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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带责任论文范文资料 与关于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连带责任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23

《关于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本论文主要论述了连带责任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文章列出了合同法中关于连带责任规定的条款,并且对其立法目的和功能进行了探讨,发表了笔者自己关于合同法法定连带责任的一些认知.

关键词:合同法;法定连带责任;立法目的;功能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责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一般来源于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都有分布.但实际上,法学界对连带责任的相关研究进行得很少,所以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了当事人约定的连带责任,而法定连带责任经常被忽略.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研究法定连带责任领域相当有必要,本文仅针对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展开探讨.

1.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条款

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虽未对多数人之债作出一般性规定,但是依然在其中的五项法条(第90、267、272、313、409条)中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

1.1合同法第90条

合同法第90条是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或者分立的规定,其中对连带责任的承担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从该条款中可以看出企业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后的法人依然应履行合并之前相应的合同义务,并不存在合并后的附加连带责任.而在企业法人分立中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法却明确规定了分立后的各法人应承担合同连带责任.合同法此条规定不仅保护了合同债权人的利益,也为在债权纠纷中界定企业分立后各分立法人的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可以说是很好地维护了各分立法人的利益.

1.2合同法第267条和第409条

合同法第267条是规定共同承揽人责任问题的条款,其具体内容为:“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中所说的共同承揽是指两个和以上的承揽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承揽合同的签订可以是共同承揽人选出的其中之一出面与定作人签订合同,也可以是共同承揽人一起出面与定作人签订合同,主要根据承揽人之间的约定.该条款中规定的连带责任的承担可以理解为如果承揽人之间没有关于连带责任问题的约定,则各承揽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若承揽人之间有约定可以由承揽人之一或部分以及全部承揽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合同法第409条和第267条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是关于共同委托责任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条款和第267条都属于共同合同关系,另外条款中虽未明确说明当事人是否有约定的情况,但实际中如果当事人有约定仍应按照约定进行责任的承担.其中所说的共同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两个及以上受托人办事并不是指两个及以上委托人委托一个受托人办事.以上两条条款都规定了共同合同时有关责任的承担,保障了定作人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1.3合同法第272条第二款和合同法第313条

合同法第272条是关于建筑工程发包、承包与分包之间的责任关系.其中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在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将自己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方完成,总承包人或者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和第三方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分包是在得到发包人同意之后才可进行,并且不同于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将自己的工作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包,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合同法第313条是对相继运输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以上两条条款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有一个相似点:都有第三方的介入使得连带责任产生.不同点在于前者第三方的加入需要发包方的允许,而后者第三方的加入无需托运人允许.

2.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的立法目的及其功能

连带责任就其字面意思上来看,其核心在于责任,可以看出其立法旨在明确当事人责任的界定,保障合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假如合同法中并未有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那么当两个以上的人签订合同时,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了相关纠纷,责任的划分就没有法律依据,人人都可以推脱责任,无法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功能主要有:

(1)保护债权人,具体体现在如企业分立时,规定连带责任可以选择最有承担能力的分立法人清偿债务,防止部分分立法人无力承担债务,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从而将债权人的损失降到最小.

(2)共享利益,分担风险.合同法连带责任的规定将一个债务人所享有的利益进行平均化,缩小化,把合同规定利益分给其他相关债务人共享,表面上是使某个债务人的利益变小了.但同时连带责任的规定却将债务人的大风险进行缩小化,分摊到其他相关债务人身上,使得合同纠纷时债务人有能力承担相应责任.

(3)规范合同成立行为.连带责任在合同法中的规定其实让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成立之前会多加考虑合同签订流程、相关合同人员是否规范、恰当,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减少了合同纠纷.

结语

合同法中的连带责任规定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得更加顺利,其益处彰显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法立法目的.但其中仍存在大量的可以质疑和不完善的地方,值得法学界学者和有关部门重视.

参考文献:

[1]刘云.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4(03):P9-22,P34-35.

[2]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07)

[3]阳雪雅.连带责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连带责任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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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关于合同法中法定连带责任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连带责任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连带责任有哪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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