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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预算监督论文范文资料 与完善我国预算监督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国预算监督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1-18

《完善我国预算监督》:本文是一篇关于国预算监督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预算监督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机关所普遍享有的一种重要权力,被形象地比喻为控制政府“钱袋子”的权力,是立法监督行政最有效的途径.人大通过行使预算监督权对政府预算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从而达到控制政府权力扩张的目的,因此,强化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批和监督权,是推动预算 实现的重要路径之一.

关键词:预算监督;人大预算监督权;财政

预算监督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机关所普遍享有的一种重要权力,被形象地比喻为控制政府“钱袋子”的权力.立宪主义下的立法机关从一开始就具有的权力制衡的属性,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立法监督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 、实现民意的重要设计.在立法机关享有的监督权中,预算监督无疑是最不可或缺的监督机制.“为民众看紧荷包”原本就是当初创造民意代表机关的主要原因之一.立法机关通过监督预算法案来威慑政府.立法机关一旦全面控制了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就牢牢扼住了政府的“咽喉”,毋庸置疑,要实现预算 性,必须强化立法机关对政府预算的监督权,促进预算制度由“行政主导”向“议会主导”发展.

我国的宪法、法律赋予了立法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文中以下简称“人大”)预算监督的权力和职责,如何强化人大预算监督权的实效性,切实地发挥人大预算监督的威慑力,是各级人大应不断探索的任务,也是理论工作者所面临的有意义的实践课题.

一、完善和人大预算监督相关的法律制度

(一)修改宪法和组织法,为完善现代预算制度打造“黄金底座”

“对于政府公权力的最为有效的制约和归责莫过于财政制约.”就人大的政府监督职能而言,其审查和批准预算法案的权力和监督预、决算执行的权力乃是它控制政府权力的主要手段.当前我国1982年宪法基本上确立了人大作为我国的代议机关审查和批准预算法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离我国建立、事后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前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协调的全面预算监督制度模式还有一定的距离.笔者建议应该借鉴美国经验,修改宪法和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更多的权力,以制约日益膨胀的行政权力,比如在宪法第三章第一节第62条第10项增加一目作为第二目:“国家费用的一切收支计划都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

(二)完善预算法律制度,加强财政法治

确立“坚持以人为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立法宗旨.修改和现代预算法理念相冲突的有关法律,理顺各个有关预算的法律之间的关系.首先,修改和预算法相冲突的农业法、教育法、科学技术法等,理顺各个法律之间的逻辑关系.其次,修改审计法,我国《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确立的是以预算执行监督为主,效益监督为辅的审计监督模式,此模式不符合现代预算法强调以效益监督为主的预算监督理念,应该把财政收支的效益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并作出详细的程序设计.

二、建立人大对预算编制监督的法律制度

毋庸置疑,预算资金的配置必然要求体现民意,体现预算的 性,而预算对 的诉求,必然通过制度予以落实.从人类历史长河的经验看,制度的最佳选择只能是依靠法律.

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和预算 性的基础保障环节,也是人大实现对预算监督的第一个步骤.笔者认为,预算监督应当从预算的编制入手,对预算安排进行审核,同时对预算需要有整体上的把握,能够有重点、分环节、选时机地安排布置检查,在第一时间就掌握监督的主动权.我国人大在预算编制这一环节监督上还是缺失的,笔者建议应当设立人大预算办公室专门对预算编制进行监督,将人大预算监督的行使时间提前,建立实时跟踪纪录制度,发布政府预算草案的经济分析报告,协助编写预算计划并独立地编制一整套预算,供人大参考,从而使人大能够拿出一部预算优先安排项目草案.人大对预算编制过程进行监督,体现了人大监督的主动性,使国家预算能够真正体现出民众的意志,提高预算 性、法治性.

三、完善人大对预算审批监督的法律制度

首先,改变要人大的审批权限不清的状况,科学划分人大和政府的权力.明确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草案的审批决策权,更重要的是让该项权力具体化,让大人对预算审批监督的权力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而是具体的、可操作的、有效的.应赋予人大对政府预算案的修正权和否决权,预算草案的修正权是指人大对政府预算草案的实质内容,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偏好、利益诉求而进行改动,如预算收支数额、对各政府部门的预算数额进行改动的权力;预算草案否决权是指应赋予人大具有否定政府预算草案的权力,这两项权力是现代议會中式最重要的权力.还要赋予人大对预算的最终决定权,使人大拥有监督政府钱袋子权力的重要途径,使人大成为公众钱袋的守护者,真正实现预算 .

其次,要改变人大审批监督预算的能力不高的现状.笔者认为,要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提高人大代表的知识水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的业务水平和知识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人大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虽然人大代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已经逐届提高,但是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各级人大代表这个群体必须要做到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能代表各阶层、各领域的民众,所以就必须使各个政党团体、各阶层、各地区、各民族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名额,充分吸收法律界和经济学界的人员能进入代表行列,提高人大代表的预算知识水平,加强对政府预算的监督,真正实现预算 .另一方面,笔者建议在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预算委员会,由会计、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协助地方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协助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预算调整审批权以及决算审批权.预算委员会应通过预算信息管理系统,审查政府各预算部门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赋予预算委员会预算建议权,对政府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内容,预算委员会可以建议预算编制部门予以修改,还可以建议审批机关对预算编制部门拒绝修改的预算草案中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内容予以否决;预算委员会下设专门小组,和预算支出的政府各个部门相对应,对相应部门收支预算的专门审查.

国预算监督论文参考资料:

大学生家国情怀论文

预算管理论文

施工图预算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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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完善我国预算监督为关于国预算监督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预算监督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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