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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评级论文范文资料 与变革信用评级监管模式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信用评级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4-11

《变革信用评级监管模式》: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信用评级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构建基于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双重监管模式,准入从行政许可向备案管理转变;准入管理从“监管认可”向“市场认可”转变,是我国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和监管模式变革的方向

最近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当前防范金融风险问题做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监管协调与合作,把主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随着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中国金融监管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如何补齐金融监管短板、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法等成为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信用评级作为金融防风险的重要手段,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信用评级市场的恶性竞争、监管缺失和多头监管问题一直比较突出,评级泡沫也成为市场诟病的重要话题.在信用评级市场开放、简政放权和评级市场化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构建我国的信用评级监管构架和模式,也将成为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议题.

随着中国于7月16日开放信用评级市场,目前我国评级行业监管出现新发展.在制度层面,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了《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2017年第7号文,在评级准入方式、准入条件以及外资准入等问题上进行改革.信用评级机构准入方式的变化主要是实施备案制,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监管机构将评级机构准入从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人民银行还首次提出评级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权比例或*权方面,不影响独立性的规定以及获得合格投资者普遍认可的要求.可以看出,备案制下人民银行对评级机构利益冲突防范和投资者认可等方面的重视.同时,信用评级机构准入方面实施属地行备案和分类注册相结合,重视投资人认可和市场化评价作用.

总体上,变革我国信用评级业监管模式,构建基于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双重监管模式,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从行政许可向备案管理转变;信用评级业务的准入管理从“监管认可”向“市场认可”转变,构建类似美国SEC的“全国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准入机制,是我国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和监管模式变革的方向.

国外准入机制与监管模式

美国、歐洲和日本等国外评级行业通常采用注册制的准入机制.在美国信用评级市场上,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主体分为信用评级机构(CRAs)和全国认可统计评级组织(NRSROs),两者准入条件存在较大差异.美国定义信用评级机构(CRAs)为满足一定条件的任何人(any person),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只要满足:(1)通过网络或其他易获取方式从事有偿或无偿地发布信用评级结果的商业活动(不包含发布商业信用报告);(2)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式进行信用评级;(3)评级费用源于发行人、投资者或其他市场参与者,以上三个条件即可.从美国证监会对信用评级机构定义的角度来看,信用评级行业门槛很低,只要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并且有相关配套措施保障业务正常运行,任何人或公司都有机会准入.

但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角色和地位决定了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准入并非如此简单.美国证监会通过成立“全国认可统计评级组织”(NRSROs),提高用于监管目的的信用评级准入门槛.简单来讲,NRSROs组织是美国所有信用评级机构中的佼佼者,美国证监会将评级使用者广泛认可的佼佼者筛选出来,组成NRSROs组织,这样美国证监会则可以放心地参考NRSROs发布的评级结果,并将该评级结果用于监管目的.例如用于审批发行、判断金融机构风险保证金等决策的参考.根据美国证监会对NRSROs的定义,NRSROs成员是满足一定条件的信用评级机构.美国证监会在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加入NRSROs条件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考量:(1)从事信用评级业务年限不低于三年;(2)评级结果被使用者广泛认可;(3)健全的内控、业务制度、注重信息披露和利益冲突防范规定.因此,加入NRSROs对申请者并非易事,美国证监会在信用评级机构的内控制度、业务制度、评级方法和模型等方面对申请者都做出严格要求.总体来看,进入美国信用评级市场门槛较低,但评级机构申请加入NRSROs时,则面临一定的监管准入门槛.

目前可以注册的评级业务类型有金融机构评级、保险公司评级、企业评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和政府与主权评级共五类.评级机构及其所开展的评级业务经美国证监会统一注册认可,则该评级机构在所注册业务类型所发布的评级机构结果可用于监管目的.也就是说,申请者必须申请具体评级业务类型,由美国证监会统一认可后方可在评级市场开展该类型评级业务,评级结果才会被用于监管目的.

相较于美国,欧洲评级监管主体是欧洲证券市场委员会(E*A),E*A针对欧盟境内和境外评级机构采用不同的准入机制,欧盟境内评级机构采取注册制的准入方法,境外评级机构采用认证制或背书制的准入机制.E*A在审核申请者是否可以进入信用评级行业时,主要有以下要求:(1)要求评级机构保持评级独立性,重视利益冲突防范;(2)对分析师及参与评级活动人员能力、薪酬和分析师轮换等方面有所规定;(3)信用评级相关信息定期与非定期披露.

日本债券市场的发展壮大与其积极效仿西方监管经验的做法,促进了日本信用评级市场监管的不断成熟.日本评级监管思路与美国相似,在日本评级机构监管中,成立了类似于美国NRSROs的一个特定评级机构组织(DRAs),日本评级监管机构通过注册制的方式筛选出其认可的评级机构,并将被选中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用于监管目的.在设定申请者是否符合DRAs条件时,日本评级监管机构主要考量申请者的评级从业历史、评级方法和模型情况、评级使用者对评级结果认可情况,申请者自身的组织架构和资产结构等信息.

从国内外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来看,“全国认可”是美国NRSROs最重要的原则,强调评级公司发布的评级结果被广大使用者认可.在实际操作中,美国证监会在处理评级机构NRSROs申请时,将大型金融机构或评级使用者对评级结果认可作为是否同意申请的重要考核.由此可见,评级结果使用者的认可和评价是美国证监会衡量评级机构所发布评级结果是否能够用于监管目的的重要指标.欧盟方面,欧洲议会理事会每年定期公布各评级机构市场份额,对于市场份额排名靠前的评级机构,欧盟监管机构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肯定.例如,在实施双评级制度的实践中,欧盟监管机构要求,发行人或受评对象进行双评级时至少有一家市场份额排名前列(在欧洲市场份额不低于10%)的评级机构评级.

信用评级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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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变革信用评级监管模式为关于信用评级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债务履约能力评级报告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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