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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权法论文范文资料 与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物权法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2-02

《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本论文主要论述了物权法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 平抑房价、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是房产税政策的主要目标.在物权法层面,房产税的正式,需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人的财产权人地位,并要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到房产税征税对象之中.本文主要从房产税新政的内容入手,对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房产税 用益物权 土地出让金

中图分类号:D922.2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58

住房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房产税问题也是与住房问题和民生问题相关的重要问题.现阶段中低收入群体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与高额房价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了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与租金收入为征收依据的一种税种.根据房地产税新政的实施情况,这一制度的经济合理性,社会需求的现实性与法律层面的正当性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对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进行分析,可以为房产税政策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的协调提供保障.

一、我国房产税新政的主要内容分析

房产税新政的实施,是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现行的房产税政策承认了地价计入房地产原值的合理性.在法律领域,房产原值建立在会计制度核算的基础之上 .自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以来,原有的会计制度并未对土地进行价值核算.故而在旧有的会计制度下,企业所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虽然可以界定为无形资产,但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自行开发的建筑物需要分別进行摊销与提取折旧.根据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实际特点,房地产企业所获取的经济效益是房产地产作为一个整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一)地价计入房产原值的合理性分析

在新的房产税政策实施以后,地价计入地产原值的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了以下方面.第一,在价值形式方面,房产价值与地产价值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地产的位置和朝向等因素可以被看作是房产价值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房屋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等消耗品在不断老化、折旧的情况下,房屋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降低,故而地价计入房产原值的措施可以为房屋达到使用年限后的价值提供保障.第二,在法律方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存在着不可分离的关系.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会在后文之中进行论述.房产税是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与财产权也是房产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故而土地使用权需要列入财产税增税对象之中.第三,在经济方面,房产税新政的实施,具有着提升土地利用成本、节约用地的作用.房产税新政发挥出了增加企业所缴纳的房产税的作用.在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成本的同时,这一政策也让土地的使用成本有所增加.故而企业处于降低自身经营成本的需要,会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

(二)《新政》相关概念的分析

现行的房产税新政涉及到了并入房产原值的土地价值与宗地容积率等多种概念.根据房产税新政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地价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所支付的价款及土地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等内容.在笔者看来,该规定中所提及的土地价值为土地原值,现行的房产税政策不能以摊销以后的土地价值为依据进行计税,针对一些无偿划拨的土地,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得此类土地的过程中,未付出支付成本,故而它也不需要纳入房产原值体系之中.除此以外,烟筒和水塔等非应税建筑物也不能纳入到房产税征收体系之中 .

宗地容积率主要指的是同一块土地内,地上建筑总面积与土地面积之间的比值.房产税新政中提及的宗地为具有确定边界与确定权属的土地,用于公用道路用地建设、公共绿地建设等公共项目建设的土地并不会纳入到所谓“宗地”的范畴之中.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其所领取的土地使用证中所规定的宗地面积为宗地容积率的计算依据.房屋建筑面积是容积率计算的重要影响因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的烟筒、烟道和地沟等设施不能纳入到建筑面积计算范围之中.

二、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分析

(一)房产税课税对象的范围

根据前文论述,财产与财产权是房产税的重要征税对象.企业与个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房屋)是房产税征税对象的代表性元素.在物权法领域,“不动产”包含了“房产”和“地产”等多方面内容.在房产方面,房屋购买者(所有人)是房屋所有权证的持有者,因而房主个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存在异议.在房产税政策实施过程中,地产所有权的性质成为了这一政策的实施难点.根据国家现行土地政策的相关内容,地产的使用权为国家所有,私人仅仅拥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私人所持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被看作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一种不完整的无权,它是狭义化的不动产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而在房产税征税对象方面,房产所有权和以土地建设用地所有权、地物权为代表的财产权可以被列为征税对象.

从房地产价值的形成过程来看,前文中论述的土地价值是地产的私人财产权属性的反映.建立在土地基础性地位基础上的房屋价值是房屋价值提升空间的主要影响因素.如果地产的私人财产权属性未得到法律的承认,私人房地产并不能发挥其现有的价值.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炒房”现象的出现,表明人们可以在土地资产的升值过程中获取一定的收益.在房地产领域,房产和地产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在房地产成为一种具有升值能力的资产以后,房产税的核心征税对象会成为地产的权利.

物权法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为适合物权法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物权法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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