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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职人员论文范文资料 与参和公职人员洗钱活动利益关系人身份识别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公职人员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08

《参和公职人员洗钱活动利益关系人身份识别》:本论文为您写公职人员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不法公职人员时常利用利益关系人来洗白其违法所得.本文在对参和公职人员洗钱活动的利益关系人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行为科学的角度提出利益关系人身份识别流程,并对利益关系人身份识别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模糊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识别策略.通过利益关系人识别出幕后操纵洗钱的利益主体,之后提出通过比较利益关系人和利益主体的身份重合度判断利益关系人的洗钱风险,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身份重合度模型图对利益关系人的洗钱风险进行具体研究,并利用洗钱案例进行了应用分析.

关键词:公职人员;客户身份识别;利益关系人;洗钱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03-0024-07

一、引言

近年来“白手套”现象越来越流行,已经成为一种更加隐蔽的洗钱方式.但对于“白手套”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普遍认为“白手套”是用于协助别人清洗“黑钱”的人.

为掩人耳目、避免关注,贪腐官员在获得不法资金后并不会亲自出面、直接经手,而是通过其配偶、子女、亲朋故旧、下级等利益关系人在台前打理相关事宜.一般来说贪腐官员的背后总能发现一些关系密切的人.如杭州市原副市长许某通过其妻、其子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洗钱数千万;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某通过其司机张某以及外甥石某漂洗大量赃款.政治公众人物以及国企高管通过利益关系人的方式进行洗钱,而当前反洗钱制度对于公职人员利益关系人的识别又处于相对真空状态,因此有必要对参和公职人员洗钱的利益关系人的身份识别及洗钱风险问题进行研究.

二、文献综述

对于公职人员腐败洗钱问题,国内已经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相对于一般行为人的洗钱犯罪,张岱、薛耀文(2014)研究发现,公职人员在其上游犯罪、资产处置方式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并且这种特殊性可以归结为公职人员职务的特殊性.田婧等(2014)通过研究发现在公职人员三种洗钱模式中,其本人均不构成洗钱罪主体,据此提出了狭义公职人员洗钱罪定义.我国当前的反洗钱制度对公职人员和一般人群的监管并没有明显区别,在公职人员洗钱立法方面存在较大缺陷,这也导致当前的反洗钱制度在打击腐败洗钱时显得捉襟见肘.

随着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式的推广,国内对客户洗钱风险的研究更多地针对一般人群.对于客户身份一致性条件下的洗钱风险评估,冯和宴(2014)、金勇(2010)利用决策树算法对客户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张燕华、薛耀文(2015)采用实证的方式通过提取客户的一些基本属性比如地域、业务类型、职业等因素,使用熵权法确定一个客户的洗钱风险.对于公职人员洗钱风险,国外发布了较多的指导文件,《Guidance on Obtaining and Retaining Beneficial OwnershipInformation》指出由于名义账户持有人会隐瞒真实所有人的身份,如果账户持有人和实际收益人身份不一致会显著提升洗钱风险等级.沃尔夫斯堡(2002)也认为 客户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因为银行无从了解这些交易的真实性质.欧阳卫民(2009)把公职人员洗钱方式归结为边捞边洗、连捞带洗、先捞后洗、跨境洗钱等几种,相对于跨境洗钱,前三种洗钱方式一般都会牵涉到自己的家人、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人群.《人民日报》也指出近几年查处的一些贪腐大案大都具有“全家腐”的典型特征.伊铭(2003)在分析腐败和洗钱的关系时认为腐败和洗钱从来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这些案件大都是根据贪污腐败来进行处置,反洗钱监管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有学者指出我国当前对腐败洗钱风险缺乏科学的认识,反洗钱系统对于腐败资金的监管缺乏预警指标以及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国内并没有出台针对公职人员洗钱的相关文件,相关研究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进行分析,如果某些行业被认为容易发生严重贪腐行为,那么这个行业的人群具有较高洗钱风险.因此,对于那些普遍通过利益关系人协助洗钱的贪腐官员,其利益关系人的身份识别以及洗钱风险判断成为本文的研究重点.

三、公职人员洗钱利益关系人范围界定

最早使用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经济学家是安索夫(Ansoff),后来逐渐演变为利益相关者理论.这些研究大都是基于企业的角度,比如:查卡姆(Charkham)按照利益关系人和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把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

对于反洗钱领域的相关研究,三大国际组织(联合国*败公约、FATF、欧盟第三反洗钱指令)中只有欧盟第三反洗钱指令对政治公众人物(PEPs)家人及其关系密切之人的范围进行了概括.2013年6月FTAF针对《THE FATF RECOMMENDATIONS》中第十二条以及第二十二条政治公众人物受益所有人的识别发布了《FATF GUIDANCE-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 (recommendations 12 and 22)》,该文件规定由于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文化结构并不相同,FATF并没有给利益关系人一个明确定义,但是FATF规定对于政治公众人物利益关系人的范围界定不能太过于宽泛和狭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及第七条都有规定金融机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但并没有给利益关系人一个明确的定义,在监管实践中也没有给出特别要求.目前国内文献中针对利益关系人这一概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收领域,反洗钱领域相关概念还没有清晰的解析.

通过对相关贪腐洗钱案例研究发现,参和公职人员洗钱的利益关系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身份类利益关系人;二是共同利益类关系人.身份关系类利益关系人是以血缘、姻亲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小团体,其范围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夫婿、同胞兄弟姊妹等近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近亲属只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三代人,考虑到我国传统的家族观念,叔侄、堂兄堂弟等远亲也考虑在内.有时候贪腐官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加上资本托庇和权力寻租的盘根错节,使得在打击以政治公众人物或者国企高管为主体的洗钱犯罪时就必须把利益关系人的范围扩大到除身份类利益关系人以外的共同利益类关系人,其范围主要包括秘书、司机、情妇(夫)、上下级、生意场上关系密切的人群,有时同学、同乡也在考虑的范围.

公职人员论文参考资料: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

结论:参和公职人员洗钱活动利益关系人身份识别为关于公职人员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2020全面取消事业编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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