自然的”.进而言之,在弗格森看来,只要人类顺应了本性也就是自然的,不管野蛮或文明,都是人的自然状态,用他自己的话说,如果皇宫是人类技艺的产物,那么茅屋何尝不是?最复杂精密的道德政治思想,也不比最原始的推理和情感表现更为“不自然”.即使人类最晚近的科学技术,也只是最原始的工具制作的延续发展而已.更为重要的是,人的本性不断要求变化与改善,不会静止在某一状态,如果他原来居住在洞穴中,他会改为茅舍,如果已经盖了茅舍,他会建造更宽广的住宅.所以不论野蛮或文明都不是人类永久的驿站,它们不过是人类旅途上注定要经历的阶段而已.既然这种“乐于进取”、“热爱进步”、“追求完美”是人之固有的天性,“那么我们就不能说人类开始向前发展时,就放弃了自然状态”,而应认为自然状态无所不在,“无论别人认为我们说的是大不列颠岛、好望角还是麦哲伦海峡,都无关紧要”,所有的情况都是一样的自然. 〔8 〕 (P12-14 )这样一来,弗格森消解了 “社会”和“自然状态”、自然与人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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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卢梭、弗格森社会思想之比较为关于弗格森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弗格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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