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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无主义论文范文资料 与赶走那些虚无主义者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虚无主义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4-04

《赶走那些虚无主义者》:此文是一篇虚无主义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卡林顿院长似乎是在嘲弄批判法学的天真,在实用导向的法学院文化中,任何一种主义,包括虚无主义,都注定是无人喝彩的

1984年,美国的《法学教育杂志》举办了一场专题研讨会,围绕着“学界之*:法律教育中的权力和责任”,各路方家各抒己见,最后登场的是杜克大学法学院院长保罗·卡林顿教授.他提交了一篇题为《论法律和河流》的文章,只有7页纸,行文过半,还在四平八稳讨论有关法律教育的老生常谈.若要说有任何匠心独具之处,只能说作者从马克·吐温的名作《在密西西比河上》谈起,用河流领航员的训练来类比法律人的教育.

但到文章的尾巴,卡林顿院长突然将矛头直指他所讲的“法律虚无主义者”.用院长的原话说,虚无主义者,“作为职业法科生的教师,具有严重的*问题”,正因此,“那些认定法律原则不起作用的虚无主义者,在*上有义务离开法学院,或许可以在学界别处谋职”.要命的是,卡林顿并没有掩饰矛头所向,攻击是点名道姓的.这里的“虚无主义者”不是别人,就是势头正如日中天的“批判法学者”.根据执教于哈佛法学院的法律史名家霍维兹回忆,1982年,批判法学在哈佛召开“年会”,与会信众竟多达700多人,虽然“批判派”向来鱼龙混杂,但反建制的不满者竟能在短时间内纠集起如此力量,把会议开到了法律教育的大本营,想必让正统人士大为惊诧.这样看,卡林顿呼吁将批判派们清理出法学院的教员队伍,以他作为杜克法學院院长的身份,很可能并非孤立事件.

更何况,关于什么是法治,卡林顿并不是天真的形式主义者.他在“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法学”之间做了明确的区分:前者,自罗斯福新政以来即笼罩着美国法律人的心智,拒绝承认完全客观、中立或去政治化的法律解释,如卡林顿所言,“谁来做判决,这很重要”;但后者,虽然从谱系上可说是现实主义的子嗣,但却迈出了跨越雷池的一步,之所以是“虚无”的,就是因为在批判派门徒看来,法律完全没有相对于政治的自治和独立,不过是政治的晚礼服,是社会宰制和压迫的工具而已.

一言以蔽之,法律的就是政治的,或如卡林顿所言,“谁来做判决,乃是问题的全部”.卡林顿院长呼吁要清理出法学院门户的,仅仅是激进批判派.若是追溯至批判法学1968年前后在左翼学子中的兴起,建制派的围追堵截也不是第一次了.上世纪70年代初,耶鲁法学院短短数年内否定了多位青年批判派教员的终身教职申请,对尚处在萌芽期的批判法学就是当头棒喝.

更值得琢磨的是,按照卡林顿的表述,对于这些虚无的批判派,无需赶尽杀绝.他区分了作为职业教育提供者的法学院和大学内的人文社科院系.卡林顿只求虚无的批判派可以离开法学院,眼不见为净!至于他们出走之后,是不是可以在其他学术院系内谋得教职,那是他们的事.说得简单些,批判派之所以是法律教育的敌人,是因为他们所主张的法律不确定会摧毁职业法律人的信仰,这些弄潮儿们是一边吃法学院的饭,另一边却砸法律人的锅.所以虚无主义者有义务离开法学院,但仍可凭借学术立于大学或者学界.这其中的区别,虽然微妙,但却折射出法律教育作为一种职业教育所具有的要求.

现代法治能否得以确立和维系,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律人和社会大众的内心信仰.法律信仰是法律教育的灵魂和法科学生的心肝.卡林顿之所以对批判派拍案而起,是因为对于作为实践的法治事业来说,批判后所导致的“虚无”是一种摧毁力量,这无关学术探索上的真伪.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次亮剑解读为法学院内部的党同伐异.而归根到底,院长虽然在战术上呼吁狼来了,在战略上却非常蔑视敌人.“虽然真诚地鼓吹对革命的需要,但虚无主义的教师更容易培养出伪君子,而不是激进派”,字里行间,卡林顿院长似乎是在嘲弄批判法学的天真,在实用导向的法学院文化中,任何一种主义,包括虚无主义,都注定是无人喝彩的.若是从此后批判法学盛极而衰的发展轨迹来看,卡林顿院长也许早就看到了这一切.

说到这位卡林顿院长,还有一点不得不提.他自1978年即担任杜克法学院院长,在这次风波之前,他曾建立杜克法学院和中国法学院的交换项目,这是中美法律教育界最早启动的合作,如他所言,重建中美外交关系的总统尼克松,也是杜克法学院的毕业生.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虚无主义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赶走那些虚无主义者为适合不知如何写虚无主义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积极的虚无主义 尼采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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