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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逻辑思维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电信犯罪侦查论辩逻辑思维活动特征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逻辑思维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1-16

《论电信犯罪侦查论辩逻辑思维活动特征》:本论文主要论述了逻辑思维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电信犯罪即电信诈骗犯罪是通讯业在商品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特殊诈骗犯罪形式,近年来,这类案件频繁发生且犯罪手段不断更新.电信犯罪本身具有非接触性、范围大、集团化等特点,加之证据局限性和反侦查手段智能化,使案件呈现出了复杂性和矛盾性这两个特征,侦查人员要善于把复杂的联系、对立的矛盾统一在正确的论辩侦查思维活动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攻克电信犯罪的难题.

关键词:电信犯罪;侦查;论辩逻辑思维

一、电信犯罪概述

(一)电信犯罪定义

2009年推行的《我国法院及检察院针对处理诈骗刑事要案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说明》中第3条第4款内容强调:“通过短信交流、电话沟通、应用网络平台等方法对非特定若干个人进行诈骗,其数额无法查明,不过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需要按照《刑法》第245条内容指出的‘其他重大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詐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出现前款活动,数额超过前款第(一)、(二)条要求10倍之多的,或诈骗方式极其卑劣、危害极其重大的,需要按照《刑法》第245条内容指出的‘其他重大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电信诈骗犯罪是诈骗犯罪中特殊的一种,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侵占为根本目的,通过座机电话、手机、互联网等介质与网银途径,借助捏造真相或掩盖事实的手段,诈骗数量极高的公、私资产的犯罪活动.

(二)电信犯罪基本表现形式

由于高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转变,电信犯罪的类型与形式也在持续发生变化,全新的犯罪形式不断涌现.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到目前,已发现的电信诈骗犯罪类型多达30种,比较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谎称电信欠费进行诈骗.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会虚报自己是通信企业或单位的职员,通过随机+盲打的方法拨打电话,假称受害者电话欠费且数额巨大,要求对方打款等一系列诈骗行为.如果受害人有异议,就称其和家人的已经泄露和被盗用,必须要用存款转入门提供的“安全账户”的方式来证明其清白,受害人一旦转账成功即上当受骗.

(2)以虚假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首先利用短信沟通、电话交流等手段通知对方不实获奖信息,假若受害人相信,且给予回复,那么犯罪嫌疑人会慌称兑奖必须额外支付相应的税费与认证费等,若受害者信以为真且给予打款,必将受骗.

(3)虚构救急事件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在了解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之后,冒充其老师、同学,或者以医生或等名义与其亲属进行短信交流、电话沟通等,谎称受害人遭遇意外事故正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或者被绑架,需要交付手术费或是赎金,要求受害人家属向指定的账户转账,受害人一旦转账成功即上当受骗.

(4)冒充熟人进行诈骗.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假装成受害人之友,通过短信沟通、电话交流等方法,让受害人以“猜猜我是哪一位”或者以“对我有印象吗”等开头,在获得受害人信任后谎称自己正在外地出差,遭遇意外正在医院需要交付手术费,要求受害人转账进行诈骗;或骗到受害人的微信号或号,以付钱、转款之名对受害人之友发送消息,希望他们能够对特定账户进行转账;或者假借房东的身份,声称自己换了手机号和号,以缴纳房租为由进行群发消息,要求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

(5)以进行诈骗.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冒用银行之名与受害人进行短信交流或电话沟通,虚称其出现透支问题或被盗刷,那受害者必然会非常恐慌与担忧,犯罪嫌疑人就进一步引导其成功登录犯罪嫌疑人提前虚设的银行网站,让受害人进行转账,并按照有关技术方法找到受害人的支付,再用此动态登录真正的银行网站,将受害人账户内所有存款转出.

(6)以新型购物方式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或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得受害人网购订单资料之后,谎称电商卖家或电商网点,或第三方支付网站,以订单转账失败需要退款、系统出现问题导致转账受阻需要退费、商品无货需要退钱等一系列原由,找到受害人的卡号、等一系列私密信息,接下来就将全部存款划走.

二、电信犯罪侦查论辩逻辑思维活动特征

电信犯罪是基于社会技术不断发展条件下形成的一个全新类型的犯罪活动.对于电信犯罪案件的侦查,不能仅利用传统的犯罪侦查手段和方法,需要结合此类犯罪的特点,融入新观念,利用各类新工具方可实现事半功倍的目的.而打破传统思维局限,借助论辩逻辑思维是解决该类案件的一个新方法.以下运用论辩逻辑思维方法,对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所具备的特征进行整理与研究.

(一)复杂性

该特征取决于电信犯罪自身的属性及特点.其实,电信诈骗犯罪与普通的刑事案件完全不一样,其具备一定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其作案形式的非接触性和隐蔽性、侵害对象的不特定、犯罪团体化和职业化等方面.随着信息科技的创新发展,人们利用电信和互联网的活动更为广泛,因此,电信诈骗犯罪的方式也在同步更新.

(1)电信诈骗犯罪方式存在强隐匿性、非接触性的特征.电信诈骗是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的诈骗活动,犯罪嫌疑人在这一过程中不可能和受害者进行面对面地接触与会晤,待受害人上当受骗之后,仍对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完全不清楚,不能提供犯罪分子的姓名、长相、口音等特征,只能提供其手机号、汇款的号等极少量的信息.而且这些信息往往并不是实名制登记的,常常是以一些民工等名义进行登记的,这些自然增加侦查机关破案的难度.

(2)电信犯罪所侵害的对象不特定.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全面撒网的手段实施诈骗活动,导致犯罪对象不固定,他们常常在某一阶段集中对某一号段内的座机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进行短信沟通、电话交流,侵害范围遍布全国,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甚至可能在国外作案.例如2013年在江苏省苏州市4家基层法院开庭审理的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129名被告人陆续受审,牵涉到我国所有省、市、区相同类型的电信诈骗案件534起,涉案金额超过7500万元,并且也涉及到影响巨大的“11.30”跨境电信诈骗刑事案件,其涉及到的国家与地区包括印度、柬埔寨、加拿大、斐济、新加坡等,单笔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

逻辑思维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电信犯罪侦查论辩逻辑思维活动特征为关于逻辑思维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逻辑思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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