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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汉论文范文资料 与从摩奴法典管窥古印度和中国秦汉婚姻家庭制度之异同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秦汉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05

《从摩奴法典管窥古印度和中国秦汉婚姻家庭制度之异同》:此文是一篇秦汉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同属四大文明古国,从恒河流域孕育而出的古印度文明与起源于黄河流域的华夏文明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又因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等因素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样态.在法律制度层面,古印度法以婆罗门教法为核心,其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成书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的《摩奴法典》,与此相对应,遥远的东方古国正值秦汉时期,华夏儿女也发展出以儒家“礼”为核心的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古代社会的细胞是家族,而婚姻又是家族的基础,家族与婚姻制度可以说是古代社会最基本的制度.因而本文试图通过比较同时期印度与中国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异同,旨在初探两大古老文明发展的相似性与相异性.

[关键词]摩奴法典;婚姻家庭制度;秦汉身份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一、《摩奴法典》中的婚姻制度

(一)《摩奴法典》概论

“古印度法的渊源包括佛教、婆罗门教以及印度教的教规教义、典章典籍等”,①佛教的繁荣与发达并没有排斥婆罗门教的产生与发展,相反,随着印度社会文明的提高,人们对法律的需求已大大不同于古印度国家刚刚确立之时,“自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婆罗门祭司编篡了《所闻经》、《家范经》和《法经》三部经典,随后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又相继编篡新的经典,其中最著名的有《摩奴法典》、《那罗陀法典》、《布里哈斯帕提法典》等.”②这些法典不仅是宗教教义,更是具有约束全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因而兼具法典的性质,其中《摩奴法典》是最著名、最具代表性的一部.

摩奴是印度传说中的人物,但《摩奴法典》确是反映古代印度社会经济状况的重要资料,“《摩奴法典编》篡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凡十二卷,共2684条,第1卷到第6卷的次序是按婆罗门教徒一生的四个‘行期’来编排的,而所谓‘四行期’,是婆罗门教徒一生生活和修行的历程,即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和遁世期四个阶段.第7卷至第11卷较为集中地论及刑事、民事、诉讼等各项法律制度.法典最后阐述婆罗门教关于业力轮回和最后解脱的宗教教义.”③

(二)摩奴法典的性质

关于《摩奴法典》的性质,可以说它是一部内容融合宗教、哲学、道德、法律等各种规范的教律与法律合一的作品.以种姓制度为核心,兼具宗教性与法律性同时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学性是法典的三大特征,这正是远古时期法律综合性与杂揉性特点的体现,也反映出当时人们立法技术的滞后性.

1.浓厚的宗教唯心主义色彩

法典是婆罗门祭司根据吠陀经典、累世传承和古来习惯编成的,其内容以婆罗门教义贯穿其中,纯法律性质的内容仅占全书的四分之一强.法典具有浓厚的宗教主义色彩,首先体现在编排顺序上;其次,体现在一些具体的章节和条文上,尤以第一章创造、第十二章轮回最为明显.法典宣扬神通广大的摩奴编篡了法典:“摩奴凝思,众大仙走进前来,对他敬谨施礼后,声言:”④“‘尊者啊,诸如实依次将关于一切原始种姓和种姓的法律,惠予宣示我们.’”⑤“‘因为,尊者啊,唯有你熟知这一普遍、自存、不可理解、人类理智莫能测其高深的法律条例、原理和真谛,而此即吠陀.’”⑥而自在神梵天创造了世间万物:“他以此二者,造成天地‘天地之间,布置了大气,八天区,以及永久的水库.”⑦“他创造了时间和时间的划分,星宿、行星、江河、海洋、山岳、平原、起伏地势;”⑧“无上主将自体一分为二,一半化为男,一半化为女,和女性部分结合而生原毗罗止.”⑨从这些法条中都可以看出其鲜明的宗教色彩,但是,由于古印度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教义被赋予法律效力,由国家机关保障其强制执行,根据法典,任何人背离它都要受罚,而且法典的第七、八、九章分别规定了国王和武士、法官、商人、奴隶的行为与义务,涉及一些民法、刑法、诉讼等法律问题,因而可以说又具有法典的性质.

2.种姓制度为核心

种姓制度是《摩奴法典》的精髓,也是传统印度社会一大显著的特征.种姓制度根深蒂固,乃至今天印度社会仍残留有种姓不平等的余孽.从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部门法,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乃至婚姻家庭方面,无一不受到种姓的制约.例如法典宣扬“梵天为了世界的繁荣,用自己的口、双手、双腿与双脚相应地创造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其中婆罗门最高贵,首陀罗最低贱,不同的种姓从事不同的职业.法典还严格禁止不同种姓的人之间通婚,尤其是高种姓的女子下嫁给低种姓的男子,称为“逆婚”,其后代沦为贱民;还种姓之间的不平等还体现在不同种姓的人在权利、义务方面的不平等,例如“低级种姓的人用肢体的那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他的那一部分割断.”

3.法典同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尽管法典宣扬种姓之间的不平等,却也包含了多种学科知识,其内容涉及宇宙和人类起源、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德礼仪、商业知识、治国方略等多个领域,可以称得上一部百科全书.尤其是其中收录了很多至理名言,诸如“甘露甚至可以取自,妙语甚至可以出自孩童,善行甚至可以取自敌人,金子甚至可以取自不洁物”等等,说明法典虽然宣扬唯心论、形而上学为主,但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三)古印度的婚姻家庭制度

《摩奴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规定集中在第三、五、九卷中.总体而言,婚姻家庭制度也是以种姓制度为精髓,种姓不平等贯穿其中,并且充满着浓厚的宗教色彩.在妇女的地位上,妻子的地位低于丈夫,但同时法典又赋予妇女一定的自由和权利,体现出相对的进步性与开明性.

1.种姓制在婚姻制度中的体现

首先,法典规定实行种姓内婚姻制度,并且不同种姓之间不平等.根据法典第三章第十三条:“首陀罗只应该以首陀罗女子为妻,吠舍可在奴隶种姓或本种姓中娶妻;刹帝利可在上述两个种姓和本种姓中娶妻,婆罗门可在这三个种姓和僧侣种姓中娶妻.”第十四条:“婆罗门或刹帝利虽处困境1,但以奴隶种姓女子为正妻,是古来任何史书所不曾记述的.”可见,法典虽没有禁止不同种姓人之间的通婚,但对于高种姓男子所娶的低种姓女子的法律地位的保护力度明显较弱,还是体现了种姓之间的不平等.

秦汉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从摩奴法典管窥古印度和中国秦汉婚姻家庭制度之异同为关于秦汉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秦汉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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