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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益法应用论文范文资料 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权益法应用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2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用》:这篇权益法应用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企业形成所有权关系中的投资为股权投资,其中长期股权投资通常被企业持有,因此选择科学合适的股权核算方式对于企业来讲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入手,探索研究了其核算方法,从根本上对于两者的异同进行了分析,最终证明了两者之间存在相互转换的关系.

成本法/收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应用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认

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对于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除了股权的合并形成以外都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确认.

(一)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证券的公允价值.

(二)通过 直接购买,这种情况下的初始投资成本就是实际购买中的支付金额,包括直接费用、税金和其他支出等.

(三)投资者投入的,除约定价格不公允的情况外,其初始投资成本都按照合约约定的价值进行计算.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者债务重组所取得的初始投资资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计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的应用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其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收到利润或 股利后确认收益的方法即为成本法.

按照有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的主要使用在以下几种情况中:1、在企业的合并重组中,投资企业可以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所有权控制.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50%以上或通过协议等对其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2、在非企业合并的情况下,投资企业通常对于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权,在市场价值中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没有报价.共同控制即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20%以上,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合作经营,拥有一票否决权.而当两个企业之间联合经营,投资企业在技术、经营决策等方面对被投资企业有影响时即为重大影响.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及核算程序

1、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通常被企业长期持有,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进行初始投资成本计算时,在追加资本、减少资本投入的同时要注意对于成本的核算调整,对于被投资企业所分派的 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当企业当期利润或 股利超过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配额度的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避免在成本核算上出现纰漏,造成企业损失.在这样的核算方法下,投资企业被动获取其对于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被投资单位的生产自主性.

2、核算程序.应用成本法对于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执行,避免核算错误的发生.第一,对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进行核算时,通常情况下以其初始投资成本作为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第二,被投资企业要按照投资企业对其的投资成本进行 股利或利润的分派,这些 股利或利润所得即为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 股利,若到本年末累积利润大于等于被投资单位至上年末的累积净损益,则可以依据会计制度按公式计算并进行会计处理,反之则应先计算当期投资企业的营收股利利润,将以前所获得的 股利计入为投资收益,对初始成本进行冲减.

(三)成本法的理论依据和改进

1、理论依据.成本法的理论依据是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时的成本入账,不随所有者权益增减而调整,账面价值保持不变,除追加、收回或减少投资外,都以入账成本反映长期股权投资.因此无论企业盈亏,都只在收到 股利和利润时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投资收益,核算方法相对较为简单.在利润分派前投资企业没有分派利润的权利,两个企业相对独立.因此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不控制被投资企业且对其没有重大影响时.

2、成本法的改进.在运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时,可以通过投资成本冲减及转回台帐的方式来改进成本法,在计算时不在重新累计计算以前的净损益和分配股利,直接根据当年分派的利润和上年净损益,结合投资成本冲减及转回台帐中金额计算投资收益和成本变动,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精力,也降低了差错率,达到了简化的效果.

三、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的应用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在进行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权益份额变动情况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按照相关规定,当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具有较大的影响或者享有共同控制权,这种情况下采用权益法(即合营或联营企业投资)是非常明智的.

(二)权益法的核算方法和优点

1、核算方法:当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应当计入被投资企业的当期损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营业外收入”,并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以便于资金核算;反之则不进行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2、优点:应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的理论要求,是可行和有意义的.它不考虑股利是否收到,而是根据被投资其实是否有损益发生来确定投资企业的权益.权益法对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经济实质关系的强调也减少了利用分配调整利润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分析权益法的核算方法会发现,权益法在初始计量时会出现以下问题:若上市公司以市价评估净资产公允价值,享受的差额不应被重复确认为商誉或不符合条件的资产价值,而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如果对被投资方资产逐项评估确认公允价值,差额不一定是转让收益,也可能时负商誉或未入账的负债.在后续计量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和 流入不符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问题.

四、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联系比较

(一)面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其股票获利的处理方法相同.被投资企业按照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股票获利的分配后,投资企业不管应用哪一种方法都只是在除权日注明股数变化,而不是进行详细的账务的处理.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资产减值计提的方式基本相同.当投资企业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现象时,核算确定账面价值后要按规定的计提减值进行准备.投资企业对合营公司、子公司及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情况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投资进行核算的,都要按照规定好的会计准则确定可回收资金,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但是无论是应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减值准备确定后,资金都不能再次转回.

(三)从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深入探究中可以得出两者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在进行核算时到底应用哪一种核算方法是根据投资企业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来决定的,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根据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随时都可能发生转变.

(四)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也存在着两者间的差异性.成本法是以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来进行核算的,权益法以被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来进行计量的.如果将被投资企业和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看作一个整体进行核算分析,其两者定义又有着一定的区别,其核算适用范围也存在一定的差别.

权益法应用论文参考资料:

文献法

婚姻家庭法论文

文献综述法

结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用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权益法应用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成本法权益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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