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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权论文范文资料 与县级人大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和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决定权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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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人民利益、彰显人大权威的有效形式.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在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中,既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敢作善为;还要规范操作,方法得当,依规而为;更要注意练好内功,切实提高行权主体的整体素质,使之与所承担的重大使命相适应.结合甘肃省临洮县实际,笔者就如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与取得的成绩

换届以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化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的关系,强化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沟通,紧抓全县范围内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在一些事关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上积极主动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和成果.

一是完善机制,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结合《临洮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16年5月,制定完善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安排及程序、范围、组织实施,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本区域内的可操作性.

二是明确范围,紧抓重点.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的内容细化为6类15个小项,其中包括:应当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由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必要时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县政府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内容;县人大代表普遍关心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县政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给予支持或共同推进的重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这些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将重大事项予以细化、具体化、条目化,使之一目了然,政府报送重大事项年度清单的内容随之明确清晰.

三是围绕中心,精心选题.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展调研、讨论、审议,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有力地促进了县委决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17年下半年,就街道卫生、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方面问题作出《关于实施城区环卫市场化改革的决议》,督促政府落实,促进提升城区环卫作业水平,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和效率,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四是深入调研,广求民意.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和审议环节的工作,经常组织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县直部门、乡镇、企业、田间地头和城市建设现场,进行实地调研.2017年,根据已确定的重大事项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水务、城建、国土、环保、财政及相关企业负责人,開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督促政府提出相关议案,并作出了县政府关于调整农村供水及制定合理水价调整机制、实施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等8项决议、决定,提出了坚持水价周期性调整原则、落实完善水价听证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等38条意见建议,督促政府重大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县人大常委会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上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由于存在着认识、制度和实践操作等方面的原因,县人大常委会对决定权的行使往往持谨慎态度,主动性不强,甚至已经成为当前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一是思想认识难统一.一方面,由于受“党委决策、政府执行”的传统权力运行模式的影响,社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认识上和实践上有偏差,习惯认同党委决策、政府执行或党政联合决策的方式;另一方面,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上有顾虑,担心对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多了,会被误解为向党委要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充分行使决定权.

二是决定范围难界定.宪法和法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重大事项的范围很难界定和把握.重大事项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和时限性,不同地区的重大事项不同,同一个地方在不同时期也有所不同.县人大常委会虽然将宪法关于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也只是明确了从哪些方面确定重大事项,并没有规定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实践中难以把握和操作.

三是制度建设不完善.从县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实施过程来看,在启动程序方面,主要还是直接套用地方组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重大事项决定的一般性规定;在讨论和决定方面,基本上都是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在决定后的处理方面,普遍缺乏对于违反相关决定的应对措施;从制度规范来看,由于制度和规范在各个环节中的普遍缺失,县人大常委会所面对的不仅仅是要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技术性的修补,而是涉及对整个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建设.

四是督促*不到位.重大事项决定作出以后,应该做到行而有果,务求实效,这既是行使决定权的出发点,也是最后归宿.县级人大常委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对重大事项本身关注较多,决定作出前热情较高,但决定通过后,后续跟踪监督不到位.加之在问责方面缺少制度设计和操作模式,导致一些重大事项在实行过程中走样、缩水,不能实现预期目的.

三、对策与建议

决定权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县级人大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和为关于对写作决定权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决定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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