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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益冲突论文范文资料 与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冲突法律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利益冲突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1-19

《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冲突法律分析》:这是一篇与利益冲突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冲突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具有自身的独特属性,而又普遍存在.它的复杂性、利益多元性等特点决定了解决难度之大.我国现有多条跨国河流,多位于河流的上游,这为我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也受到外界的质疑,因此,分析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冲突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来改善我国和相关国家的关系,建立起共同开发的合作机制,对于消除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益冲突至关重要.

关键词:国际河流 水资源 利益冲突 法律

国际河流水资源管理就是将整条河流所在流域上、中、下游,左岸和右岸,干流和支流,水量和水质,地表水和地下水,治理、开发和保护等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将兴利和除弊结合起来,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手段,按流域进行水资源的统一协调管理.国际河流水资源管理的实质,就是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和多功能统一性的管理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在保障各国领土不被侵犯的前提下,保障和促进各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造成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说,造成国际河流水资源发生利益冲突的原因较多,从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其一,有限的淡水资源和无限的用水需求之间产生的矛盾难以调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各国之间的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也随之不断加快.在此过程中,人们对于水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造成了水资源出现严重短缺的问题,从根本上阻碍了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各个国家之间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纷纷加入爭夺水资源的激烈竞争中,最终导致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张,且产生的矛盾不断被激化,难以缓和.甚至部分国家因为争夺水资源而发动战争,严重威胁了世界的稳定和安全.

其二,水资源的污染较为严重.在当前的国际水域中,可以通过运输、漂流以及扩散等途径对径流国家的水资源造成严重的污染.其中,当上游国家产生环境污染物时,会通过漂流的途径流入到下游国家的水域当中,在极大程度上对下游国家的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从而进一步地促使矛盾激化,容易造成争端事件的发生.例如,在1986年4月28日发生了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的事件,对前苏联的水流域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居民无法正常的饮用水资源,且通过扩散等途径,给流域附近的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其三,水资源在分配权方面产生较大的冲突.从原则的角度上来分析,径流国家享受平等用水权.然而从地理位置的角度上来分析,各个国家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条件具有较大的差异.身处于发达地区的国家会利用自身的条件优势,对水资源进行私自开发和利用,然而这种做法会招来其它国家的不满.以修建水利工程为例,流域国家是否有资格修建水利工程还是需要结合自身国家的经济条件和地理条件而定.从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国际河流流域具有整体性的特征,属于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旦一个国家修建水利工程,很容易会对其它径流国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容易对其的水权产生一定的威胁.尤其是在国际河流的上游国修建堤坝拦洪蓄水,容易对径流各国的收益分配产生一定的困扰,进而会引起国际河流争端.从本质上来看,引发国际河流争端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主权,各个国家都具有本国的主权权利,会为了维持自身的利益,坚持不同的主张,且提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很容易引起争端.即便是近些年来,国际河流流域管理机制对河流的管理开发工作实现了一体化的管理要求,然而在具体的争端解决机制方面还是存在着较多的隐患,需要各个国家共同协调解决争端问题.

其四,国际水域中航行权的相关问题.国际法明确规定,国际水域的沿岸国家享有平等的航行权利.然而从实际的执行效果中来看,在世界历史上径流国家单方面封锁海域出口的事件屡次发生,且违反设定航标等情况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际水域沿岸国家的经济利益.举个例子来说,在20世纪60年代末,印度在距离印孟边界的恒河上游流域上兴修水坝拦截河水,并相应的变换了河道,将原本的恒河由孟加拉湾的入口海道转变成为由加尔各答入口海道.印度希望可以通过此种方法能够提高加尔各答港口的运输能力,提高该地的经济水平,缓解城市供水不足的问题.然而印度的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的经济效益,以及对两国的生态效益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这也就是印度和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常年关系紧张的原因,且这次的冲突危机至少持续了将近三十年.

2.国际水法中的分水原则

国际河流域水资源的分配原则从绝对性的分配原则发展成为当前的适度性的分配原则,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转变过程.从最早片面强调国家的绝对主权,发展到有限制的相对主权,到如今的超越国家界限和主权要求的共享共管.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根据一战后国际立法机构通过的公约和相应的国际水条约,能够充分地总结出近些年来的水分配的原则以及国际河流整体开发的管理趋势.

首先,极端原则主要是以水文地理学为基础分配的理论,各个国家在谈判的过程中态度较为极端和强硬,往往会根据国家具体所处的流域进行水资源的划分,一般来说极端的划分原则并不能将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比较容易出现国际水资源争端的问题,会进一步的引发战争.

其次,适度原则和极端原则相比,在谈判的过程中会有商量的余地.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国家会选择接受对其主权以及河流绝对完整要求的限制,主张合理地划分河流流域,每个沿岸国都有权利开发和利用其境内所涉及到的国际河流部分,然而这种原则会让部分国家钻空子,会对其境内所涉及到的国际河流部分进行不合理的运用,容易对上游国家和或者下游国家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威胁,也较容易引发严重的争端问题,不利于各个国家之间进行友好性、协调性的发展.

最后,沿岸国共同体论原则.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贯彻以及水资源综合管理理念的不断深入,“利益共同体”等理念逐渐进入国际河流治理领域.该原则要求各个国家要将国际河流视为一个发展整体,作为一个统一的地理单位和经济单位,且将流域国家和沿岸国家视为一个利益关系的共同体,赋予他们共享国际河流流域的权利,但是该原则严格要求流域国家和沿岸国家需要合理地运用水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河道方向或者随意地建设相应的防护设施.比较注重各国之间的合作关系,基本上会采用“共同管理”的政策方针,实现整个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发展以及合理应用,避免国际争端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各个国家之间的合作关系,进一步的维护世界和平.

利益冲突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益冲突法律分析为关于利益冲突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利益冲突 律师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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