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出口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WTO环境保护例外对出口税义务适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出口税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1

《WTO环境保护例外对出口税义务适用》:本论文可用于出口税论文范文参考下载,出口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普遍取消出口税是中国在《加入议定书》中所承担的超WTO义务.中国原材料案和中国稀土案都涉及到WTO环境保护例外对出口税义务的适用问题.原材料案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不适用分析存在诸多问题.在稀土案中,出口税措施与环境保护有密切、真实的联系,与中国的贸易管理也有可辨的、客观的联系,如果全面适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规定的诸解释要素,会导向可适用的结论.而超WTO义务本身是违反WTO的平等价值及作为其体现的非歧视原则和互惠原则的,将出口税义务排除在环境保护例外之外将大大加剧其歧视性.

关键词:原材料案 稀土案 超WTO义务 环境保护例外

中图分类号:DF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4)03-0085-09

中国稀土、钨和钼相关出口限制措施案(以下简称“稀土案”)①目前正处在专家组程序中.这个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与此前的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以下简称“原材料案”)②很相似,这两个案件都涉及《加入议定书》中的超WTO义务——取消出口税义务.在原材料案中,当中国的出口税措施被认定为违反《加入议定书》第11.3段的取消出口税义务时,中国试图诉诸GATT第20条(b)项和(g)项环境保护例外提出抗辩,却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拒绝.可以预见,在稀土案中,如果出口税措施再次被认定为违反入世承诺,中国必将再次诉诸环境保护例外.然而,《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协定》(以下简称《WTO协定》)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加入文件与WTO一揽子协定的关系,WTO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也没有对二者的关系作出任何权威解释,加之GATT第20条前言使用了“本协定”的措辞,使得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对GATT以外义务的适用具有了不确定性.在没有直接文本依据的情况下,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只能通过条约解释来给出答案.

一、中国原材料案中的不可适用分析存在问题

WTO一揽子协定并不禁止成员使用出口税,因此《加入议定书》第11.3段承诺是典型的超WTO义务.第11.3段规定,“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除非本议定书附件6中有明确规定或按照GATT1994第8条的规定适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认为,第11.3段没有提及GATT第20条、GATT或《WTO协定》,与之相应的规定取消出口税义务的《加入工作组报告》第155段和第156段也没有类似援引.相反,《加入议定书》第11.1段和第11.2段、《加入工作组报告》第164段和第165段分别一般性地援引了GATT和《WTO协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因此认为,文本上的差别表明11.3段的缄默是有意为之,各方无意赋予中国就违反出口税义务援引一般例外的权利.③中国主张自己有管理贸易的固有权利,有权使用包括出口税在内的贸易措施来实现环境保护等非贸易利益.然而上诉机构认为,虽然“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最佳使用世界资源”是《WTO协定》序言所阐述的WTO宗旨之一,但其无法为GATT第20条的环境例外是否适用于《加入议定书》第11.3段提供具体指引.④笔者认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前述分析存在问题.

(一)缄默本身不足以得出否定结论

关于缄默的解释,在既往DSB案件中已有涉及.例如,在“美国对来自中国的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案(双反措施案)”中,专家组基于GATT第6.5条只明确规定了“不得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补偿倾销或出口补贴所造成的相同情况”,认为一成员只需要在针对出口补贴进行的反补贴中注意避免与同时进行的反倾销重叠.⑤上诉机构认为这一理解是机械的,不能做这样的反向推理.因为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在使用替代国制度下,正常价值用的是替代国价格,不含补贴,出口价格则是补贴后的价格,因此在扣减之后的倾销幅度就已经包含了国内补贴部分,此时再对国内补贴征收反补贴税就可能构成双重救济,并指出,缄默通常具有含义,但其本身往往并不具有决定意义.⑥

而在“欧共体影响肉类及肉制品措施案”(以下简称“欧共体荷尔蒙案”)中,上诉机构驳回了专家组关于《植物和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第3.1条要求成员的检疫措施符合国际标准以实现协调的结论,并进而指出,不能轻易推论主权国家意图承担更多的义务,推论必须建立在更加明确和无可辩驳的用语上.⑦ 欧共体荷尔蒙案上诉机构的这种限制解释方法⑧显然比原材料案中上诉机构的沉默推定更为合理.其实,不限于WTO法律框架,由于条约是主权实体自愿缔结的,在普遍国际法中也适用疑义从轻解释,以体现对主权权力的尊重.⑨

总的来说,中国作为主权国家总是意图承担较轻的义务,在没有明确的相反规定时,应采取维护国家既有主权的解释方法.从第11.3段的缄默本身推论中国放弃了就出口税义务援引一般例外的权利是不适当的,因为沉默本身并不明确,特别是这里的沉默推定涉及到可以作为一切GATT义务例外的一般例外.⑩一般例外作为WTO为成员所保留的重大政策选择自由,不能因为第11.3段的沉默而将其屏蔽在出口税义务之外.

(二)第11.3段的缄默符合逻辑

《WTO协定》中没有取消出口税的一般义务,因此,要求第11.3段一般性援引《WTO协定》或GATT是不合逻辑的.相反,在原材料案中被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拿来与第11.3段做对比的那些做了一般援引的《入世议定书》和《加入工作组报告》段落,都在《WTO协定》中有相应的义务条款.

《加入议定书》第11.1段和第11.2段分别规定海关规费、费用和国内税费,都是对GATT既有义务的重复和强调,而其本身行文简洁也需要GATT中相应条款的补充引证,因此,这两段包含“符合GATT1994”是理所当然的.

同理,被拿来与《加入工作组报告》第155段和第156段对比的第164段和第165段,是对WTO既有的取消出口数量限制义务的具体化和强调,援引《WTO协定》实属正常.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加入议定书》第1.2条,只有《加入工作组报告》第342段列举的报告段落才能与《加入议定书》一起并入《WTO协定》,而《加入工作组报告》第155、156和164段并不在第342段列举之列,因而其与《加入议定书》第11.3段在法律地位上存在差异,将它们作为第11.3段解释的上下文并不合适.

出口税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WTO环境保护例外对出口税义务适用为关于出口税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出口税怎么算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