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全球化语境论文范文资料 与全球化语境和行政法国际化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全球化语境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03

《全球化语境和行政法国际化》: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全球化语境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在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传统上属于国内公法的行政法也呈现向域外扩张的趋势,行政法国际化已经不再仅仅流于纯粹理论上的探讨,而是在实践中已经有某些迹象可循.行政法国际化分为两种实现方式,其最终结果就是作为相对独立意义上的国际行政法体系的产生.因为私人主体一方的参与,新兴的国际行政法体系是对传统国际、国内二元对立结构的颠覆.中国应该积极参与到行政法国际化的进程中去,避免在其中话语权的旁落.新兴的国际行政法必然会催生我国的国际行政法学科产生,至少首先会在行政法学领域产生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我国学界应当对此引起重视.

关键词:全球化;行政法国际化;国际行政法;中国应对

中图分类号:DF9/DF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i.issn.1001—2397.2011.05.14

一、行政法国际化——全球化语境中行政法的理念突破

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这个学术判断已成学界共识.从历史维度考察,行政法诞生于法国,经过著名行政法学家奥拓·迈耶等学者的努力,行政法在德国得到了生成、发展;其后,基于对法国、德国等行政法律体系的研究与借鉴,行政法在世界上得到了传播、发展.在这样漫长的历史流变之中,以“控权之法”著称的行政法越来越成为法学研究的显学,并在实践中成为规制与治理社会的最重要的法律规则之一.但是,从世界上各国行政法的发展脉络来看,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法限于国家范畴之内,即行政法是关于国内行政的公法.学界对行政法的判断,往往立足于行政法为国内法,实践中则基于行政法是作为管制与治理国内意义上的公共行政活动来理解的.因此,行政法的国际化或者和国内行政法具有相似精神和内核的任何有关“国际行政法”的提法,因无法融合于传统,历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德国行政法立法者之一的奥托·迈耶(O.Mayer)就认为:“国内公权力在自己的统治范围内是国王,可以排除其他一切权利;外国权力在另一国范围内只能在极特别情况下适用;如果国际义务存在的话,也必须通过国内法的过滤,将其转化成国内法.”我国台湾学者陈新民也认为:“行政法是基于国家主权而制定的,主要是为规范国家行政机关有效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即使存在某些涉外因素,效力也只及于本国领域,其在性质上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国际行政法之成立及承认,除非宪法规定国家主权可让渡到一个国际组织之上,否则,所谓国际行政法的概念,仍是不实际及未成熟的.”

全球化的发展给这一传统观点带来了挑战.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种客观现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发生一场深刻革命,行政法亦不例外.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国际经济迅猛发展,一体化进程加快,随之而来的是国际经济与社会管理制度呈现了爆发式发展.可以说,这些制度基本都是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经济、社会、环境、信息和其它相互依存的形式发展的结果,更是对纯粹通过单个国家或是单纯的国家间机制来解决人类公共问题存在的不足的回应.这些管理制度包含了各种各样的领域,如贸易、银行业和金融规制;环境、健康和安全;交通和通信等.分散的国家管理体制的失败导致了这些制度的产生,包括那些国内实施的具有行政管理特征、作出行政监管决定和创制行政监管法律的领域.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经济全球化的直接驱动之下,公共管理已经趋向全球化.所谓全球治理,即公共管理全球化的最高形式.

另外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是:一方面,全球化规则大量出现,这些规则出现在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中,但却应用于国家(也应用于私人活动),这些国际规则渗透进入了国内法律体系,因此对国内行政法体系产生了影响;另一方面,很多国际组织或机构开始直接面对私人主体行使权力,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联合国安理会及其委员会,“它们通过次级立法,针对特定国家作出有拘束力的决定(主要是以制裁的形式),甚至通过定向制裁和列出被认为对威胁国际和平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名单而直接对个人采取行动.”与之类似,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HCR)已经担负大量规制和其它行政职能,如在许多国家确定难民地位和管理难民营.在一国的国内法中,公权力机关面对私人主体,我们一般可以理解为行政法律关系,而对公权力机关的问责和监督一般都有比较完善的行政救济法予以明确,比如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尤其是行政诉讼(或者称为司法审查),是由法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终局裁决行政行为的效力及其合法性,这样,主要是私人主体的行政相对人在面对异常强大的公权力机关时,也能借助司法来维护自己的人权和其它合法权益.但是到国际层面上,如何对权力行使者进行问责以保障私人权益,已经成为一个制度层面的难题,国际机构的权力行使无法沿着国内行政法的进路得到有效监督.正如有国外学者所认为的,行政法国际化正表明:国内法层次的行政法已经不能完整地阐明这些创造出各类国际行政和行政法的新的全球或国际监管制度.

在本文语境中,行政法国际化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狭义的行政法国际化(即行政法国际化趋势的动态进程)和作为独立法律体系意义上的国际行政法的产生.在这两个层次的研究上,至目前为止,国内外已经有一定范围的涉及,但是总体上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行政法国际化以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一直以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均不多见,直到中国加入WTO之后,情况始有所改观.在中国加入WTO之后,理论界对WTO的关注最初集中于经济学领域和国际法学领域,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WTO规则为成员方政府设定义务,敦促其行政管理遵循一定的规则,并进而影响到行政法的一般原理、一般原则乃至具体制度,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这从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学者喜欢直接下结论性的判断——WTO规则与其说是国际经济法,毋宁说是“国际行政法”.在中国加入WTO并在学界对WTO的研究进入纵深之后,研究WTO规则与中国行政法关系的问题日渐成为一个学派,在一定时间内甚至成为学术界的显学,并产生了大量的成果,其数量可谓汗牛充栋.这种研究事实上也是行政法国际化的一种研究范式,是在WTO规则这种特定背景、专门领域下探讨行政法国际化问题,更加准确的说法即为“行政法的WTO化”,而本文则是尝试在更加宽泛的视野和角度对行政法国际化这个命题进行综合阐释.纵观学术史我们可以发现,国际行政法的概念并非近期才提出,而是已经有150多年的时间,在这150年间,有大量的学者直接或者间接涉及此命题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七种观点:(1)国际组织在处理劳动争议和其他内部事项中形成的规则、程序和机制,这可以看作是对国际行政法最为狭义的理解;(2)国际行政法是国际组织法的一部分;(3)国际组织法是国际行政法的一部分;(5)国际行政法是一种冲突规

全球化语境论文参考资料:

经济全球化英语论文

经济全球化论文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论文

结论:全球化语境和行政法国际化为适合全球化语境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全球化语境的背景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