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代建制论文范文资料 与关于我国代建制和变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代建制范文 科目:论文目录 2024-02-28

《关于我国代建制和变革》: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代建制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代建制的提出

政府投资项目因其社会公益性及总规模巨大,一直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为社会公众所瞩目.为加快推進固定资产投资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规范的新型投资体制,是新形势下保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各界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从1993年开始,厦门市在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就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由这些公司代替委托人对项目实施建设,并在改革中不断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了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

代建制的概念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制”的核心是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 项目建设的主体职责,即作为项目法人.这是和目前统称的“总承包制”和“项目管理制”有根本区别的.

总承包制是指从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总承包企业按约定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向业主负责.业主或业主聘请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其代表管理工程实施.

项目管理制是指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参和工程的建设,只是作为业主代表或业主的延伸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管理.

显而易见,这两种模式中的项目管理单位和总承包商都不是作为该项目的法人出现,而“代建制”中的代建单位则不同,它在代建合约中很大程度上被赋予了业主的地位和权利,同时也相应履行业主的责任和义务.也正是因为如此,“代建制”才真正能够起到制度设计者所期待的作用.

代建制的运作模式

(1)代建模式下工程各方之间的关系.代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于引进了市场化管理,把原来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变成基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委托 关系,从而可以围绕这一新的思路建立完整的管理模式.

代建制中的三个主体主要是委托人、代建人和使用人.代建制模式将三方分开,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委托人是政府或企业,负责对使用人提出的项目需求、项目建议进行审批,招标代建人,安排项目资金.使用人是指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并拥有项目产权的法人.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工作的法人.代建管理过程,实际上是三方(委托人、代建人和使用人)为了达到共同目标,相互配合所做的集体努力的过程.

(2)代建模式的实施过程.1.委托人和使用单位完成前期准备.项目委托人组织完成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2.确定代建单位.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为手段,选取代建单位,并通过高度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保证投资效率和项目建设质量.3.建立市场合约关系.在委托人、代建人、使用单位之间建立明确的市场合约,用法律、经济手段使合约主体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从而保证投资的整体控制.4.赋予代建人项目法人地位.解决所有者缺位而产生的矛盾,这是“代建制”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5.代建人管理、实施项目建设.依照有关规定成立代建项目部,组织进行设计咨询工作、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工作.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

代建制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在试行之后,“代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许多经验,但仍有不少问题有待研讨,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尚缺乏一部全国性的关于项目代建制的法律规范,对代建制实施的指导性环节尚无明确规定,由于代建公司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没有法律授予或认可的地位,从而客观上使得代建公司无法得到各级政府和建设相关管理、备案部门,如规划、建委、环保、消防、质检等方面的认可,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

(2)对代建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无论是项目法人,还是进行项目管理的代建公司、政府和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 关系, 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复杂契约下,很有可能出现事前“逆向选择”行为和事后“道德风险”.

(3)代建制风险转移尚未解决.代建制度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同时还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但是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建设单位违法的责任追究,包括对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并没有因民事性质的委托而转移.

(5)代建公司规模偏小.由于代建公司属于企业性机构,天然具有某种不稳定性,特别是在相关法律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旦撤销或改行,将无法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还有目前除个别大型的项目管理公司外,一般的项目管理公司规模不大.然而政府投资项目少则数百万,多则数亿元,如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出现任何闪失,相应的项目管理公司的赔付能力不足,将对国家带来重大损失.

(6)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我国代建制行业的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较高,现场实践经验较多,可知识面偏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较弱,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并且我国代建制企业的人员组织结构不合理,考核机制也尚未健全,而且培训经费缺乏,缺少专门培训机构.

(7)代建制项目缺乏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目前,很少有关于代建制项目的工程保险和担保条款,至于有关代建制工程担保和保险方面的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解决此类问题的途径就是对政府投资工程中实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

(8)对代建单位代建责任的追究机制不完善.在我国目前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关于代建单位违约责任的追究机制还很不健全.代建单位存在片面压低投资和施工标准的现象.大多数代建单位属于盈利性公司,在相关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一些代建单位往往片面压低投资、降低施工标准,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益.

作者简介:孙弢(出生年月:1989. 3.8),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江苏连云港,单位: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222000,职称:助理工程师,学历:全日制本科,研究方向:工程管理.

代建制论文参考资料:

隔代教育论文

医学论文代

结论:关于我国代建制和变革为关于对写作代建制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代建制2016年16号文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