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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字路口论文范文资料 与十字路口的医药代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十字路口范文 科目:论文提纲 2024-03-09

《十字路口的医药代表》:该文是关于十字路口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合规风暴,亦是一场史无前例的行业洗礼.

2016年12月24日央视一则名为《高回扣下的高药价》的专题调查节目,再次引发医药产业的合规风暴.节目中,一群“神秘人”在医生出诊间隙走进诊室,对医生一段时间内开的某一种药物数量进行统计,并直接按照处方量将相应的红包塞给医生.这样的场景,在上海、湖南等六家大型三甲医院中轮番上演,并通过暗访镜头在电视机上向全国人民真实再现.甚至就连医院打扫卫生的清洁人员都已对此见怪不怪,直接点破:“就是一群药贩子.”

进入诊室的“神秘人”,清洁人员口中的“药贩子”,他们的身份还有另外一种叫法:医药代表.来自央视的报道使得这一群体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随之而来的,则是由各地卫计委和医院迅速联合起来发起的一系列医药代表“封杀行动”.报道当晚,国家卫计委连夜回应,将依法严肃处理涉事违规人员;报道次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下发通知,严禁医药代表出现在医生办公室、诊室等医疗区域,否则直接停药;江苏省泰州市卫计委则专门下发《关于开展“禁止医药代表进医院统方送回扣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除此之外,北京宣武医院、四川华西医院等多家全国知名医院陆续下发文件,明令禁止医药代表进入医院.

面多诸多医院禁入,甚至不时传来的某某医药代表被抓的尴尬局面,诸多医药代表陷入风声鹤唳之中.而几乎就在同时,另一项旨在对医药代表行业溯本清源的政策也已在酝酿之中.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这一被业内称为“13号文”的重要文件,在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部分,着重提及医药代表,称应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并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

更重要的表述则在于,13号文明确规定“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失信行为将被列入个人信用记录”.外界将其视为重大的改革信号,但力挺者有之,争议者有之,质疑者也有之.力挺者视其为医药代表行业沉疴待解之希望;争议者仍对于学术推广与医药销售不同角色模棱两可;质疑者则多因将行业风险转嫁给医药代表而有所不满.

但不管争议几许,该来的总是不会迟到.2017年3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将“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7年国务院的工作要点.

业界的步伐也紧随其后.3月24日,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委员会(RDPAC)、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发起,E药经理人杂志执行的“构建更规范更具价值的中国医药行业临床学术交流体系”课题成果发布会暨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研讨会在北京湖南大厦正式举行.在这场以探讨医药代表未来发展方向与医药合规体系建设的研讨会中,来自学界、业界、政府的多位专家,对于医药代表行业药品回扣、带金销售顽疾何解、学术推广与临床信息交流应如何进行等触及痛点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可以确定的是,一场从医药行业内部进行的正本清源和优胜劣汰的结构性调整,是解决当下医药代表行业乱象的终极解法.医药代表备案制的推行,则将是这场变革的重要一步.而在其即将实施的这一关键时间节点,等待这个行业的将是一场狂风骤雨般的变革.

医药代表在中国

2015年11月,“医药代表”作为一种职业首次被证实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标志着其职业身份最终被国家明确.《职业大典》给医药代表的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而具体来说是四个基本的工作任务,首先是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其次是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再次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最后则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

这本应该是医药代表的工作常态.更通俗的理解是,医药代表应该作为制药企业与临床之间的一个信息桥梁,起到的是药品信息的双向传递作用.医药代表向医生传递来自制药企业最新的药物研究进展以及来自业界的最新临床发展技术或是科研方法,并为制药企业搜集来自临床一线的医生用药意见、不良反应、副作用或是使用建议等.

然而现实情况是,绝大部分医药代表的工作重心却并非如此.例如央视新闻中的医药代表行为,行业内称之为“统方”,即根据医生在一定时间内开出的医药代表所负责推广产品的处方量多少,按照一定金额比例对医生给予“回扣”,医药代表业绩考核通常与销售指标挂钩,而带金销售是完成指标最快也最省力的方法.也正因此,医药代表这一行业也广被诟病.

但如果將时间追溯至30年之前,即医药代表在中国初现之时,便会发现当时的医药代表与今天的医药代表差别迥异,并非今天的这样一幅形象.

1980年,日本大冢制药株式会社首次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成为第一个进入中国的外资医药企业.此后,诸如西安杨森、天津史克和上海施贵宝等合资医药企业纷纷在中国落地,医药代表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由于设立医药代表当时在欧美市场已是一种通行做法,这些合资企业也在中国医药市场上建立了最早的医药代表团队,以及相应的市场营销架构和医学信息交流体系.

最早的这一批医药代表团队在业内也被称之为“第一代医药代表”,而来自不同国家的制药企业所培养出来的医药代表,也并不尽然相同,各有其特点.例如来自日本的企业更注重现场学习,新加入的医药代表往往会跟着经验丰富的医药代表进行实践,如对医生进行拜访,在实践中学习如何将信息有效的传递出去;而欧州制药企业则更注重标准化的培训,新代表往往要先经过一定的系统培训以及考核,最著名的是彼时的西安杨森,作为最早引入医药代表的合资企业之一,西安杨森在业内有医药代表行业的“黄埔军校”之称.

十字路口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十字路口的医药代表为关于十字路口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十字路口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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