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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寿险公司论文范文资料 与银行系寿险公司的业务转型与效果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寿险公司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1-22

《银行系寿险公司的业务转型与效果》:这是一篇与寿险公司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银行保险(又称“保险银行”)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从销售协议到形成金融集团的各个层次的合作.经过20余年的发展,中国内地的银行保险已经进入到相互资本渗透及进一步形成金融集团的高级阶段.截至2017年末,中国有72家寿险公司营业,根据主要股东的行业背景划分,银行系寿险公司是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类,其市场规模见图1.

本文分析银行系寿险公司的业务转型及效果,有如下价值: (1)考察对象本身的特殊性.银行系寿险公司的治理和管理较为规范,平均经营时间较短,各方面经营特点均有明显的股东烙印,使得其发展历程和转型方向有特殊性.(2)业务转型的相对性.在时间上,将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前后(本文中分别指2008~2012年和2013~2017年)进行对比;在主体上,将银行系寿险公司与其他中资寿险公司和其他外资寿险公司进行对比.(3)业务转型及其效果评价的综合性.考察一家企业的业务转型及效果需要综合评价,所以本文从5个维度设计了9个指标考察业务转型状况,本文从4个维度设计了8个指标考察业务转型效果.为此,本文从保险公司年报、行业年鉴和行业管理机构收集了近十年中国所有寿险公司的相关数据.(4)对策建议力求有前瞻性.针对每个业务维度的分析结果,本文在综合发达国际经验和预判中国监管政策走势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中国内地银行保险的发展阶段

本文将中国内地银行保险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到20世纪末,银行保险是银行业务的直接延伸.为了给贷款增信,大型商业银行*承保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险种,以便在借款企业发生灾害事故后仍能够收回贷款.

1999~2010年,银行与保险在销售和股权合作上均快速发展.2000年左右,受到发达国家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影响,中国内地的银行保险从销售*开始快速发展起来,银邮*渠道贡献的寿险保费占比在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了27.35%和66.55%.2002年,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和平安集团做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在此前后,中信集团与英国保诚保险合资的信诚人寿于2000年成立,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人寿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于2002年成立.此后,汇丰人寿于2009年、中邮人寿于2009年相继成立.2007年《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提出,2009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控股保险公司的条件和基本要求.此后,多家商业银行控股保险公司,包括交银康联人寿(前身成立于2000年,2010年由交通银行入股并更名)、中荷人寿(前身成立于2002年,2010年由北京银行入股并更名).

2011~2017年,销售合作受挫而股权合作继续加强.2010年11月,银监会发布《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加之其单独或与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几个文件,严格规范和约束了银行保险销售合作,被业界称为“银保新规”.此后几年,银邮*渠道贡献的寿险保费占比逐步下调到50%以下.在银行入股保险公司方面,在此期间,建信人寿(前身成立于1999年,2011年由中国建设银行入股并更名)、工银安盛人寿(前身成立于1999年,2011年由中国工商银行于入股并更名)、农银人寿(前身成立于2005年,2012年由中国农业银行入股并更名)、招商信诺人寿(前身成立于2003年,2013年由招商银行入股并更名)和中银三星人寿(前身成立于2005年,2015年由中国银行入股并更名)相继成立.

2018年之后,银行保险深度融合阶段.2018年3月,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整合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职责, 并与央行进行了职责调整.今后,银行和保险公司将在产品和市场行为、公司治理、资本和偿付能力、资金运用等方面面临更为一致的监管要求,特別是在资本和偿付能力方面的监管预计将率先趋同.

银行系寿险公司的业务转型状况

销售渠道.(1)进入新常态后,银行系寿险公司在销售渠道上不同于其他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的特点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在,银行系寿险公司更多地采用了银行邮政*(占比从69.4%提高到84.3%),而更少采用了公司直销(占比从2.1%提高到2.7%)和个人*(占比从27.3%降低到8.4%).这反映出:其充分利用了银行股东带来的渠道资源,缓解了其在个人*人队伍建设上的劣势.(2)进入新常态后,在销售费用率上,银行系寿险公司进一步降低(从6.8%到5.3%),其他中资寿险公司的几乎没有变化(8.3%),其他外资寿险公司略有上升(从10.1%到10.6%).这说明:“银保新规”和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加强了银行系寿险公司在交易成本上的优势,而对其他外资寿险公司尤其不利.

产品类型(见表1).(1)产品的承保责任方面.进入新常态后,银行系寿险公司的新型寿险占比大幅提高,而意健险占比大幅下降,这说明:产品结构更向理财投资型转变.整体上看,银行系寿险公司与其他中资或外资寿险公司的产品结构类似.(2)产品的投保人类型方面.进入新常态后,银行系寿险公司的投保人结构几乎没有变化,银行系寿险公司和其他中资寿险公司的个人业务占比低于其他外资寿险公司,这说明:银行系寿险公司向公众销售产品的能力较强,而银行股东并不能直接带来多少业务(更多表现为团体业务).(3)产品的期限结构方面.进入新常态后,其他中资和其他外资寿险公司的新签保单保费占比分别下降了12.4个和7.3个百分点.然而,银行系寿险公司的新签保单保费的占比在进入新常态后上升了5.6个百分点,银行系寿险公司新签保单的保费占比显著高于其他中资和其他外资寿险公司.这说明:面对利率市场化和保险费率市场化带来的竞争压力,银行系寿险公司更加倚重短期险业务和趸交型保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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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银行系寿险公司的业务转型与效果为关于寿险公司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寿险公司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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