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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识形态论文范文资料 与关于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意识形态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4-05

《关于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问题》:本论文主要论述了意识形态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 文章主要探讨了高校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问题,分为四个部分.其一为中国当前对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问题的研究现状;其二为所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分析指出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就在于向法学教育中的受教育者传递法律中所蕴涵的价值理念.其三阐述了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4)02-0062-05

一、中国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

功能的研究现状

自葛兰西提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问题以来,各路思想家均在其基础上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主体、领导权的实现方式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阿尔都塞更是进一步指出,学校、教会、社区,这些貌似中立的机构实际上无一不是意识形态输出的主体,向整个社会进行着意识形态的再教育.高校作为意识形态输出的一个重要机构,因其占有着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且培养对象为社会文化精英而在意识形态教育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探讨高校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自然也是意识形态研究中的题中应有之义.

教育的意识形态性和高等教育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功能已有较多学者进行探讨,探讨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的文章更是比比皆是,然而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出发,探讨高校法学教育中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著述则不多见.试以“教育”和“意识形态功能”为关键词在CNKI上进行搜索,结果有159篇.以“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功能”为关键词,结果有101篇.而以“法学教育”和“意识形态功能”为关键词,结果只有两篇文章,且均不是从法学学科本身出发去探讨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问题.①对于高校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的研究似乎成了意识形态研究中一个“被遗忘的角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研究并不重要,恰恰相反,研究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是意识形态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谓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即法学教育所发挥的向受教育者传递法学条文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观念的作用.法学教育所具有的这种意识形态功能源自于法律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因素,其属于应然的层面而非实然的效果.加强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对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对法学学科发展,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社会法治精神的增强,均有着意想不到的功效.加强法学专业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的研究,也是意识形态研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笔者不揣简陋,仅就高校法学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进行初步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二、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的

相关问题探讨的出发点

要探究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首先需要界定意识形态的概念.自特拉西提出意识形态概念以来,有关意识形态概念的含义便众说纷纭,争论不断.特拉西那里的意识形态概念是作为科学的名义出现的,即观念的科学,其目的是对当时流行的各种虚妄不实的观念,尤其是有关神学的观念进行矫正纠偏,树立起符合科学的观念.[1](23-26)到了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意识形态概念加以使用的时候,更多的是从否定的意义出发,用以指代对手观念的虚妄和无根基.到了马恩晚年,随着理论的发展和社会形势的变化,马恩更多的在中性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把它看作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基础上的思想观念体系.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陈述的那样,“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2](591)

马恩去世之后,意识形态概念又经过了纷繁流变,有学者统计,有关意识形态的研究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路径:利益论、张力论、符号论.[3](28-34)利益论侧重于从社会集团利益视角出发界定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之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多从这个视角出发研究意识形态现象.张力论则借重于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说,将意识形态视为社会心理的反映及调节.符号论则将意识形态视为主体和社会之间进行沟通的符号,借助于西方语言哲学的理论,研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符号所实现的教化功能.三种路径各有其侧重点,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利益论更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在使用意识形态一词时的研究思路,国内学界也基本是从利益论的角度来界定意识形态概念的,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Ⅱ》(1987年版)中认为意识形态是指“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集中体现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4](1097)肖前主编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一书中将意识形态的概念界定为:“社会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观念(或思想)上层建筑,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以及由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在有阶级的社会里,社会意识形态是直接或间接反映社会的经济及政治的特点,体现一定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力图保持或改变现存社会制度的思想观点的体系.”[5](206)宋惠昌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一定社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包括一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学说、观点;意识形态是该阶级、该社会集团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社会理想的思想理论依据.作为思想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意识体系的—个特殊发展形式.在现实的形态上则表现为系统的理论观点、学说体系,是一定社会或集团对社会关系的自觉反映形式.” [6](9-14)张雷声则提出,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的阶级、集团基于自身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认知体系,由一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学说及观点所构成,反映了一定阶级或集团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并为其服务,成为其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社会思想的理论依据.”[7](37-42)本文也是从利益论的视角出发使用意识形态的概念的,在本文的论述中,意识形态的概念是指反映特定社会群体根本利益的价值观念. 即意识形态是特定群体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反映着某一社会群体的利益主张.其总是属于价值观念的范畴,是一种价值立场和价值判断.

意识形态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关于高校法学教育意识形态功能问题为适合不知如何写意识形态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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