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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书论文范文资料 与李岩之疑公案对志书收录人物有益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志书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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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北京师范大学学者顾诚在《历史研究》上发表《李岩质疑》论文,核心观点直指明末义军将领、河南杞县人李岩(信)并无其人,更无有其父“兵部尚书李精白”.还用大量文字考证了记载明末史事的《甲申纪事》、《甲申传信录》、《流寇志》、《明季遗闻》等多部笔记、史著,得出各书所记之李岩“李公子”均系李自成的“此李冠彼李戴”,李岩即李自成本人.还考出李自成本出宦家,早有“公子”之谓云云.

论文刊出,如巨石投水,立时便在史学界激起很大反响.如此说成立,便可颠覆三百多年来人们心目中明义军最贤明将领的形象,纠正明季以降各书谬误,还原历史本来面目,干系可谓重大.随即,史学界有人挺身反驳:张国光先生率先写出《对〈李岩质疑〉的质疑》,对顾说各观点提出反驳.但张文显系仓促而就,论据不丰,驳辨学理不甚透彻,未能使顾心服.于是,顾再著文申论,添举旁证以坚已说.据云,多位明史专家欲著文和顾论争,但不知何故一直未见有分量论著刊出.此事后来还引发有的外国学者要以李岩有无作为专门研究课题.“李岩之疑”遂成为一桩“公案”.

其实疑问缘起于三百年前,发出者正是《杞县志》的编者.县志作者在志书中载有辨疑文章,坚称杞县并无李岩其人,更无有官至尚书的李精白.清初学者郑濂更是认为李岩本就为“乌有先生”.郑自称家距杞县百里,和杞县人“知交甚伙”,从未听说过该县有“从贼”痒生李岩之名,不然断不会无所闻,并由此推断出绝无李岩其人的结论.郑于清初有文名,其说也和当时《杞县志》作者相呼应.

从志书编修实践和学理上分析,“杞县无有”“原本乌有”和“李岩即李自成”说均存有本体疑问或其它可能.首先,杞县志书不载李岩和辨疑可有多种原因:如为县人讳隐、籍贯未厘清、传主在境内生活时日少、失载、经历有纠葛、政治因素介入等.其二,邻县人郑濂和杞县人知交再多,在信息传播极不发达的古代社会,其不深谙邻县事当属正常,所说也不具有权威性.其三,在混乱环境下,各书著有错漏谬误及嫁接撞车等现象实所难免.并且,“李即彼李”说最不能解释的是:多家书著怎么可能同时记错同一个人物?

几十年后,最终解开这一谜团的是李氏宗谱的出现和杞县志人对粮商李精白的考证,才使得李岩之疑真相大白(或说无限接近于事实).

原来,李岩是实有其人的.从宗谱上看,李岩确实不是杞县出生,而是河南怀庆府河内县唐村人(今博爱县界沟乡),因故避居开封杞城姨母家,后嗣堂叔父李春玉(字精白,在杞经营粮油行)为继子,确曾寓居杞域,故世人传为杞县人非无由,后杞县志人称无有也有因.说到底,人物经历的复杂性是导致李岩被疑和成疑的根本原因.对修志者而言,这是一个志人占有材料和如何确定(属籍)记述原则的问题.

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并不很容易处理好的问题.实践中,遴选人物入志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操作起来并非轻而易举.兹举一个现实的例子:

活跃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著名作家浩然一直自称(包括在《人民日报》上曾撰文亦称)是宝坻人,但浩然算是宝坻人、应写入宝坻志书吗?虽有当事人亲口言之凿凿,但这竟是个问题.编修建国后第一部《宝坻县志》时,编者是明知这一情况的前提下,没有将之列为宝坻人.是疏失吗?不是;是出于政治原因吗(时浩然已有争议)?也不是.真正的原因是籍贯难以把握,实情为:浩然是在宝坻孕育的,但却是在唐山出生的——户口一直未在宝坻属籍,也基本没在境内生活过.因之,似更应定其为祖籍宝坻.在“抢名人”之风盛行的今天,当然会拉为本地人物,但当时编者却觉得定位为宝坻人有些牵强.当然,还有一个考虑:这时的浩然已不是“ ”时大红大紫的浩然,入志不一定为地区增添荣光,在政治环境仍敏感的时期不入志可避开某种嫌隙,志人于此会有避害心理.

此例和李岩有相类之处,综合起来,至少可以启发志人在人物入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掌握好人物入志原则.人物入志的最重要标准,应是看传主在世时的主要功业和社会影响力,不能一味隐恶扬善,或受某些惯性思维影响,主观为其进行政治定性.李岩在明清统治者看来是“贼寇”,而在后世很长时间里却被认为是义军将领、农民领袖;那时当地人也许会以境内出了“巨贼”为耻,而今天却很可能引以为荣.可见,评判标准是因时因势而异的.从入志的角度上,只要其人在历史上曾有过一定影响,不能迎合时议主观上定性善恶而予以扬抑,均应将之收入志中.对此,志人要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坚定的职业操守,同时要透彻地理解志书的存史和“国史补”功能.

二要收集人物材料细致齐全.应该说,李岩疑问的出现首先是杞县志人掌握材料不充分,如果早时能厘清李岩的出身来历,那么只要辨明此君虽在杞县生活过,但并非“纯正”的杞县人就可以脱开杞县的“干系”了,所记便足资补正史乘.由此可见出材料收集之于志人是何等的重要.比之古代志人收集材料的途经不广,现代人要方便迅捷得多,因此,要求当代志人将收集工作做细做全,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和媒体的作用,在人物材料收集上做好“拉网”式搜集工作,并对所得材料善加考辨核证,在把握好入志标准的前提下,使录入的人物各得其宜.

三要把握好属籍和客寓标准.从现今得知的李岩经历看,《杞县志》至少应将之归为流寓(客籍)类,倘承籍其落户杞县的叔父则可视为主籍.而许多人可能并不清楚李岩是河内出生这一事实,原籍志中不收情有可原.因之,杞县收录李岩当属应份(前提当然是掌握材料),否则必导致失载或使后世生疑.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曾力主人物主籍入志,于今看来绝不可取,李岩(包括浩然)于志书失载的结果恰为此说作了反注.也说明在地球村时代的当代志书中,客籍人物不仅要写,而且是不能和主籍作左右袒的.对生活和工作时间长的客籍人物(如落户宝坻的知青代表侯隽),完全应视同本籍.

也由此,宝坻在续志时将类似浩然的马季、赵丽蓉和客籍的侯隽等人都收入了志中,并给予了详细记述.从修志实践和社会效果上看,这样做还是比较得宜和令人满意的.

(作者单位:宝坻区地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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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李岩之疑公案对志书收录人物有益为关于志书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地方志大全在线阅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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