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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佣金论文范文资料 与软佣金必将终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佣金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3

《软佣金必将终结》:这篇佣金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无论是在营销还是在研究方面,由于受托标准提高、披露更加详尽、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管制得到加强,软佣金必将终结.

约翰·伯格是先锋集团的创始人,被美国《纽约时报》评选为“20世纪全球10大顶尖基金经理人”.

伯格所创立的先锋基金为业内第一支指数型共同基金.他认为,相对于传统的积极管理型共同基金,指数基金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他支持以“简单”、“常识”为主要特点的投资方法,认为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应该是基于如下的八大基本原则:选择低成本基金、认真考虑投资建议的附加成本、不要过高评价基金的既往业绩、用过去表现来衡量基金表现的一贯性和风险、当心明星基金经理、当心资产规模、不要拥有太多基金、买入基金组合并持有.

伯格经常在媒体上接受采访或者撰文表达自己的观点,以下就是他2009年接受《FAJ》杂志采访的主要内容.

软佣金已成行业痼疾

“软佣金”是指投资管理人使用客户经纪佣金购买研究服务、帮管理人做出投资决定的作法.与负摊销、“附带权益”一样,软佣金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客户有害.

过去几十年中,共同基金的持有人向经纪公司和投行支付的佣金高达数十亿美元,远远超过交易执行成本.在法律上,基金持有人资产的这项支出是合理的,因为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1975年5月1日废除固定佣金率规定后不久,便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上加入了一个奇特的条款,这一条款使得上述做法具有法律依据.

在这之前,软佣金的使用相当普遍.毕竟,佣金率是固定的,而且高得令人咋舌,成交量再大也不享有折扣.经纪公司之间很少打佣金价格战,共同基金管理人也没有动力钻空子降低系统内根深蒂固的高佣金率.

因此,执行交易的经纪商向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其他服务的经纪商支付“让渡佣金”的做法非常普遍.

事实上,这种安排间接地鼓励了以下做法:用更高的佣金来补贴经纪公司代销共同基金份额,从而产生*流入、提高基金所管理的资产数量,从而使基金管理公司的费用收入和利润增加.而且,额外的佣金支出在很大程度上是私下进行的,基金持有人无从得知.

尽管如此,1975年以后,环境竞争激烈,基金管理人开始关注大量交易所支付的经纪佣金.具体地讲,基金管理人担心,如果他们协商佣金率,可能导致人们指责其支付更高的佣金来换取经纪公司的投资研究服务,从而违背了对所管理基金的受托义务.

国会迅速做出反应,制定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8(e)节,为那些支付高价获得研究和其他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避风港”.虽然佣金由共同基金自身支付,但是他们受基金管理人的控制和指挥,基金管理人是法律上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这些公司最初由发起人和其他执行官拥有并负责运营.后来,大多数公司成了公众公司;再后来,大型金融企业集团成了该行业的典型模式.基金管理公司支付软佣金获取一系列服务的做法降低了研究、管理和营销的“硬成本”,否则基金管理公司将不得不自己支付这些成本.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8(e)节为基金管理公司所提供的保护很明显不够.1986年,证券交易委员会扩大了对第28(e)节的解释范围,允许更广泛地使用软佣金(实际上是指额外经纪佣金),包括那些含有研究和管理成本(如电脑硬件、通讯设备和出版物)的“混合使用”产品和服务,这些成本本该由基金管理公司自行支付.对第28(e)节解释灵活性的增加进一步模糊了软佣金和硬美元的界限.

使用软佣金获得经纪商支持不可避免地成为基金营销的一个利器.从2003年开始,证券交易委员会终于对五家著名的大型基金管理公司和经纪公司采取正式行动.最终,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和经纪公司同意支付1.92亿美元罚金来和解这一指控,但当时这一解决方案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2005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纳斯达克)指控美国最大、最受尊重的一家共同基金公司,使支付软佣金的腐败本质昭然若揭.据纳斯达克称,书面记录表明,基金分销商及其主要零售商制定了“业务计划书”,保证根据零售商基金份额的销量以“收入分成”的形式对其提供“财务支持”.所涉及的金额高于基金零售商根据所付出劳动应当收到的实际销量负担和12b-1费用(由基金资产支付的递延佣金).

20世纪90年代早期,分销商向上一年销量排名前75的零售商支付的金额等于年度销量的0.10%-0.15%.此外,分销商从其营销费用池中额外支付0.05%,這部分费用间接由基金自身支付.纳斯达克指控支付上述款项违反了1981年的规则,该规则禁止成员“承诺或者安排按照基金份额销量支付一定金额或者一定百分比的经纪佣金”.

纳斯达克执法处计算得出,仅2001-2003年,基金(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和分销商的建议)支付的额外佣金总额超过9800万美元.

但纳斯达克听审委员会将罚金降至500万美元,理由是分销商向经纪商付款“与基金行业多年来的做法是一致的”.但是,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的老板大卫·斯文森认为,长期以来“收费服务模式”的收入分成做法对投资者构成额外损失.

分销商的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2001-2007年间收到了大约150亿美元的管理费,与之相比,对分销商500万美元的罚金不过是九牛一毛.

为研究支付的代价过高

软佣金的另一用途是用来支持投资研究服务,这一服务很难定价,这种用途的软佣金金额也同样不菲,不过可能远小于支持经纪商的金额.不管是独立研究还是投行和经纪公司的研究,华尔街的卖方研究都被证明经济价值不大,但这一事实似乎没什么影响.当共同基金管理人用佣金而非自己公司的收入来购买研究时,基金管理公司对“成本—收益”综合分析的关注度便大打折扣.

更有趣的问题是,作为研究的主要使用者,为什么买方基金管理人、市场策略师和机构投资者群体中的证券分析师会对华尔街的研究高度信任.研究提供方和使用方之间存在普遍共识:如果华尔街的研究不用软佣金购买,而只能用“自己的真金白银”购买,那么花费在研究上面的费用将会直线下滑.因此,华尔街将继续努力维持软佣金安排的合法性.

佣金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软佣金必将终结为大学硕士与本科佣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佣金最低收费标准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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