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保障制度论文范文资料 与清代浮尸收瘗保障制度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保障制度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09

《清代浮尸收瘗保障制度》: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保障制度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演当下民间浮尸收瘗因存在诸多问题,动辄“挟尸索费”,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然清代处理收瘗事宜则较为顺畅,既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避免了各种棍徒的敲诈勒索,又有来自官方和民间的资金支持,保障了所需经费用度,同时从报信、打捞到埋葬等具体环节给予了人员相应酬劳,为收瘗工作提供了持续的人力支持.清代较为完备的保障制度使浮尸收瘗事业得以完全公益性.参考清代浮尸收瘗保障制度,可为当下各类公益保障措施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眼关键词?演清代,浮尸收瘗,制度,保障

?眼中图分类号?演K2 ?眼文献标识码?演A ?眼文章编号?演0457-6241(2018)06-0056-08

尸体处理因话题较沉重,史学界关注相对较少,近年随着善会善堂史、红船救生史研究的兴起,尸體处理方面逐步有了较多关注,一些学者对历史时期的尸骸处理问题有所探讨,①但这些研究主要着眼点在于对尸体的义葬、助葬等慈善活动,虽对尸体处理本身有所涉及,却并不深入.对浮尸处理问题有一定关注的是蓝勇、山本进等人,蓝勇的研究关注点主要在救生而非浮尸收瘗.②山本进对清代浮尸收瘗中应对政府衙役的敲诈勒索问题进行了探讨,系较早关注浮尸收瘗的研究者.③总之,已有研究对清代浮尸收瘗的制度保障着墨不多,这为相关问题的探讨提供了研究空间.

浮尸收瘗本是善举,但收瘗过程中亦有一些问题存在,如清代长期“有遇事生波之棍徒,动辄挟人命图赖”,干扰收瘗的问题存在.④特别是清后期,因江南地方财政不足,不向刑书、仵作和地保支付正规津贴,故而刑书等人员便以浮尸相验为借口敲诈死尸所在地的地主或地邻,⑤而差仵人等更是将浮尸“移扦于殷实地界”,借机勒索富裕地主地邻.⑥加之恶棍之徒常常“藉端需索”,使得浮尸“无人收殓,以致腐烂漂流”,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⑦再者,地方官员不辨是非,逮捕收瘗善士的例子亦不少,如常州府吴之翰“见溺死者收瘗之”,随即遭到“邑令逮治”,“以掩骼埋胔而被罪”,若非邑令明察,吴之翰将难免牢狱之灾.⑧由此亦可见清代收瘗工作所处之恶劣环境.

为解决上述诸问题,自清中后期开始,民间成立了专门负责浮尸收瘗的善会善堂和救生局,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了收瘗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清代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应对收瘗过程中的种种勒索行径,民间的善会善堂和救生局根据自身遇到的实际问题而制定了具体的应对举措和规章制度.大体上分为三类,一类是针对各种干扰者所采取的应对举措,尽可能降低干扰行径的存在;一类是免除自身从业人员责任的条例,对从业者可能受到的侵害进行必要的规避;一类是内部规章,约束从业者的作业行为.同时,地方官府亦积极参和其中,制定了多种法规章程,净化了收瘗处理的工作环境.

(一)民间善会等制定的应对措施及免责条款

一是针对不法书差、仵作、乡保等“藉尸生端,讹诈小民”的干扰行径制定了应对措施.安徽霍山广生堂新纂章程规定,浮尸收瘗“一体由局填报,均和堂董、送信人并地主、地邻无涉”,将收瘗事宜纳入善会善堂的内部工作流程,减少外部人员的参和度,一旦涉及外部人员,出现书差、仵作、乡保、地棍人等“藉端牵连、无辜刁难需索”的状况,“许即指明赴司禀候,亲提究办”,①将不法人员交由地方府衙处理.而金陵救生局则明确规定,禁止差仵人等向地邻“索诈”,违者“经局访知禀究”.②再如,东台县一善堂规定,“倘有地保、书役、差仵人等藉尸生端,讹诈小民”,“一经访闻,或被告发,立挐严加治罪官,则定以纵役殃民,严行参究,决不宽贷”.③由以上可知,作为民间组织的善会善堂并无执法权,故只能针对出现的种种敲诈勒索行为制定一定的应对之法,但这种应对举措仅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差仵、乡保等人员行为的作用,而无法从根源上来杜绝诸种恶习.

二是制定免除收瘗人员责任的规章条例,以防棍徒等不法人员借机牵连勒索收瘗者.如对于水上或海上出现的浮尸收瘗问题,善会善堂和救生局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操作规定.《金陵救生局章程》规定,遇“外江暴风”时,救生船“凡救起不活,和救援者无涉”.④而太湖地区则由无锡太湖救生局责成渔船及各色船只救生捞毙,“捞尸一口,给钱七百文,凡救起不活,和救援者无涉”,⑤保障了打捞人员不被尸亲及地方恶棍牵连勒索.

另一些善会善堂则对于路毙无人认领的尸首处理问题提出了较为详尽的处理办法.如在罗店镇怡善堂出台“路毙规条”之前,当地“向来遇有浮尸、路毙,如无亲属出认,由地保报官验殓,地保无论有力无力,断不肯出资供应,不得不出之于地主,或更从中渔利挟制讹诈”,以致居民见到其家附近浮尸“无不畏累,出钱移去以卸己责”,为避免这一弊端,怡善堂“路毙规条”要求,“准免地邻到案,则地邻无所畏惧,差保无藉诈需索之权,自可永杜移尸沈溺之惨矣”,同时要求“无论贫富居民地界遇有浮尸”,“立时赴堂知会”,“一切验费自有堂中给发,倘和地主、地邻仍有移诈吓索,指名禀究”.⑥避免了地主、地邻、堂中司事等人员免遭各种麻烦,使浮尸收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同时,对于此前广泛存在的“里中遇浮尸时”地邻等人“往往被重累”问题,各善堂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存仁堂(江苏武进县安西乡北)规定,“差仵饭食堂中捐给,并不累及地主*”,⑦江苏宜荆地区,则“死者由堂(诚善堂——引者注)请验,给棺埋葬,俾死者免暴露,生者无牵累”.⑧杭州栖流所则规定,发现无主浮尸后“司事据报填单请验,如死由于伤应缉凶查办者,和所中董事及地主地邻人等无干,概请免传,以免滋累”.⑨而对于一些无名乞丐的处理办法更是彰显了人文情怀.据江宁府规定,土丐溺毙于水,“经丐头认明,查无别故,丐头即系尸属,亦听其领殓,赴局请领棺,殓、抬、埋各费出具领纸”.①罗店镇怡善堂亦规定,乞丐浮尸由丐头负责收瘗,“如无棺木,丐头到堂领棺殓埋”.②

以上种种,不论是“差仵饭食堂中捐给”,还是“生者无牵累”,还是有伤相验“所中董事及地主地邻人等无干”的规定,均是在一定程度上免除了收瘗者的责任,减少了浮尸收瘗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了浮尸收瘗工作的正常开展.

保障制度论文参考资料:

税收法律制度论文

社会保障论文

社会保障学论文

会计制度论文

会计制度设计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结论:清代浮尸收瘗保障制度为适合保障制度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应急保障方案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