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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契约论论文范文资料 与卢梭、休谟关于社会契约论不同观点的探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社会契约论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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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卢梭、休谟出生在相同的时代,但二者生活与写作背景大不相同;二者同受洛克思想的影响,却又对洛克思想产生了不同的理解.二者在理论上没有过争论,但从休谟所写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休谟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是不赞同的.二者两种不同的理论对罗尔斯和边沁的影响很大,最后形成了正义论和功利主义两种不同的学说.

【关键词】 洛克;社会契约论;正义论;功利主义

卢梭、休谟都出生在欧洲启蒙运动时期,但二者的生活写作背景却大不相同.二者都深受洛克思想的影响,在对洛克思想的吸收和借鉴中,或是对洛克的思想接受或是对洛克的思想进行批判,又都产生了不同的新思想.二者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但并没有进行过理论上的交锋,不过卢梭的观点是休谟所不能接受的.二者的不同理论对后来欧美的思想家影响都很大,罗尔斯的正义论和边沁的功利主义就是从他们的理论而来的.

一、生活写作背景

1、让·雅克·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

卢梭生活的时代是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已经不能再继续维持下去的时代.当时的欧洲各国相互混战,法国控制的海外殖民地也几乎被瓜分殆尽,专制政府的实力已经不能与之前相比.此外,当时法国的社会也相当的黑暗,法国当时的社会制度等级森严.社会中的人被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第三阶级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第一阶级他们人数少但是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有特殊地位;第二阶级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的剥削与压迫来获得资产,维持其统治.可以说,这三个阶级不仅在身份,地位上不平等,在劳动和财富上也是极其不平等的,并且这种不平等愈演愈烈.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那些受到压迫最深也是反抗最强烈的.卢梭就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深受第一、二等级的压迫,所以他的这种生活感受让他能够对底层人民的生活有深入的了解,从而他的内心对他生活时代的这种封建制度产生了厌恶之情.

卢梭生活的法国,当时启蒙运动处于正盛时期.作为启蒙运动的中心,更是涌出一大批的有识之士,他们对封建专制以及宗教的愚昧无知进行猛烈的批判,他们大力地宣传自由,平等与.随着启蒙思想的发展,人们的思维进一步拓展更加活跃,“人”的观念逐渐深入民心,与宗教的“君权神授”相比,对“人”本身的探求更加深刻,自然法学说的发展,契约意识的形成,都对卢梭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卢梭的思想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氛围下产生的.

2.大卫·休谟(Did Hume,1711-1776)

休漠生活的时代也是欧洲启蒙运动发展正盛的时代,他本人也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当时,苏格兰封建制度已经被消灭,所以他所在的启蒙运动地的社会环境是比较宽松的.启蒙思想家们的能得到充分的保证.因此,启蒙思想家们在学术上,思想束缚相对于同时期别的国家而言比较小,他们在对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和新的发展方面都充满了热情.他们积极的投入到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研究当中,不断的取得理论学术上的进步,敢于直言,即使面对一些敏感的政治话题他们也可以畅所欲言,积极的发表自己的意见.相对自由的学术和言论使得苏格兰的启蒙运动蓬勃的发展.

另外,自然科学的发展对启蒙运动的发展也具有很大的影响.这一时期,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使得科技需求不断增加,自然科学藉此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由于自然科学在理论和实践上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文科学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启蒙思想正是从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中汲取了经验,成功的促进了学术的进步.休漠的思想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氛围下产生的.

二、受洛克的影响和产生的不同观点

洛克与卢梭二人都是契约论的代表者.二者在理论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一是他们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是相同的—社会契约.二是他们在国家权力来源的问题上也是相同的—人民.三是他们都反对“君权神授”.

但卢梭和洛克的思想也存在很多方面的不同,他们在对自然状态的理解上,对权利的让渡等问题上都有所不同.

在对自然状态的理解上,洛克跟霍布斯是一样的,不过他所构建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们生活在这种自然状态中,在相应自然法的范围内,是享有充分的自由的.人们对自己的行动、人身和财产的决定都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做,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同时,在这种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平等独立的,任何人所享有的权利都是相同的,对他人的意志和权威也不是必须要去服从,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但他又认为自然状态并不是放任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存在着人人都应该遵守的自然法.这个自然法就是“理性”.他认为“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1]

但卢梭所理解的自然状态跟洛克是不同的.他所理解的自然状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状态,在那种状态中人和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也没有道德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人们之间只有自爱心和怜悯心,这种本性制约着人类的行为.他指出:“法的观念,尤其是自然法的观念,显然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2]在卢梭看来把自然法跟理性相等同.根本上是由于对人的本性没有得到真正的认识,对“自然人”跟“社会人”的区别也没有分清楚,把那些应该是“社会人”所拥有的相应的观念跟“自然人”所拥有的混为一谈.

此外,二者都认为国家的权力是来自于公民权利的转让,不过对于权利转让的多少二者各不相同.洛克认为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时,人们转让的只是自己所拥有的一部分权利,他们在自然状态时就拥有的自由、生命、财产等权利是不能转让的.而这些权利是完全属于公民自身的,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制约,此外,政治社会的目的就是保护所有成员的权利.因此政府的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并且还要受到人们的监督.

社会契约论论文参考资料:

社会保障学论文

法制和社会杂志社

社会科学家杂志

社会语言学论文

和谐社会论文

社会心理学论文

结论:卢梭、休谟关于社会契约论不同观点的探析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社会契约论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社会契约论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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