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文化论论文范文资料 与解释宪政辛亥革命制度论和文化论之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文化论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18

《解释宪政辛亥革命制度论和文化论之辩》:本文关于文化论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辛亥革命是中国宪政史上的转捩点,它瓦解了传统的帝国,却没能顺利完成新的民族国家建构;它组建了共和政体,却没有带来共和与*.与其说是传统文化阻碍了宪政的生长,不如说是迷信西方模式所造成的苦果.革命派和立宪派的争论,背后实际上隐喻着制度论与文化论的分野;在是否应当学习西方的问题上,它们既相通又冲突.只有将制度论的理性建构与文化论的经验累积有机统一起来,才能达致宪政的坦途.

关键词:宪政;辛亥革命;清末立宪;制度论;文化论

中图分类号:D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2)04-0025-08

一、引 言

中国宪政之路肇始于清末,起伏跌宕,迁延至今.辛亥革命堪称这一历史进程的转捩点.时隔百年,辛亥革命的功过是非早已消散于历史的云烟,但它留给后人的思考却始终萦绕不去.尤其对于宪法学人而言,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这段历史.辛亥革命的命运,也就是近代中国的宪政命运,其中既有耀眼的光环,也有黯淡的结局.至于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亚洲第一共和国,为何在“皇帝倒了”、“辫子剪了”之后,迟迟未能踏上宪政的正途,已经成为宪法学上的一桩公案,并因此形成了经济论、文化论、制度论、历史论和环境论等各家言说.尽管理解宪政的角度绝不止这些,且每种解读终不免有偏颇之处,但从单一向度来看,它们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较强的说服力.

所谓经济论,就是把经济因素看作是决定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这种观点通常被视为唯物史观的经济论.经济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从经济论出发解释宪政,会得出这样的逻辑: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它们的性质和服务对象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的特性及其要求,必然会在宪法中得到反映.宪法同客观的经济利益关系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联系,宪法必须反映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宪法应当确立对公民经济权利的保护原则,并且宪法中所确立的经济权利,应当从保障特定的经济利益角度去考虑.宪法的经济根源是内在的、本源的.①根据美国学者比尔德的观点,宪法条文旨在保护某一阶级的利益,或是保障某一阶层、集团的财产利益免受另一集团的侵犯.结合马克思主义论者的观点,那么这一阶级显然是指统治阶级.

与经济论这种从经济基础入手解释宪政的路向不同,制度论和文化论则把着眼点放置于上层建筑,历史论和环境论最终又会回到文化论的立场上来.制度论者倾向于从制度的角度解释历史,认为社会的演进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制度推进的,因此,宪政建设也应当从构建完善的宪政体制入手.文化论者则认为,一个民族的传统、历史、民族习性、精神特质等文化因素,都在影响着这个民族的历史走向,这个民族随后所能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最终还是取决于该民族特有的历史文化传统.当然,无论是制度论还是文化论,都会受到来自经济论者的批评,认为他们脱离经济基础空谈上层建筑,只能是空中楼阁,但同时也不否定上层建筑的反作用.

笔者无意介入上述哲学上的争论,仅仅尝试从宪政的某种解释路径出发,就辛亥革命及其对后世的影响加以探析.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功能便在于解释,解释可以是单向度的,也可以是多向度的.在这里,我们暂且搁置经济论不提,单就制度论和文化论而言,二者分别指向了上层建筑的不同侧面,其间存在着冲突与暗合,将二者放置在一起考量,必有诸多值得玩味之处.经过推敲之后不难发现,无论文化论和制度论之间的争辩多么针锋相对,但是一个基本的立场却是相同的,即他们都在自觉不自觉地把西方宪政当成范本,进而探求一种能够移植西方范本的路径,而忽略了在西方之外发现宪政的可能.

二、宪政的两种解释路向

如前所言,文化论和制度论都试图从上层建筑的角度解释宪政,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路向.其中,文化论者将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传统以及生存环境看作是历史发展的主导性因素,其又可以分为两个路向:环境和历史.对于环境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他被认为是“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历史时期中存在的人与地理环境的关系”的思想家(《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希罗多德”条).在他的著作中,地理提供了舞台场景和自然背景,只有和它联系在一起,历史事实才具有意义.②启蒙时期的思想家或多或少受到环境论的影响,如博丹、伏尔泰、孟德斯鸠、黑格尔、托克维尔等人,其中尤以孟德斯鸠和黑格尔最为典型.孟德斯鸠认为,由于世界各地的气候不同,导致各民族性格和心态的不同,并进而形成了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③黑格尔在论及中国、印度、希腊、罗马和日耳曼等民族的法律精神时,认为是地理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民族性格,进而导致法律制度的区别,④民族性格还影响到他们对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以及自然法的态度.就其所处的时代而言,环境论有着不可忽视的进步意义.正如张雁深先生所指出的:“在神学把法律和政制当作是上帝的恩赐的时代等即使这种说法有缺点,我们也不能不承认这种探求所具有的重要时代意义,不能不承认它是对神学迷信的有力*,更不能不承认它是人类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摆脱神学的迷信走向科学的一个进步.”⑤

与环境论不同,历史论首先承认了人类社会历史现象的客观性及其因果联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一切历史过程的确定性和必然性的肯定.⑥历史论的观点受到了英美法传统中进化论理性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该理论认为人类的一切智识都出自经验,所谓的真理,都是试验性的、变动不羁的,而且经常处在验证之中.于是,“英国普通法一直是按照从判例到判例逐步成长的传统发展的”.⑦在解释宪政问题时,环境论同历史论并没有根本的区别,二者构成了文化论的主体,它们都认为宪政的发展演变,是由特定民族的特定地理、历史境遇,也就是由特定民族的特定时空条件所决定的,由此产生了关于演进型法治的理论.在具有此种倾向的论者看来,宪政就是一个国家实践宪政精神的政治活动,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与*道德观念在政治生活中的综合反映.所以,西方的历史文化传统造就了西方*宪政制度得以生成并发育成熟的社会基础.王人博教授在尝试从文化的角度解释中国近代宪政命运时,认为作为现代文明法律标志物的宪法,从根本上讲是脱胎于西方文化母体的,“是基于西方的文化传统所内生的一种现象,是西方社会、文化自然演进的结果.等它体现着西方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观念,蕴涵着他们对人与社会、人与国家关系的理解,对诸如自由、*、平等、法治等价值的体认,也包含着人们对宪政本身的感知、了悟、信念和忠诚”.⑧

文化论论文参考资料:

中国文化论文

班组文化建设论文

企业文化杂志社

现代企业文化期刊

企业文化的论文

企业文化期刊

结论:解释宪政辛亥革命制度论和文化论之辩为关于文化论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文化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