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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践教学论文范文资料 与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和优化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实践教学范文 科目:研究生论文 2024-01-31

《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和优化》: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实践教学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是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的重要保证.目前,高校实践教学体系中,课堂实践教学的形式化、实践性课程实施不力、其他实践教学环节运作受限等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构建科学的、多层次有机统一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是体系完善的首要前提,完善法学实践课程、创新校外实践形式和合理配备法学实践师资力量等是进一步优化体系运作的有效举措.

[关键词]高校 法学 实践教学体系 构建

[作者简介]段冰(1977- ),女,河南南阳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经济与法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法学.(江苏 南京 210013)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5)27-0089-03

创新型人才培养是新时期我国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高等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新时期,法学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法律人”,即具有创新精神、学习能力、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人才.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敏捷的法律思维和妥善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

一、法学实践教学是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有力保证

法学学科是极具应用性、实践性的社会科学,其生命在于实践.在我国,法律本科教育,尤其是地方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旨.学生毕业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从事专业性法律工作,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这就要求其在具备精深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等素养的同时,还必须具备法律信仰的精神品质、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法律实务能力,即运用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重视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不断强化法学教育的实践、实训环节,构建适应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促进体系运行机制的完善是法学实践创新人才培养的有力保证.法学实践教学指在理论教学外,通过真实的或者模拟的法律实践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教学方式.其对创新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具有两方面突出的意义, 一是实践能力的训练,二是创新精神的培养.要切实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现实要求,高校必须优化法学教育的实践、实训环节,探索更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注重知行统一,加大实践能力培养,不断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目前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存在问题分析

目前,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环节集中体现为课堂理论教学中的实践教学、实践性课程教学和其他实践活动三部分.课堂理论教学中的实践教学指在教师进行理论讲述为主的课堂教学中安排实践内容,如将案例分析法应用于课堂理论教学中,或以模拟法庭方式对理论知识进行实践展示与演练等.实践性课程教学是相对于理论教学中穿插实践而言的,主要表现为学生实践,是学生通过实践运用与检验所学理论的课程设置,如法律诊所式教学、毕业实习环节等.其他实践教学环节是高校法学课程设置范围之外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学生自主组织开展、少量辅以教师指导的实践性活动,如对外开展法律宣传、进行无偿法律援助活动的学生法律社团等形式.

1.课堂实践教学的形式化,制约理论课程中实践教学效果的实现.传统的课堂教学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说学生记.教师的课堂讲解能够帮助学生较系统、全面地把握知识点.但弊端是由于学习不建立在研讨的基础上,学生单向被动式接受理论知识,教学过程枯燥,教学效果不佳.鉴于此,法学课堂教学要引入实践教学内容,主要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在理论课程中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即在课堂理论教学中,以添加案例分析的方式帮助理论讲解通俗易懂.案例分析法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教授于19世纪70年代最先在法学教育中系统运用.它是锻炼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的可选方式.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所谓的案例法通常是在教师理论知识讲授后,根据所授理论知识点举出案例材料,同时有针对性地设置问题交由学生研讨回答,再由教师做最终解答.此法的应用,使学生的思维已经预先被限定,自主发散式思考的空间不大.且案例本身并非典型,有时甚至是编造案例.这并非标准意义上的案例分析法,只是对枯燥传统课堂教学的一种调剂,而现实远比课堂案例复杂.二是增设实践性课程,即模拟法庭教学,在理论课程中,如诉讼法课程,安排模拟审判内容.这是一种选用真实、典型、有代表性的案例,整理后发给学生,学生角色扮演检察官、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身份,依法对案件开庭审理的实践教学活动.学生亲历诉讼全过程,对审判流程认知全面;通过对案中所涉法律问题的思考、研辩,能加深对法律本身的理解,此为设置教学方法的初衷.但现实是,高校模拟法庭建成后闲置率高.原因在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不仅需要教师亲临组织指导,还需要教师课外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前期准备,而学校却不对此进行考评,缺乏激励机制,教师丧失了动力.另外,由于缺乏对实践教学的统筹规划,模拟法庭流于形式,效果并不理想.模拟法庭教学对法律知识储备、法学实践经验有一定要求,只适于较高年级学生.此外,模拟法庭应该是对案件审判过程的再现,而不是机械重复.现实中多数按事先排练进行,毫无思维的表演式进程让学生极为反感,效果可想而知.

2.实践性课程实施不利,致使实践教学目标难以达成.目前法律实践性课程主要表现为法律诊所、毕业实习等.就法律诊所而言,从20世纪60年始,美国一些法学院学生开始无偿为社会贫困阶层提供法律服务,并逐步形成法律诊所式教育.此法旨在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训练,重点培养学生的从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目前,美国应用广泛.近年来,我国也引进其作为新的高校法学教育模式.这种引导学生从律师角度思考问题的教学方式,促进了我国的法学教育.到2011年1月30日,我国80多个院校开设的不同主题诊所课程已达130个,但诊所教育的社会影响却日渐沉寂,主要原因是水土不服.诊所法律教育以经验法学为实施基础.我国建构在理论法学基础上的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育理念有很大差距,对教育方法实质认识不全面导致此法在我国实施效果不佳,加之诊所法律教育对设施配备等“软硬件”要求过高,也成为高校的硬伤.作为法学本科学生的实践必修环节,毕业实习非常重要,它既检测学生在校学习效果,也切实让学生把理论所学转化、运用到实践中,及早适应社会,但现实操作却问题很多.一是时间上的冲突,导致学生应对考研、考公务员和司法考试等,而放弃认真实习,实习应有价值大打折扣.二是实习中大学生真正的法律实务锻炼机会很少,更多是充当“临时工”.由于大学生理论学习多,专业实践匮乏,初到单位无法适应办案要求,单位将案件交由其处理不放心,只是象征性安排些事务做;而学生由于在实习期间要兼顾各种考试,无暇完全投入实习中.三是实习材料功用未得充分发挥.每名学生到实习单位都带有实习日志、实习单位评价表.材料设置的原意是通过日志体现实习连续性,养成学生记日志的习惯,这对其法律专业细致严谨的素养习得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实习单位评价,督促学生认真实习,对工作形成敬畏感,更好地适应社会.但现实是,学生的实习日志乱七八糟,内容不实,实习单位因没有安排学生进入实质业务环节,实习评价往往十分宽容.诸多问题的存在致使毕业实习环节设置的目标无法达成.

实践教学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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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高校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和优化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实践教学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实践教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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