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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林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国有林区营林和采运生产间关系制度安排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营林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05

《论国有林区营林和采运生产间关系制度安排》: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营林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随着市场机制对国有林区的影响日益加大,国有林区的营林与采运生产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由传统的行政导向安排为主导逐渐转向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联系等新形式的生产模式在国有林区逐渐完善,所以传统的制度安排已经难以符合现阶段国有林区的发展,本文从现有营林与采运生产间关系的制度安排着手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更符合时代需求的制度安排做出判断.

关键词:国有林区;制度安排;营林与采运

随着经济发展对森林资源需求量逐渐增加与可开采森林资源的日渐减少的矛盾日益显现,人们逐渐认识到营林的重要性,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天保工程”的提出,将传统的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林区林业生产经营进行了具体的划分,把生态保护作为同等重要的生产衡量指标列入林区开发过程,营林与采运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显著地变化.

一、现阶段国有林区营林与采运生产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分析

1.以木材生产作为制度安排的核心

现阶段营林和采运工作都以木材作为主要的形式,企业为追求利益,不断延伸木材产品,营林与采运之间的关系主要以服务木材生产作为调节标准,营林生产及多资源开发利用性生产只能处于附属地位,营林生产理论上应与采运生产同等重要,但在现阶段并没有真正的得到体现,例如,2010年黑龙江国有森工企业木材产值中采运产值占总产值的47%以上,林业生产的重要性并没有得到体现.

2.仍以行政主导为依靠

即使现阶段“天保工程”投入应用,但并没有完全改变营林与采运之间传统的行政联系做主导,虽然客观经济联系已经产生,但营林仍然以满足木材采伐生产而产生并运行,这是政府意识的体现,由于政府宏观调控相对于市场竞争机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并不能够真正的促进国有林区的发展,将会促使森工企业生产模式固定化与生产需求多样化之间存在冲突,使生产经营内容内在矛盾逐渐加剧.

二、国有林区营林与采运生产间关系的制度安排的发展思路与策略

随着市场的调节作用在国有林区日益显现,国有林区营林与采运生产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发展趋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未来制度安排的依据和出发点、未来制度安排中营林与采运之间的生产模式等都发生了变化,所以要向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认清现有国有林区营林与采运生产间关系的制度安排的局限性

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现有森工企业制度安排中生产经营内容联系格局过于多元化,使其内部经营存在明显矛盾,所以应积极的推行单一化、专业化经营模式,形成以培育森林资源和直接与森林相关的公益性生产或资源型生产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主体和以从事商品林的采运生产,也可能只是采伐生产为主要工作内容的采运主体,两者独立经营,将行政主导集中应用于营林主体领域,而采运主体主要受市场调节的影响,这样可以使国有投资更加具有专向化,营林力度与效果不再完全受制于采运生产的效益,而且两者相互独立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森工企业内部生产机制做出相应调整,使之更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

2.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实现营林与采运的一体化

营林与采运一体化形式可以是企业自身、企业之间横向、企业之间纵向三种,企业自身形式是指企业自身条件不断发展,可以通过扩大企业内部投资,将原有的营林生产扩大到采运领域,实现企业自身营林与采运一体化;企业之间横向一体化形式,是指营林企业与采运企业之间达成一致,加强交流合作促进横向发展;企业间纵向一体化是指营林企业自身条件不断提高,收购进行采运经营的企业,实现企业之间纵向交流、相互促进,这种形式企业法人得到统一,所以其一体化的效果要相对于横向形式更加明显.

3.利用一切手段建立符合国有林区特征的市场交易制度

目前我国国有森林市场一直没有形成主要受到现行林业生产经营的微观制度、单一固化森林产权和森林资源固定性三个方面的影响,所以要想建立完善的市场交易制度就要在这三个方面获得突破.在生产经营的微观制度方面,要对森林资源市场有准确的认识,在商品林资源市场要积极发挥中、幼林市场的作用,加大对其建立、发育的力度,促进中幼林交易在商品林交易过程中的比重,形成不同阶段的森林资源都可进入市场的市场机制,有效促使成(过)熟林在营林与采运之间实现交易,使商品林生产经营市场逐步建立并完善.在单一固化森林产权方面,要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对林业市场、参与的经营者、甚至相关劳动力市场进行有效的约束,将垄断现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使一些经济条件或技术条件相对不足的企业可以及时、自愿的退出市场,使非林业部门、企业、个人可以正常的参与到林业市场之中,实现林业生产要素的真正流通,林业生产符合市场优胜劣汰的发展需求,促使非国有经济主体进入林业产业,并促进其发展.在森林资源固定性方面,对森林地区之间的流动具有严重的限制性,所以要积极利用交通产业的发展成果,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将固态资源动态化分配.

三、结语

现行的行政联系已经不能够满足未来国有林区营林与采运之间关系发展的需要,所以建立起市场调节引导下新的联系是其必然选择,这个过程复杂而漫长,需要国家和相关群体共同积极努力,使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永清,万志芳.论国有林区营林与采运生产间关系的制度安排[J].林业科学,2012,08(30):102-104.

[2]阚艳莉.国有林区营林与林产品加工利用分制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2.

[3]万志芳.关于国有林区营林业与林产品加工业分制的研究[J].林业经济问题,2011,06(09):95-97.

营林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国有林区营林和采运生产间关系制度安排为适合营林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什么叫营林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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