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学官论文范文资料 与基于产学官合作的日本实践型高职教育模式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学官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05

《基于产学官合作的日本实践型高职教育模式》: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学官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文章基于“产学官合作”对日本实践型高等职业教育推进路径的分析,提出应借鉴日本经验,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环境整备等方面加强宏观调控,发挥政府服务职能;挖掘企业职业教育及科技创新等多方面主体作用,推进深度产教融合;高职院校在专业结构和课程内容、教学安排、科研建设、开放教育资源等方面回归高职教育本质,提高社会服务能力;通过探索多元合作模式,促进建立广域合作集群,以“产学官合作”促进我国实践型职业教育发展.

[关键词]日本 产学官合作 实践型 高职教育

[作者简介]李博(1982- ),女,辽宁鞍山人,南通职业大学,讲师,博士.(江苏 南通 226007)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AJA140003)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7)13-0104-05

20世纪中期以来,日本传统的企业模式和学校职业教育两轨并行的职业教育体系已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2006年,日本政府在新《教育基本法》修订中,将“产学官合作”定位于仅次于“学生教育”的第二大使命,日本各界对如何创新合作模式,促进职业教育主体与其他相关主体间紧密合作,进行了广泛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而加强校企合作也是当前我国高职教育模式改革创新的关键所在,是培养实践型技能人才、提高社科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学习和借鉴日本先进经验,以“产学官合作”推动我国实践型高职教育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一、日本“产学官合作”的主要模式

日本“产官学合作”是指通过大学等教育研究机构和产业界的合作,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提供制度及预算财政支持,达到研究开发新技术及创出新产业的目的.其合作模式主要有:

1.研究合作.包括共同研究(企业等研究人员与大学教师关于共同课题的研究)、委托研究(接受企业委托的研究)、捐助金研究(利用企业或个人捐助金进行的研究活动)、共同研究中心等.其中,从研究量上看,共同研究(含共同研究中心)和委托研究的占比分别为31.42%、32.88%,大体相当.但是,从获得的研究经费情况来看,2015年委托研究占比达到65.55%,比2005年的20.34%提高了45.21%.可见,委托研究已成为主要形式,企业研究活动已从自主研究不断向高等院校转移.

2.教育合作.包括企业实习、教育课程共同开发、教员互派交流等,其中企业实习是最中心的内容.2014年,日本文部省修订了《推进大学等企业实习的基本想法》,指明今后将通过充实强化实习项目内容,积极推进实习项目的学分化、中长期化、带薪化和国际化,以适应产业结构高级化,培养具有高度实践力的产业专门职业人才.同时,2015年在以“实践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机构制度化”为议题的文部省审议会上,决定将职业教育学校与产业界及地域相关机构共同合作开发教育课程作为高校办学义务之一,并在《大学设置标准》等法规中做出明确规定.

3.社会服务合作.以TLO(技术转化机构)等平台为载体,发掘(承接)来自大学、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申请专利后将实施权转让给企业,然后将转让费的一部分作为收益返还给大学、研究机构(发明者),以促进院校科研成果顺利转化.另外,基于日本高校国立法人制度,允许学校教员从事技术指导等顾问咨询活动,为企业提供流动性人才保障,并根据相关立法,免费提供大学场地及其他资源支持风险企业自主创业,同时允许高校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获得收益回報.

二、日本“产学官合作”的推进路径

日本“产学官合作”模式中(见右上图),政府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各司其职,各取所需,互助合作,体现出不同的主体间关系,形成了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辅助的合作模式.

1.政府相关部门.日本“产学官合作”具有较强的主导色彩,在宏观调控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等方面,通过政策支持、资源提供等途径,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助推职业教育和产业界合作发展.

其一,组织机构建设.日本于1997年成立以文部省、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为主体,劳动雇佣部门、产业界共同参与的 “产学官合作”推进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决策体系.在日本,职业教育宏观管理虽然实行的是和地方分级管理,但地方管理权限不断提高.地方高职院校有权依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制定合作模式和施行办法等,政府则成为有力的政策支持者及资源提供者.另外,日本政府还致力于*机构建设,如TLO(Technology Licensing Organization,技术许可组织)、共同研究机构、“产学官合作”服务协调等机构,加速了科技成果的顺利孵化.

其二,制度环境改善.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围绕“产学官合作”,日本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保障体系.首先,通过立法确立“产学官合作”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以及合作主体的责权利.1961年《学校教育法》将“产学合作”首次制度化;2000年《产业技术强化法》明确指出国家、地方政府、大学与企业经营者的职责;2003年《知识产权基本法》规定大学应主动积极地履行培养人才、研究及其成果普及;2006年《教育基本法》改订时将社会贡献(“产学官合作”等)作为大学主要功能明文化.其次,在科研合作方面,颁布《大学等技术转化促进法》(“TLO法”),规定了建设技术转化机构的有关细则,并通过改订《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专利法等部分改订法》《国立法学法人法》等一系列法规,对“TLO法”做出了补充规定;在产学合作模式上,1982年出台职业能力训练及鉴定相关实施法规《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2006年建立“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开展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并将其写入《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2014年修订《推进大学等企业实习的基本想法》,促进大学等机构企业实习的充实和强化;此外,还进行了相关的制度制定,如1999年的职业教育资格证制度、2000年的大学教员许可制度、“产学官合作”功勋者表彰制度等.

学官论文参考资料:

秘书学毕业论文

实用护理学杂志

护理学论文题目

生物信息学论文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新课程导学期刊

结论:基于产学官合作的日本实践型高职教育模式为适合学官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学官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